商业银行破产的法律适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9:50:25 475 人看过

我国关于破产的正式立法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但是对于法律的具体运用因为企业的财产所有权性质而有所差异。我国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适用对象是国有企业法人,而对非国有企业法人的破产程序则依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中破产还债程序一章的内容要求来实施。这两部法的适用对象统一起来似乎包含了所有企业法人,但实质而言,商业银行并不包括在内。依1986年《破产法》第3条第2款的规定,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不予宣告破产。虽然商业银行从法律资格而言亦为企业法人,但是由于其属于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因此,即便达到破产界限一般也不予宣告破产,而是由政府来扶持。这种对银行破产的特殊待遇,不只在中国存在,例如,美国破产法就规定,保险公司、银行、作为公共承运人的铁路公司等不能适用破产法。

但是,一般不予宣告破产并不意味着商业银行不能破产,虽然1986年《破产法》(试行)及相关立法所确定的破产适用的对象不包括商业银行在内,但是1995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商业银行法》(修正)第七十一条规定,“当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只有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才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且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而央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4部门发布的《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中明确规定:破产金融机构收购个人储蓄存款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款项全部由中央政府负责;收购其他个人债权的资金由中央政府负责90%,其余10%由金融机构总部、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所在地省级政府分别负责筹集。中央政府负责筹集的收购资金在存款保险制度及证券投资者补偿机制建立之前,由人民银行用再贷款垫付。这个意见对破产金融机构的个人债务偿付作了规定。据此,商业银行的破产便也有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破产的法律渊源主要是《破产法》和《商业银行法》,由于各国破产制度不同,两法之间的关系问题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由普通《破产法》对商业银行的破产加以规制。商业银行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完全由法院主导,由法院指派破产管理人或接管人对其活动进行控制。至于是由一般法院审理还是专门由破产法院审理,各国不同。由于破产案件的复杂性、破产案件对法官和破产管理人要求的专业化程度高等原因,破产案件一般由专门法院审理。第二种,商业银行破产以《破产法》为一般适用,同时在《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破产作特别规定。第三种,制定专门的《商业银行破产法》。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由十届全国人大2006年8月通过,并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破产法》第134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新的《破产法》通过第134条的规定首次明确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破产纳入到立法内容之中,这显然是一大进步,使得同样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的商业银行与其他企业法人一样有了市场退出的共同机制。但是,尽管如此,我国商业银行的破产,在适用法律问题上却仍存在着一定的混乱。

《商业银行法》与《企业破产法》,此二者立法主体一致,因此其效力等级当然也应相同。但从具体立法内容来看,商业银行法是针对商业银行的所有职能、运作、管理等一切行为加以规制,破产清算只是其中一个方面,而《企业破产法》是针对一般企业法人都适用的规范,《商业银行法》关于破产清算的规范与《企业破产法》之间应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因此,商业银行的破产与其他企业法人破产不同,它的破产清算首先应该遵守的是《商业银行法》,然后才是《企业破产法》。但是,从相关立法出台的时间来看,《商业银行法》是在《破产法》(试行)生效期间出台的,而现行《破产法》从2007年6月方生效。《商业银行法》中与破产有关的只是简单的商业银行破产申请的前置程序以及清算组的组成要求,而具体如何实施破产清偿则依赖于破产法的规定,但是,在商业银行法生效之前的旧破产法在破产程序展开及清算方面的内容应该说与新的破产法并不一致。而新破产法中关于清算的要求显然与商业银行法的内容也是不一致的。因此,在旧的破产法已为新破产法取代的情况下,如何建立起规范的商业银行破产程序显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由于商业银行其本身性质的特殊性,我国有必要借鉴国外立法,制定一个专门的商业银行破产法,以期对商业银行的破产建立起一个完善的机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9: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银行破产相关文章
  • 国企破产适用企业破产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扩大到所有的企业法人,涵盖了我国境内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区分所有制性质,无论是国有企业、私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不区分开放性程度,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区分经营范围,无论是经营范围特殊的金融机构还是经营范围一般的其他企业。新破产法对所有企业法人都平等对待,使经济社会的投资、交易将更为公平,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将更有效的发挥作用,将更有利于构建和谐、新型、规范化、符合我国当前经济形势的商业环境。当然新破产法在适用范围上也有不足之处,其只适用于法人企业,并没有涵盖全部企业,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甚至自然人等,都未纳入其中。个人破产何时出台仍存争议。
    2023-04-21
    251人看过
  • 商业银行破产国家管吗
    商业银行破产
    会管。理论上商业银行都有破产清算的情形出现。但也不叫做倒闭。叫做终止和接管;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从实际情况来说,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的过程中,都调整了网点布局,裁撤和合并了部分网点。如xx工行的部分网点撤消后业务由当地农*社接手。建设银行县级网点由信用社接收等。就这些被撤消网点而言,确实不存在了,但也不是倒闭,这只是国家银行在经营战略上的调整。从我们国家的实际国情而言,国家会永远保持金融秩序的稳定。农村信用社不会倒闭,即便是有个别的信用社清算终止,但那是经营策略上网点布局调整,存款人的利益也绝不会受任何损失。
    2023-04-21
    118人看过
  • 商业银行破产给赔付吗
    商业银行破产
    银行如果倒闭是会赔偿的,并且它的赔偿标准如下:中国目前《存款保险条例》具体是这样的: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央行测算,50万元的偿付上限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换句话说就是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将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所以银行倒闭的赔偿,如果你的存款在50万以下是可以全额赔偿你的,如果你的存款大于50则只能赔付50万。
    2023-04-21
    226人看过
  • 查封冻结法律适用企业破产法吗
    查封冻结法律能不能适用企业破产法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查封、冻结等措施是适用企业破产法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六条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于可能因有关利益相关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影响破产程序依法进行的,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债务人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第七条对债务人财产已采取保全措施的相关单位,在知悉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有关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及时解除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第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或者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及时通知原已采取保全措施并已依法解除保全措施的单位按照原保全顺位恢复相关保全措施。在已依法解除保全的单位恢复保全措施或者表示不再
    2023-06-14
    133人看过
  • 商业银行破产由谁接管
    商业银行破产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不同于企业破产,采用接管终止方式,旨在保护存款人利益,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清偿顺序为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费用、社保费用、税款和普通债权,如资金不足则按比例分配。 商业银行在面临破产清算时,并不会像企业破产那样一倒闭就意味着倒闭,而是称之为终止和接管。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当商业银行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接管结束后,接管组织应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把经营管理权交还给商业银行。 在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清偿的顺序为: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的破产债权。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照比
    2024-01-05
    407人看过
  • 企业未依法破产能适用破产法吗
    能。新《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破产无效行为在原企业破产法的第三十五条中曾有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2023-06-14
    274人看过
  • 有关破产企业财产清算的问题。商业银行破产清算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一般债权人已经不能再次主张权利。我认为你所谓的主张权利即追加分配(fenpei),追加分配(fenpei)是指在破产程序终结以后,对于新发现的属于破产人的可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由人民法院按照破产分配方案对尚未获得完全清偿的债权人说进行的补充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
    2022-11-18
    63人看过
  • 我国允许商业银行破产吗
    在我国,是允许商业银行破产,退出市场的。一、商业银行破产程序商业银行破产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公告、和解和整顿、破产宣告、清算、注销登记和注销公告等阶段。[1](1)破产申请。《企业破产法》第134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2)破产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书后,经初步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则应在7日内立案,开始对案件进行处理。(3)破产公告。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10日之内应当通过媒体告知商业银行利害关系人关于商业银行拟破产事宜的行为。中止债务财产的其他民事程序和任何债务清偿活动,并召集债权人会议。(4
    2023-03-31
    253人看过
  • 商业银行是否为破产买单
    商业银行破产时是否支付赔偿金?如果一家银行破产,它将支付赔偿金,其赔偿标准如下:中国的活期存款保险规定如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同一存款人在同一银行的所有存款账户本息之和在50万元以下的,全额赔偿;同一存款人在同一银行的所有存款账户本息之和在50万元以上的,全额赔偿,赔偿金从存款银行的清算财产中提取。央行测算,50万元的还款上限可以覆盖99.63%储户的全部存款。换句话说,国家将不再为存款人在商业银行的存款提供担保,允许银行破产。银行破产后,存款保险机构会对存款人的存款进行补偿,但补偿有一定的限度。存款人在一家银行的存款,最高赔偿限额为50万元,超过限额的不予赔偿。因此,对于银行破产的赔偿,如果你的存款少于50万,你可以得到全额赔偿。如果你的存款超过50英镑,你只能付50万英镑。
    2023-05-31
    267人看过
  • 商业银行破产若干法律问题比较研究破产清算会计处理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有市场进入就必然有市场退出,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商业银行(yinxing)的退出方式主要有自动解散、撤销(或关闭)、并购、破产等。合理地安排陷入困境的银行(yinxing)退出市场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维护银行业稳健运行的需要。银行体系本身存在着系统性风险,有效的退出机制可以斩断金融危机的传导机制,遏制危机的扩散;二是维护金融有序竞争的需要。公平合理的竞争是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任何竞争都要求有一个切实可行的退出机制;三是提高金融市场配置效率的需要。某些失败的银行机构退出市场,可以更好地配置有限的金融资源;四是增强风险意识,维护市场纪律的需要。市场纪律是市场经济中市场法则的具体体现,它通过投资者的行为选择,对商业银行施以必要的压力。只有让经营失败的商业银行退出市场才能给银行的股东、经营者、债权人以必要的约束,使其不断追求
    2023-06-14
    292人看过
  • 商业银行会产生哪些法律风险的行为
    像平安银行、广大银行、渣打银行这类的银行就是商业银行范畴,它并不是国有银行,属于盈亏自负。商业银行相比于国有银行,也承担一定的风险,经营起来并不容易。那么,商业银行会产生哪些法律风险的行为?商业银行会产生哪些法律风险的行为?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一种特殊的风险。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相对于商业银行面临的其他风险来说,法律风险不是一线风险,其发生具有隐蔽性。法律所规定的行为模式包括三种,即可为模式、勿为模式和应为模式。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发生,大都集中在违反了勿为模式的禁止性规定和应为模式的强制性规定方面。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具体的业务处理或管理行为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不都是即时产生法律风险,大都是在交易行为的后续管理阶段或对方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时候才发生,所以,发生的时候往往已错过弥补问题的最佳时间。二是法律风险的产生具有或然性。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违反了勿为模式的禁止性规定
    2023-05-05
    265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下商业银行的付款顺序
    商业银行清算清偿次序为清算费用、职工工资、优先债权、一般债权。破产财产主要包括宣告破产时商业银行所经营管理的财产、破产商业银行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得的财产和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权利。一般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为:1、支付破产费用,即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得的费用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应当支付所欠破产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根据本条的规定,在支付破产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这里的“优先支付”的含义,主要指优先于国家税收和单位存款,即在偿付国家税收和单位存款前支付储蓄存款。4、应当支付破产商业银行所欠的税款、应当支付破产债权。清算组提出破产分配方案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后,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清算后的债务支付顺序破产清算后的债务支付顺序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定。法律规定的顺序为:1、破产费用
    2023-07-07
    176人看过
  • 商业银行破产应遵循怎样的程序?
    商业银行破产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公告、和解和整顿、破产宣告、清算、注销登记和注销公告等阶段。(1)破产申请。《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业可以向申请宣告破产还债。按此规定,商业银行在资不抵债时,它的债权人和其自身都可以向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2)破产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书后,经初步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则应在7日内立案,开始对案件进行处理。(3)破产公告。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10日之内应当通过媒体告知商业银行利害关系人关于商业银行拟破产事宜的行为。中止债务财产的其他民事程序和任何债务清偿活动,并召集债权人会议。(4)破产和解和整顿。破产程序开始以后,如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对拟破产的商业银行进行整顿以缓解信用危机,可以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后,于法定期限内着手整
    2023-04-24
    489人看过
  • 银行可以破产哪条法律
    银行破产法就是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条例》是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央行、财政部、银监会、发改委联合制定,已经2014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存款保险条例对银行破产以后的相关问题做了规定,存款保险,是指投保机构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一、经侦怎么查银行流水经济类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等因侦查、起诉、审理案件,需要查银行流水时,须向储蓄机构提出县级或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等正式查询公函,并提供存款人的有关线索,如存款人的姓名、储蓄机构名称、存款日期等情况;储蓄机构不能提供原始帐册,只能提供复印
    2023-04-12
    438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银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商业银行破产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公告、和解和整顿、破产宣告、清算、注销登记和注销公告等阶... 更多>

    #商业银行破产
    相关咨询
    •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怎样划分银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商业银行破产清算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息。 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布破产。商业银行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 第七十二条商业银行因解散、撤销、破产而终止。
    • 商业银行可以申请破产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9
      在我国,商业银行同样适用破产法,只要符合破产条件,可以申请破产。不同的是,由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一百三十四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 商业银行破产的后果包含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4-08-26
      1、有可能自己的存款只能拿回来一部分 中国目前《条例》具体是这样的: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 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央行测算,50万元的偿付上限可以覆盖9 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换句话说就是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
    • 银行法适用于企业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7
      银行法与企业有关的规定,是适用于企业的。
    •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支付顺序是什么,商业银行破产清算分配的分配方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8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清算清偿次序为清算费用、职工工资、优先债权、一般债权。破产财产主要包括宣告破产时商业银行所经营管理的财产、破产商业银行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得的财产和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权利。一般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为:1、支付破产费用,即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得的费用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应当支付所欠破产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个人储蓄存款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