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相对人的概念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一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例如,在税收征管关系中,税务机关是行政主体,而纳税人就是行政相对人;在工商管理关系中,工商机关就是行政主体,而作为工商管理对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主体就是行政相对人。
在美国行政法理论中有“私方当事人”的说法,而在有关德国的行政法理论中有“相对人”的概念。在我国,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学理论中两个相对应的概念,不是行政法律规范中的专门法律术语。但如同需要行政主体概念以明确其行政职能主体身份和地位一样,也需要行政相对人概念以明确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行政相对人具有以下特点:
1、行政相对人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不具有行政职权、职责和行政职务身份的一方当事人;
2、行政相对人是与行政主体之间具有特定行政法律关系的人,即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行为所针对的人;
3、行政相对人是行政管理中被管理一方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确立并研究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义
确立并研究行政相对人,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1、在行政法上,行政相对人不是单纯的被管理者,而是一定的权利与义务主体。正是行政相对人作为与行政主体相对一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才导致了行政救济、国家赔偿等一系列法律制度;2、对行政相对人的研究与分析,有助于划分行政机关的内外行政活动,区分内部与外部的行政法律关系,建立和完善各项具体行政法律制度,规范行政管理职权活动的合法与有效,如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外部法定程序与内部组织程序等,在实施行政活动中不得相互代替、交错,否则导致行政行为无效;3、确立并研究行政相对人概念,有利于确认行政复议申请人、行政诉讼原告及国家赔偿请求人;
4、通过对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两个对应概念的研究,有助于分析、判定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身份和机关法人身份,为正确适用行政法律规则奠定基础。
三、行政相对人的确认与判定
行政相对人的确认与判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与身份的确认与判定,以解决是外部法律关系还是内部法律关系;二是对行政相对人是否是行政主体相对一方的确认与判定,以解决谁是某个具体行政法律关系的相对方当事人。
对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身份与地位的确认与判定,核心因素取决于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内容及其法律属性。如果属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法律上享有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和义务,则是行政相对人的身份和地位。如果属于行政职权与职责内容或其他国家职能上的权利与义务,则要取决于另一因素,即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实施的职能内容属性。若行政主体实施的职能内容属于行政组织建设或职权、职责划分方面,则属于内部行政关系,另一方当事人不具有行政相对人的地位和身份;若行政主体实施的职能内容属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方面,则属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另一方当事人具有行政相对人的地位和身份。如审计机关与其他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所形成的审计监督关系,就属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被审计的行政机关就是行政相对人。
对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管理相对一方的确认与判定,应当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与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行为之间是否形成了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关系为标准。因为,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和行政公务人员实施行政管理行为的对象,其以被管理者地位与作为管理者的行政主体之间形成行政法律关系,并成为相对方当事人。因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与行政管理行为之间应当具有行政法上的关系,即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直接成为行政法调整与管理的内容。基于此点,行政管理相对一方的具体确认与判定有下列几种情况:1、行政主体的行政决定所针对的人,如行政处罚中的受罚人,行政强制措施的承受人等;2、行政裁决行为所针对的法律争议双方当事人,如自然资源确权行为所涉及的双方争议人,行政机关履行保护职责行为中的权益人;3、行政处罚中被受罚人侵犯的受害人;4、不作为行政行为中的请求人;
5、行政行为内容的直接利害权益人。
作者单位: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
-
浅谈如何正确确定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
208人看过
-
浅析行政确认判决
146人看过
-
浅谈医保年限的确认
56人看过
-
浅谈与执行股权相关的几个问题
351人看过
-
浅谈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良性互动
436人看过
-
浅谈行政执行的主体
450人看过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
浅谈收养的相关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1-01-18「内容提要」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从而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什么是收养,收养的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收养成立之后的效力如何,事实收养怎么处理,本文将一一具体阐述。 「关键词」收养条件效力事实收养 我国曾于1992年12月29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并于次年4月1日起施行;修正后的《收养法》于1999年4月1日施行。该法共六章三
-
2022浅谈行政侵权赔偿的范围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7行政侵权损害与民事损害一样,依损害内容分为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而依据损害的性质可以分为积极损害和消极损害,消极损害又包括可得利益损害与预期利益损害两类。国家对以上几种类型的损害是否均承担赔偿责任呢各国做法不完全一致,均依照特别法和判例,在对损害事实加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我国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实践做法也不 一,理论上还存在一此争议。但总的方向是:不过分增加国家财政负担,充分全面保护受害人权益。
-
浅谈房屋赠与、继承辽宁在线咨询 2021-01-21房屋赠与的条件: 1、房屋赠与关系的主体资格需适合 作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赠与人需依法成立,国家机关需根据有关法律设立,企业应当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社会团体需经民政部门的审核批准;作为自然人的赠与人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但对于受赠人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 2、赠与人对房屋应当具有所有权 房屋赠与决定了房屋的权属,是房屋所有权人行使处分权的重要表现,仅对房屋享有占
-
浅谈如何理解合同的默认履行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27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进行约定时,未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但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实际上从双方约定履行的行为、履行合同的标准以及履行合同的行为过程来说,付诸了实践,履行了双方约定的主要义务,此时仍可视为合同已通过默认履行的方式,双方成立了合同法律关系。
-
浅谈如何确定职工费用缴纳基数与比例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9个人8%:以从事行业风险确定比例单位0;(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纳)5、生育保险:单位2%.5%;3、个人2%;4。高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缴费):单位8%;6:职工工资总额、个人1%、养老保险;2、2%、缴费标准。1、医疗保险、1%、工伤保险。(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60%缴费、失业保险:单位20%各个城市差别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