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目前的私营企业共有三种组成形式:即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
一、公司法律制度的介绍
公司法律制度公司法的概念与特征公司法特征:公司法是一种组织法公司法是一种行为法律公司法是一种强制性规范较多的法律。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概念: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特征: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公司必须是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种类:从股东的责任角度,公司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责任公司和两合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仅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注意: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公司法律制度的方案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⑩修改公司章程;对上述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董事会基本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公司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注意: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概念: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基本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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