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不抵债清算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0-21 09:05:57 150 人看过

一、企业资不抵债清算程序

1、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应及时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公司即应成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4、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破产清算后债务怎么办

破产清算后债务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企业破产财产应当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息债务之后清偿破产债权。破产清算是为了偿还之前的债务。企业向破产法院申请了破产之后,法院将会成立清算小组,拍卖企业财产,所得用于清偿债务。股东只要履行出资义务,破产程序结束后就不需要偿还债务。

三、企业资不抵债欠款如何清偿

公司清盘资不抵债债务如何承担公司清算时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后,按优先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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