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劳动仲裁立法如何规定仲裁监督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8:01:55 470 人看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填写《仲裁案件结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批。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必要时,也可以提请仲裁委员会审查批准。各级仲裁委员会主任发现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处理的,应当提请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重新解决争议的,应当决定终止原裁决的执行。仲裁决定由仲裁委员会主任签署,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第一,仲裁监督的概念,即仲裁监督,既包括对仲裁的审查和控制,也包括对仲裁的支持和协助。有人支持限制和审查援助。两者是一体的,有时在同一个过程和行为。对仲裁公正的监督是对仲裁的最大支持,对仲裁的最大支持是对仲裁公正的监督。仲裁监督有三种形式,即内部监督、行业监督和司法监督。内部监督是指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的监督。这种监督主要表现在仲裁过程中的监督。例如:仲裁员有法定回避的,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仲裁委员会集体可以决定责令其回避;对严重违反规定的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有权撤换;仲裁庭要求延长开庭时间的期满后,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延期;仲裁员应当在签署裁决书前将裁决书草案提交仲裁委员会。在不影响仲裁员独立裁决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以提请仲裁员注意裁决书的形式。

内部监督是其自身的监督,及时、直接地影响仲裁活动的进行,具有积极性、预防性和直接性的特点。行业监督是指中国仲裁协会对仲裁的监督。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组织。依照本章程的规定,依法制定仲裁规则,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和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6)目前,中国仲裁协会尚未成立,也没有行业监管。

行业监管是自律性监管,具有协调性、指导性和程序性的特点。司法监督是指人民法院对仲裁的监督。人民法院对仲裁的监督主要以裁决的形式进行。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仲裁协议的效力裁决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人民法院的裁决包括仲裁协议的效力和无效。仲裁保全分为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裁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是否保全财产作出裁定。

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保全。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可以作出驳回撤销裁决申请、中止撤销程序、恢复撤销程序、撤销裁决的决定。仲裁裁决作出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对执行、不执行、中止执行、恢复执行、终止执行作出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广东省劳动仲裁员办案监督规定
    第一条为防止和纠正员违反规定办理案件,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办案规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劳动仲(含兼职仲裁员)办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本规定。劳动仲裁机构直接参与案件程序和处理的其他工作人员,依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劳动仲裁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监督公告制度,将仲裁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和照片在公开场所公示。第四条劳动仲裁员履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劳动仲裁机构和本级劳动仲裁机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政府,社会各界和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监督。第五条对劳动仲裁员实行监督,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错必纠,公正公开,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六条劳动仲裁员的下列行为,应当接受监督:(一)接受当事人申请立案材料不登记、不签收、不给回执,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规定时效不予立案又不予
    2023-04-22
    279人看过
  • 劳动仲裁需要多久,仲裁后如何走程序
    一、劳动仲裁需要多久,仲裁后如何走程序(一)提交仲裁申请书(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
    2023-06-04
    482人看过
  • 劳动仲裁如何进行,怎么进行劳动仲裁
    一、劳动仲裁如何进行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3、调解阶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4、裁决阶段。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
    2023-03-25
    433人看过
  • 劳动仲裁监督程序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劳动仲裁监督程序的相关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结案时,应填写《仲裁结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批;各级仲裁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处理的,应提交本仲裁委员会决定;其他。逮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逮捕应具备的3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下列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2023-08-14
    413人看过
  • 集体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集体劳动仲裁如何进行
    集体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集体申请仲裁,原则上是可以的,但申诉方必须是同一单位的劳动者,被诉方是同一用人单位,并且申请的仲裁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是完全一致的。其它与劳动仲裁申请程序基本一致。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2024-01-20
    147人看过
  • 现行劳动仲裁法是怎样规定的
    一、现行劳动仲裁法是怎样规定的现行劳动仲裁法的规定: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发生的争议,都适用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二、试用期在劳动法中有怎样的规定关于试用期《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关于试用期在《
    2024-01-11
    131人看过
  • 如何应对违法的劳动仲裁诉讼程序规定
    一、如何应对违法的劳动仲裁诉讼程序规定应对违法的劳动仲裁诉讼程序规定的方式是可以走撤销仲裁的程序,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仲裁裁决。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二、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6.做出裁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
    2024-01-16
    356人看过
  • 劳动监察程序属于劳动仲裁吗
    一、劳动监察程序属于劳动仲裁吗1、劳动监察程序不属于劳动仲裁2、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而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两者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区别: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二、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是什么1、法律行为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处理决定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作出的裁决属于一种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2、工作职责不同。劳动监察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
    2023-06-08
    321人看过
  • 法院如何对仲裁裁决进行有效的司法监督
    申请人某市国土资源局,被执行人某投资发展公司。2004年10月,某市国土资源局向某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裁决:一是收回某投资发展公司闲置2年的土地120亩,二是某投资发展公司偿还土地出让金1656万元。2005年2月,某市仲裁委员会经审理查明,2001年,某市国土资源局将18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某投资发展公司建超市,使用期限50年,每亩土地出让金10万元。双方签订合同后,某投资发展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8千元后,某市国土资源局给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某投资发展公司仅使用了60亩土地,建营业楼一座,其余120亩土地一直闲置。某市仲裁委遂裁决:某投资公司偿还某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金1656万元,国土资源局有权收回闲置的土地。由于某投资公司在经营期间,因建营业楼及开业经营欠外债1亿元,营业楼和180亩的土地使用权因另案被法院查封。某投资公司早已处于歇业状态,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无其他固定人员上班。某
    2023-06-14
    324人看过
  • 2023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执行如何规定
    一、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执行如何规定1、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受理会中止执行的。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共性有哪些两者的相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性质相同。从其性质上来看,两者并不是仲裁程序中的正常程序制度,而是在仲裁程序完毕之后,对仲裁裁决之不公正予以纠正的非正常制度,它既是对当事人权利的救济制度,同时也是对仲裁裁决予以监督的制度。(2)行使权利的主体相同。虽
    2023-01-29
    232人看过
  • 劳动适用仲裁前置程序,劳动仲裁前置程
    一、劳动适用仲裁前置程序劳动适用仲裁前置程序是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即劳动争议当事人要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例外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例外是指对于部分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范围的案件,劳动者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不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的情形如下: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倍赔偿金的。3.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4.申请支付令被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5.因企业自主
    2023-06-22
    327人看过
  • 如何界定人事仲裁和劳动仲裁
    1、人事仲裁和劳动仲裁受理案件的范围不同根据《甘肃省人事争议仲裁暂行办法》,人事争议仲裁主要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聘用、调动、工资、辞职、辞退等人事纠纷而履行聘用合同的,包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后,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人事纠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人员流动争议和其他人事争议。因此,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营非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争议可以通过人事仲裁解决,接受劳动争议仲裁的范围主要包括:①辞退、除名、辞退、辞职、自愿辞职引起的争议(2)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等规定引起的争议,培训和劳动保护(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确定无效劳动合同、订立特定条件的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职工、经济补偿和补偿等发生的劳动争议;法
    2023-05-07
    181人看过
  • 仲裁监督制度
    仲裁委员会
    1.上级仲裁委员会发现下级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确有错误的,可建议原仲裁机关重新处理。重新处理期间,应决定中止原裁决的执行。新裁决宣布后,原裁决即为撤销。2.其他组织和个人认为裁决有错误时,可向该仲裁委员会或上级仲裁委员会提出意见。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改变仲裁裁决。参阅文件:《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法》(1994年5月3日鲁政发(1994)41号)
    2023-06-09
    181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仲裁庭如何审理劳动纠纷案件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必须由当事人提交,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案件;二、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投诉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上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等;三、仲裁准备:1、组成仲裁庭;2、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成员、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作出回避决定;3、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当事人的申诉和辩护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4、拟定仲裁方案。四、仲裁开庭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当在开庭四日前向仲裁庭成员送达书面通知,将开庭时间、地点告知当事人。收到通知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
    2023-07-16
    45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程序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4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工伤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如下: 1、争议发生后一
    • 仲裁仲裁委员会如何监督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7
      仲裁委员会作为一常设国际商事仲裁机构,除具有仲裁一般的诸多优点外,还具有自己显著的特点,具体表现在: 1、案件的监督性。仲裁委员会实行裁决书稿核阅制度,监督并管理仲裁程序,确保裁决公正; 2、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结合仲裁的优势和调解的长处,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或之后,仲裁庭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对受理的争议调解解决,如调解失败,仲裁庭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继续进行仲裁,直到作出终局裁决。其核心是在同
    • 劳动仲裁,应当如何做工伤仲裁程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3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工伤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如下: 1、争议发生后一
    • 劳动仲裁需要几天,仲裁后如何走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3-19
      (一)提交仲裁申请书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
    • 2022年劳动仲裁监督程序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5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结案时,应填写《仲裁结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批。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也可提交仲裁委员会审批。各级仲裁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处理的,应提交本仲裁委员会决定。决定重新处理的争议,由仲裁委员会决定终止原裁决的执行。仲裁决定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