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有没有时效性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对于犯有挪用资金罪者,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行为人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在归还后仍有部分未能如数归还的情况下,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案件,其追诉时效的期限被明确设定为十年。
《刑法》第87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挪用资金罪开庭怎么处理
关于挪用资金案的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接着进入到紧张而有序的法庭调查阶段;在此之后则进入到了举证与质证环节;紧接着便是关键性的法庭辩论阶段;
最后的环节为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以及法官宣读判决书。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处理公诉案件时限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那些故意实施了挪用公款或公司财产的违法犯罪分子,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倘若这些损失巨大的挪用行为得到及时缴回,然而仍然存在拖欠款项的情况,那么他们将要面对的刑罚将会从三年到十年不等。与此同时,结合《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条文,对于那些在过去五年内因为犯下重大挪用公共或公司资产罪行而被判定处以五年以上、但尚未达到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来说,其受追诉的时效期限即为十年。这样的立法设计充分体现出法律对挪用公款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决心,旨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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