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公安立案标准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在经济交往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回扣、服务的以各种名义收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以下经济犯罪案件将立案: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受贿罪的概述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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