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淫乱罪的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9:02:35 106 人看过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聚众淫乱罪组织卖淫罪的区别

聚众淫乱罪与组织卖淫罪的区别:聚众淫乱罪的犯罪主体是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组织卖淫罪的犯罪主体是卖淫活动的组织者;聚众淫乱罪以寻求精神刺激为动机,组织卖淫罪以获利为动机;聚众淫乱罪不具有卖淫嫖娼的成分,组织卖淫罪限于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行为。

二、什么是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指行为人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的生长发育期和心理的逐步成熟时期,不象成年人那样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已确立,其意志薄弱,可塑性很大,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诱惑。如果他们参与有违社会道德准则的淫乱活动,不仅有害于其自身的身心健康,也不利于培养他们健康的性道德观,反而只会助长他们与社会德德的背离,最终导致其丧失人伦道德,腐化堕落,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甚至诱发其他犯罪,因而现代文明各国无不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并用刑法这道屏障来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各种犯罪。因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同时,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无论其参与聚无淫乱活动是公开的还是暗地的,都严重伤害了周围群众的道德情感,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严重的精神污染,具有极大的腐蚀性,因此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罪又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人。对成年人通过各种手段引诱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不构成本罪,但可能构成聚众淫乱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

引诱,是指使用手段引人随从自己的意愿。就本罪而言,共指勾引诱惑本无意参加聚众淫乱的不满18周岁的人参加聚众淫乱,具有教唆的性质。引诱的方式,在实践中常常表现为以淫秽下流的语言,观看黄色下流的录像,宣讲性体验、性感受甚至直接进行性表演等方法刺激、拉拢、腐蚀、勾引未成年人参与淫乱活动。

参加,是指未成年人到了聚众淫乱的现场。未成年人实际从事聚众淫乱活动的构成参加,未成年人实际并未进行聚众淫乱活而只是观看他人从事聚众淫乱活动的,也应认定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成年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成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主体。另外,引诱者即可以是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或多次参加者,也可以是其他参与聚众淫乱者或其他人员,如宾馆、舞厅的管理人员等等。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具体说来,由于本罪具有教唆的性质,所以在主观方面认识要素上具备以下特点:其一,行为人要认识到自己在实施引诱行为;其二,行为人要对犯罪对象未成年人这一事实有所认识。如果确实不知行为对象为未成年人的,不能构成本罪。但若符合聚众淫乱构成要件的,可以聚众淫乱罪论处。当然,这里要求对行为对象为未成年人的认识,只要是明知其可能为未成年人即可。其三,行为人还须认识到被引诱者在其引诱下是参加聚众淫乱的行为。

三、嫖娼一定不会涉嫌构成犯罪吗?

不一定。涉及以下情节可能构成犯罪:

(1)嫖娼的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已经废止,以强奸罪论处)

根据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注意:如果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3)聚集众人进行集体的淫乱活动的——涉嫌聚众淫乱罪

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在我国嫖娼属于是违法行为,因此如果嫖娼被警察抓到,会对嫌疑人进行一定的行政制裁,一般处罚的方式有拘留加罚款、拘留、罚款等。拘留的天数一般在5天到半个月之间,罚款在500元到5000元之间不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7日 0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动机相关文章
  • 聚众淫乱罪好取证吗
    一、聚众淫乱罪好取证吗聚众淫乱罪是否好取证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确定,应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取证:1、其是否扰乱公共秩序,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2、参与者是否属于自愿。3、是否是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4、是否多次参与聚众淫乱活动。5、是否涉及金钱交易。二、聚众淫乱罪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法律对于聚众淫乱罪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定罪之前必须取证,但是聚众淫乱罪好取证吗的问题回答就是取证还是有难度的,必须有证人和证据才行,取证的手段莫过于一些图片或者
    2023-04-14
    251人看过
  • 聚众淫乱罪判定依据
    刑事责任能力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因此,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实质上就是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违犯。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恶性结果发生。如何构成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的构成:(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二)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
    2023-07-07
    217人看过
  • 对参与聚众淫乱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一、对参与聚众淫乱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中对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即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这一规定,只要是聚众淫乱活动的参与者,都要依法给予治安处罚,二、聚众淫乱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该罪名来源于1979年刑法第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流氓罪,1997年刑法修订的时候,流氓罪被拆成聚众淫乱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五个小罪名。其中,聚众淫乱罪就是在现行《刑法》第三百
    2023-06-03
    165人看过
  • 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应当如何处罚?
    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处罚:构成聚众淫乱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淫乱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聚众淫乱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一、什么是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二、哪些是聚众淫乱罪的集中犯罪聚众淫乱罪的犯罪构成如下:1、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的行为;4、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三、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怎么处理依照我国刑法的
    2023-06-21
    83人看过
  • 聚众淫乱犯法吗?
    刑事责任能力
    聚众淫乱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一规定,构成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一、什么是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行为。所谓引诱,是指通过语言、表演、示范、收听观看淫秽音像制品的等手段,拉拢、腐蚀、诱惑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二、聚众淫乱判几年聚众淫乱罪的判处要看具体的犯罪情节和当事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以及悔罪认罪态度等,一般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
    2023-03-25
    345人看过
  • 聚众淫乱罪三人算不算
    刑事责任年龄
    一、聚众淫乱罪三人算不算从定义上看,聚众淫乱罪指三人以上(包括三人)进行淫乱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包括三人)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二、从构成上看,三人需是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因此,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实质上就是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违犯。公共生活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1)旨在保护人的安全和尊严,特别是保护老幼弱者的安全规则;(2)旨在调节
    2023-04-28
    353人看过
  • 怎么认定聚众淫乱犯罪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3-25
    469人看过
  • 有关聚众淫乱行为处罚的最新标准
    聚众淫乱一次就构成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人民法院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以上的规定从重处罚。聚众淫乱罪一般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聚众,是指三人以上聚集在一起从事淫乱活动。淫乱行为除了指自然性交以外,还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聚众从事手淫、口交、鸡奸等行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处罚我国的刑法对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等行为的处罚作出了规定。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犯罪嫌疑人,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会被法院判处管制。如果行为人引诱未成年人进行聚众淫乱的,那么法院会按前款规定进行从重处罚。如果引诱未成年人进行聚众淫乱的,那么法院会对其进行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2023-07-10
    446人看过
  • 聚众淫乱罪与强奸罪的区别
    聚众淫乱罪与强奸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不同。强奸罪主体为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人;后者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既包括男人,又包括女人。(2)主观目的不同。强奸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与受害女性发生性交关系,受害女性则无与行为人性交的意图,即性交行为违背了其意志;后罪则是出于淫乱之目的。淫乱,并不一定性交,即使男女双方性交,也是双方出于自愿。此时,双方有与对方性交淫乱的意图,都是为了寻求无耻下流的感官、精神刺激,以填补精神空虚,发泄其无聊情绪。(3)行为方式不同。强奸罪的行为方式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奸淫幼女;后罪的行为方式则为聚众淫乱或多次参加淫乱。聚众,是指聚集、纠合3人以上的多人一起进行淫乱。淫乱,则是指男女之间、男性之间、女性之间的一切有关性的活动及行为。(4)有无犯罪对象不同。强奸罪必有对象,为妇女。对于奸淫不满14周岁幼
    2023-04-23
    219人看过
  • 聚众淫乱罪辩护书模板
    聚众淫乱案辩护词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依照法律规定,我作为本案第一被告人马尧海的朋友,接受其委托,担任辩护人。通过法庭调查,使我对本案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现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谈以下辩护意见:一、关于案件事实问题起诉书认定: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被告人马尧海等22人通过网络结识后,分别结识先后在本市秦淮区、鼓楼区、玄武区等处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其中,被告人马尧海组织或参加聚众淫乱活动18起。这显然是在认定事实中给案件定性。但从后面所列举的马尧海18次参加活动看,并未发现马尧海在哪些活动中是组织者,仅在两次活动中使用了邀集一词,这显然与所谓的组织认定相悖。辩护人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刑事案件,第一是必须查明案发时间,但在所指控的马尧海所参与的18次犯案中,除第17次(2009年6月7日)时间是准确的以外,其余时间,在月份之后,均以某日表述,这显然属于事实不清。辩护人还要指出的是:
    2023-06-11
    96人看过
  • 刑法第301条聚众淫乱罪
    刑事责任年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该罪的立案标准是组织、策划、指挥三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三次以上。认定聚众淫乱犯罪:1、从犯罪客观表现方式上加以区分。本罪在客观方面最根本的表现是聚众淫乱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只是单个地并非聚众地与他人自愿进行两性活动的,如未婚男女之间偶尔发生的不正当男女性关系以及已婚男女间的通奸行为,则行为人不构成本罪。2、从犯罪主体上区分,本罪的主体仅限于首要分子或多次参加者这两类人。因此对于其他偶尔参加淫乱活动的人来说,不构成犯罪,但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实践中,对于大多数失足青少年来说,一般应对之实行教育挽救,不宜扩大打击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
    2023-08-08
    409人看过
  • 哪些是聚众淫乱罪的集中犯罪
    聚众淫乱罪的犯罪构成如下:1、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的行为;4、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聚众淫乱罪的处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综合上面所说的,强奸罪与聚众淫乱罪这两种是属于不同的罪名,而且所存在的法律条款也是不一样的,对于强奸是属于有强迫有胁迫的情形在里面,而对于聚众淫乱双方都可以是属于自愿的行为,从而人数也比较多,所以,在处罚的时
    2023-08-16
    289人看过
  • 聚众淫乱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该罪名来源于1979年刑法第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流氓罪,1997年刑法修订的时候,流氓罪被拆成聚众淫乱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五个小罪名。其中,聚众淫乱罪就是在现行《刑法》第三百零一条。一、对参与聚众淫乱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中对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即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这一规定,只要是聚众淫乱活动的参与者,都要依法给予治安处罚,二、强迫卖淫罪
    2023-03-25
    443人看过
  • 聚众淫乱的违法行为
    刑事责任能力
    聚众淫乱是违法,对参与聚众淫乱的处罚是那一般会直接给予10-15日拘留,并且还要给予500-1000元罚款,如果是因是聚众淫乱而构成犯罪行为的,处刑法、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淫乱就是属于多人参与淫乱的活动,从而构成违法的行为,只要有参与者一般就会上接用治安的条款来进行处罚,给予拘留,所以,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会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决定拘留的天数。聚众淫乱罪如何判刑聚众淫乱罪的判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应当从重处罚。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聚众淫乱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2023-07-03
    23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和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驱力。它回答犯罪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故动机的作用是发动犯罪行为,说明实施犯罪行为对行为人的心理愿望具有什么意义。... 更多>

    #犯罪动机
    相关咨询
    • 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如何认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5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
    • 怎么样判断聚众淫乱罪是否构成聚众淫乱罪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5
      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处罚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 2.侵犯的客体应是公共秩序。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行为。《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聚众淫乱罪刑事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28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聚众淫乱罪中的聚众怎么理解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3
      聚众,是指纠集众人,是指由首要分子故意发动、纠集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于一定时间聚集于同一地点。聚众的"众"应至少是三人以上(包含三人),但并非特指三人以上的犯罪人员。如果仅有两人,不能构成聚众淫乱罪。
    • 商河县淫乱聚众怎么处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