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离岸账户
离岸账户在金融学上指存款人在其居住国家以外开设账户的银行。相反,位于存款人所居住国内的银行则称为在岸银行或境内银行。
离岸账户也叫osa账户,境外机构按规定在依法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银行离岸业务部开立的账户,属于境外账户;离岸账户只针对公司开户,个人开户是不支持的。离岸账户相对于nra账户受外汇管制更少些,从资金的安全性角度来看,离岸账户要安全些,受国家外管局监管没那么严格。账户优点:
1、资金调拨自由:
客户的离岸账户即等同于在境外银行开立的账户,可以从离岸账户上自由调拨资金,不受国内外汇管制。
2、存款利率、品种不受限制:
存款利率、品种不受境内监管限制,比境外银行同类存款利率优惠、存取灵活。特别是大额存款,可根据客户需要,在利率、期限等方面度身订做,灵活方便。
3、免征存款利息税:
中国政府对离岸存款取得之利息免征存款利息税。离岸存款实际净收益更为可观。
4、提高境内外资金综合运营效率:
可充分利用银行既可提供在岸业务同时具备境外银行业务功能的全方位服务特点,降低资金综合成本,加快境内外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境内操控,境外运作:
可以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对离岸账户的操作
账户缺点:
1、离岸银行也是犯罪分子所用来洗钱的常见场所,因而名声不佳。
2、鼓励居民避税或逃税。
3、因其不在存款人所(更多文章请关注:WWw.HaOWoRD.COM)住地,储户服务中可能产生不便。
4、开设离岸账户的起点储蓄金额一般较高,故主要服务于收入较高的人士。
账户作用:
1、银行位于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因而能被用作避税港。
2、离岸银行所在国家对保护储户隐私要求更严密。
3、逃避存款人所在国家对于账户活动的监督管理,例如禁止开设匿名账户等。
4、在存款人所在国家政治或经济不稳定的时候,保护存款。
-
几内亚口岸通关介绍
484人看过
-
天津户口内容介绍
442人看过
-
几内亚口岸关税制度介绍
236人看过
-
同意落户证明介绍
220人看过
-
户籍证明的格式介绍
272人看过
-
单方离婚起诉书内容介绍
319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离婚协议内容介绍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6主要内容: 一、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二、决定子女的抚养问题,明确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探望权的行使方式等,有可能的话建议同时约定违约责任; 三、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四、明确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承担; 五、离婚后双方居住问题的解决方案,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
-
检察院无行贿证明介绍信内容是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32017检察院无行贿证明介绍信标准如下: xxx检察院: 兹介绍我单位xxx同志(身份证号:**********)到你处开具xxx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敬请接洽并予以协助。 此致 敬礼 xxx公司 日期
-
检察院无行贿证明介绍信内容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4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以行贿罪论处。谋取不正当利益,根据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的规定,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便利条件。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正当利益不仅
-
介绍客户合作协议的内容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26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保密条款,履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2、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以文字、图像、音像、磁盘等为载体的文件、数据、资料以及双方在谈判中所涉及到此项目的一切言行均包括在保密范围之内; 3、保密期限自本决向书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同正式签署之日止或本意向书终止之日后六十工作日止; 4、保密条款适用于双方所有涉及到此项目的人员及双方由于其他原因了解或知道此项目信息的一切人员; 5、如第三方确因项
-
条文的内容介绍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刑法条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