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假药罪刑事辩护律师从哪些方面入手?
酌情不起诉主要是按照生产销售假定假药罪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的大小、情节是否轻微、是否有认罪悔罪情节、是否有投案自首情节、是否属于从犯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是否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获得受害人的谅解等角度进行入手。酌情不起诉是公诉机关在决定是否起诉时,可以酌情予以考虑,但不是必须考虑的因素。包括:
1、如果所生产销售假药的数量较少,也并没有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很大的损害,比如因为假药本身虽然不足以治疗疾病,但是对人体也没有很大的危害性,或者假药尚未售出就被查获的、没有流入社会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危害不大或者情节显著轻微,酌情免予起诉。
2、行为人如果有投案自首或者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行为情节的,如果造成的社会危害不是很大,也可能酌情免予起诉。
3、行为人有认罪悔罪的表现,同时对于自己生产犯销售假药这一犯罪行为的受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受害人对其予以谅解,并出具谅解书的,可以酌情免予起诉。
4、行为人如果因为智力或者精神状态存在残疾,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虽然不是不能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鉴于其特殊情况,如果其犯罪行为危害后果不大,也可以酌情免予起诉。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可对其酌情免予起诉。
5、行为人属于75周岁以上的老人,虽然仍然属于完全刑事行为责任能力人,但鉴于其年事已高,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对社会危害不大,也可以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对其酌情免予起诉。
二、销售假药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
如果你是刑辩律师,从哪些案件哪些方面着手辩护
226人看过
-
关于死刑案件辩护从哪些方面入手
185人看过
-
律师伪证刑事问责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400人看过
-
受贿案辩护律师从哪些方面做准备?
154人看过
-
刑讯逼供罪无罪辩护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93人看过
-
组织考试作弊罪无罪辩护从哪方面入手?
93人看过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
从哪些方面入手为虚假广告罪辩护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3想为虚假广告罪辩护,首先的先了解什么事虚假广告罪,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以从本罪与非罪方面着手试试,关键看利用虚假广告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行为是否情节严重。属于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如果情节尚属一般不应以犯罪论处,可以适用民事或者行政处罚措施。
-
销售假药罪,需要请律师辩护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7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卖假药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要不要请律师由犯罪嫌疑人自行决定,如果因经济问题不能请律师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
-
刑事案件辩护词从什么方面入手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11、从主观方面看:被告人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2、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客观上无违法行为 3、从因果关系方面看: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害人死亡系被告人驾车拖带所致 根据我国《刑法》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系过失犯罪,结果犯罪。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驾车辆与受害人接触致死的结果。也就是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
-
辩护意见书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8-10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1、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2、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 (1)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 (3)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3、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为被告人做有罪辩护,应着重从案件定性和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
-
刑事辩护应从哪里入手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1辩护词一般由序言、辩护理由、结论三部分构成。 序言部分包括标题、辩护人出庭辩护的法律依据、辩护人开庭前已做的主要工作以及对对本案的基本观点。 刑事辩护应从哪里入手?当然要从证据、事实、罪与非罪、罪名、罪轻情节、法律的适用及案件管辖、诉讼时效等方面加以分析或提出辩论观点。当然案件不同、侧重点不同。 结论部分应对辩护理由概括总结,提出结论。 最后律师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