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保障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的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档案)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数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业务上接受城建档案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工程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的,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投标档案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建设单位负责归档和保管。
第六条招标投标档案应当符合本办法附件所规定的内容。
第七条招标投标档案归档文件材料应当齐全完整,真实反映招标投标活动的内容,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档案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便于档案利用和保管。
招标投标档案归档文件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保存一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各存档一套。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装饰装修、材料设备采购阶段等应当分别组卷。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五日内,将招标档案资料报送招标投标管理机构。
第九条招标投标档案应当设专人管理。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维护招标投标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
第十条招标投标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经办人移交的档案资料后,应当及时登记,并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和集中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招标投标档案资料移放档案室时必须齐全完善,整理规范。归档的招标投标档案资料应完整、准确、图形清晰、字迹工整,技术整理符合城建档案业务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招标投标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划分招标投标档案的密级和保管期限。大型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公共建筑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的招标投标档案保管至工程竣工后五年,其他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保管至工程竣工后三年。档案资料中的中标人投标文件可保存至工程竣工。
第十三条招标投标档案保管期满后,由档案管理员鉴定,经档案管理单位领导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销毁。销毁招标投标档案必须登记造册。
建筑工程在建设期间的招标投标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四条招标投标档案管理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当按规定移交招标投标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处理或带走。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倒卖、涂改、伪造招标投标档案。
第十五条档案室的建设应当具有防盗、防火、防光、防尘、防潮、防霉、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设施,不得在危房和不安全的环境中保管档案。对破损、霉变、散失的档案,应当及时采取修补、复制、收集等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检查时,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应主动配合,出示档案原件或相关档案资料。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档案借阅制度。凡查阅或借阅招标投标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注销制度。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各项保密规定和纪律,借阅的档案,如需要摘抄或复印时,需经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借阅的档案不许拆卷,抽页、涂改、转借,按期归还,防止丢失和泄密。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代其保存招标投标档案,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档案进行管理。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建筑条例》加强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的通知
467人看过
-
工程招投标一般程序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316人看过
-
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393人看过
-
河北省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79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举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78人看过
-
明年起《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施行
187人看过
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 工程招标的方式有公开招标以及邀请招标这两种。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 更多>
-
建筑工程需要招投标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1如果关系到国家或者大型的工程就是一定要招投标的,很多小型一般不用,招投标有邀请招标,公开招标。不进行招投标的事例:你单位《关于汇秀家园不采用招标方式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赣州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精神,批复如下:一、根据赣市府发[2008]39号文件第二章第十条第五款,经研究,同意该项目不进行招标,宁都县光大建筑工程公司为该项目
-
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依据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6一、项目受理(办公地点):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时间建设项目在立项定点文件或初设方案批准后,在区招标办领取“建筑工程项目报建表”填报备案。 2、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或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已有资格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3)银行出具对该建设资金筹集情况的证明。资金到位率达到整个工程项目投资的50%以上——见
-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4当事人对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给予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上级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复议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什么是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21、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百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 2、建筑工程投标:是指经过待定审查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筑项目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
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有哪些条件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1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