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属于医疗过失行为吗,医生误诊要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18:03:31 410 人看过

一、误诊属于医疗过失行为

是的。医疗过失是指在为患者诊治疾病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它背离了医学科学实践活动的目的,扭曲了医疗行为的意图,从根本上说它是医疗行为的负性结果。医疗行为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行为,但这种行为易受到环境、条件、医术、技能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按照医务人员有无责任将医疗过失分为两种形式。

1、有责任的医疗过失:

有相当一部分医疗过失是由医务人员的责任引起的,如手术误伤、用药差错等。通常所说是指病人就诊后,已具备了可能正确诊断的客观条件而未能正确诊断。误诊的性质有责任性和技术性之分,造成误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所产生的后果亦轻重不一。此类医疗过失可通过强化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等措施加以防范。

2、无责任的医疗过失:

限于当代科技发展水平,医疗行为在实施过程中会不同程度上对患者的身体带来负面影响,如病人使用药物后出现了与原来疾病无关的、治疗目的之外的医源性疾病。临床诊断是通过病史收集、体格检查、理化检验、病程观察、治疗反应及预后观察等间接性方式对疾病进行分析判断;

加之主观上受制于医务人员的学术水平、临床经验等,客观上制约于诊断对象的个体差异(如特异性体质)、病因的复杂性、症状的典型与否、医疗设备等,故易造成误诊现象。据文献统计,在目前具有现代化检查手段的条件下,临床总体误诊率在30%左右,复杂疑难病症误诊率更高。因此,医疗过失只能是减少,不会被消灭,再高明的医生,再严格的管理也不能完全避免,正如陶正德教授所说,就临床工作而言,我们不要求成为一个终身不曾误诊的神医,但力争成为把误诊降到最低限度的临床医学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医生误诊要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医务人员过失造成的医疗过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如误诊误治,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只有当具备了诊断该疾病的条件而出现误诊误治,且使病人致残或死亡,或产生新的疾病,或加重病情使病人增加痛苦时,才可在一定程度上追究医生的责任。

可依据《医师法》中的规定执行,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违反医师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执业活动;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误诊其实就是属于医疗过失行为,医疗过失是指在为患者诊治疾病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它背离了医学科学实践活动的目的,扭曲了医疗行为的意图,从根本上说它是医疗行为的负性结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6: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医院误诊癌症要承担责任吗,医院误诊的诉讼时效多长
    一、医院误诊癌症要承担责任吗医院误诊癌症是否要承担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如果医院误诊是由于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的过错构成侵权的话,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若是患者自己的过错造成损害事实发生的,医院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二、医院误诊的诉讼时效多长医院误诊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医疗误诊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医疗误诊过了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协商、仲裁的方式处理医疗纠纷,或者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
    2022-08-02
    237人看过
  • 误诊是否为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
    医疗事故鉴定应由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生行政部门接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申请后,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可共同委托医学会鉴定;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后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根据法律法规,医疗事故鉴定应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如何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解决通常涉及到法律程序和实践
    2023-10-31
    214人看过
  • 误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怎么处理
    一、医院误诊该怎么投诉1、及时保留证据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2、处理过程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然后主管部门会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会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3、处理后果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4、医院会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5、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6、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法院患者或患者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情况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
    2023-03-15
    445人看过
  • 医生误诊:法律责任应由谁承担?
    医生误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过错原则上看,一,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损害程度必须达到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等等,承担医疗事故责任。二,经审理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规定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三,刑事责任,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等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医生误诊可以索赔吗可以。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看医院对此是什么态度,你也要先计算相关的赔偿额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6-30
    485人看过
  • 医院误诊该不该承担责任
    一、医院误诊该不该承担责任误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不能简单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误诊及错误的诊断。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治疗,使病情向好的方面转化。因此把不正确的诊断看作是错误的,把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也同样看做是错误的。如果误诊构成侵权,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哪些情形医院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形,医院可能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导致医院无
    2024-03-11
    250人看过
  • 医院误诊就一定免责吗,怎么认定误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一、医院误诊就一定免责吗作为民事上的过失责任,医疗机构的免除事由与其他民事过失责任的免除事由在原理、原则上是相同的,但由于医疗活动的特殊性,使得其免责事由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具体有以下几种:1、医疗意外。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2、疾病的自然转归。如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4、患方的过错。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
    2023-06-01
    342人看过
  • 本案医疗机构误诊是否承担责任
    张某因咳嗽于2005年4月23日到县医院诊治,县医院通过CT检查诊断结论为张某“左上肺结核”。当日,张某持县医院病历和CT诊断报告单到县结核病防治所(以下简称县结防所)就诊。县结防所对张某作了三次痰检,均“未找到抗酸杆菌”。县结防所依据县医院CT检查报告单的诊断,亦认定张某患肺结核并按照肺结核病常规治疗。张某服药一个多月后,感觉全身不适等症状,向县结防所反映,县结防所未对张某作任何检查,仍医嘱张某继续服药。张某又服了一个多月后,感觉病情加重,便于7月28日到省胸科医院诊治。省胸科医院通过CT和纤支镜检查,确诊张某“左上支气管肺癌(晚期)”。后张某在省胸科医院医治无效,于2006年1月18日死亡。张某的妻子王某认为县医院和县结防所误诊、误治的过错行为延误了对张某肺癌的及时诊断和治疗,侵害了张某的生命健康权,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县医院和县结防所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4万余元。[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
    2023-06-13
    130人看过
  • 医疗误诊致患者损失扩大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法院网讯4月14日,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医疗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5000元。2005年7月14日,原告吴某因左侧阴囊肿大伴疼痛到被告河南省夏邑县人民医院处就诊,经医务人员诊断为化脓性睾丸炎,原告吴某入住该院泌尿科治疗。同年7月20日,被告对原告吴某实施左侧睾丸切除术,原告于2005年7月26日出院。2006年初,原告吴某发现手术切口有硬块,遂到被告处诊断,医务人员诊断后,告诉原告过了热天就会痊愈。2006年8月25日,原告吴某再次到被告处检查时,被告诊断为发现重度校异质细胞。原告于2006年8月31日到北京解放军总医院就诊,诊断为回前疑精原细胞瘤。建议提取切除的睾丸标本,为此原告的亲属到被告处提取切除的睾丸标本,经检查原告患的是左侧睾丸内窦癌。原告在中国解放军总医院住院治疗三次,花费医疗费66159.74元。后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
    2023-06-05
    91人看过
  • 误诊什么情况下医院需要承担责任
    基于病理的高度复杂性,医院的误诊是正常现象,如果凡是误诊造成人身损害或精神损害,就让医院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即医疗风险完全让医院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误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不能简单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误诊是否存在过错(过失)是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前提。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件49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根据民法理论,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1、损害事实;2、行为违反法律;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行为人才承担此侵权的民事责任,所以,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有无,是责令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损害结果的发生和医疗机构的误诊没有因果关系,则不承担法律责任。一、医疗过错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在侵权
    2023-03-05
    228人看过
  • 误诊医生有法律责任吗
    一、误诊医生有法律责任吗误诊医生有法律责任的,医院误诊的处理措施是: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看医院对此是什么态度,你也要先计算相关的赔偿额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计算赔偿额度。二、医院误诊如何赔偿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误诊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三、医生误诊的过错推定医疗纠纷中,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
    2023-04-25
    368人看过
  • 漏诊:医疗失误的责任与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漏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从医疗事故的有关解释来看,医疗事故是由医学会组织鉴定认为构成事故的医疗损害事件,构成医疗事故有三个条件: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医学会组织的鉴定。漏诊是否属于医疗过错,其判定的标准是根据患者的症状和检查,医务人员是否作出本应能作出的诊断。医疗事故中漏诊的情形1、漏诊主要疾病,即一身多病或多种损伤,只对次要疾病做出诊断,而漏诊了主要疾病。如患者慢性支气管炎、肺癌,仅慢性支气管炎做出诊断;患者多处创伤,诊断软组织损伤却漏诊了脑损伤。2、漏诊次要疾病,如患者患浸润型肺结核、慢性一迁延性乙肝,仅对肺结核作出了诊断。3、漏诊原发病的并发症对疾病诊断治疗过程中,发生了原发疾病的并发症。如伤寒治疗过程发生了肠穿孔;糖尿病治疗过程中发生了眼底出血;急性心肌梗塞治疗过程中发生心脏破裂。4、漏诊诊断治疗措施造成的并发症,即没有发现因诊断、治疗措施
    2023-07-01
    280人看过
  • 误诊的责任应该由医院承担吗?
    医院不小心误诊了,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根据情况来决定。因为病理具有复杂性,所以医院有时候会误诊也是正常现象。医院要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医院有没有过错,如果因为过错而导致误诊,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因为误诊对患者造成了损害,医院还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医院误诊处理流程(一)医患双方自行协商;(二)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三)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看医院对此是什么态度,你也要先计算相关的赔偿额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1条规定计算赔偿额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
    2023-06-30
    386人看过
  • 医院误诊要承担责任吗,要如何赔偿
    一、医院误诊要承担责任吗,要如何赔偿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医院误诊该承担责任吗误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不能简单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误诊及错误的诊断。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治疗,使病情向好的方面转化。因此把不正确
    2024-01-18
    70人看过
  • 什么是误诊、漏诊及延误诊断?医院漏诊该负什么责任?
    误诊是指幅医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专业技术水平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标准而导致的诊断错误,其中包括:判断错误,即对疾病的判断错误;漏诊,即对同一患者同时存在不同种疾病,医生遗漏某种疾病的诊断;延误诊断,即在应当对疾病做出诊断的时间内,没有及时做出诊断。其中诊断错误包括:1、完全错误,即无病误认为有病。2、完全漏诊,即有病误认为无病。3、完全误诊和完全漏诊,即甲病误认为是乙病,对乙病为完全误诊,对甲病则为完全漏诊。漏误诊包括:1、漏诊主要疾病,即一身多病或多种损伤,只对次要疾病做出诊断,而漏诊了主要疾病。如患者慢性支气管炎、肺癌,仅慢性支气管炎做出诊断;患者多处创伤,诊断软组织损伤却漏诊了脑损伤。2、漏诊次要疾病,如患者患浸润型肺结核、慢性一迁延性乙肝,仅对肺结核作出了诊断。3、漏诊原发病的并发症对疾病诊断治疗过程中,发生了原发疾病的并发症。如伤寒治疗过程发生了肠穿孔;糖尿病治疗过程中发生了眼底
    2023-06-08
    22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误诊属于医疗误诊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3
      病例误诊不一定是医疗事故。如果病理误诊是由患者的特殊体质、现有医疗技术难以预防或在紧急情况下难以准确诊断引起的,则不属于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抢救垂危患者生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医疗活动中因患者病情异常或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事故的;(三)在现有医学科技条件下,发生不可预测或者不可预防的不良后果的;(四)
    • 误诊是吗误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不属于医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
      构成事故才承担赔偿责任,而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二、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
    • 医院误诊属于医疗误诊如何赔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30
      对由于医院误诊所造成的损失,可以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
    • 医院误诊误误别人的时间属于医疗责任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医院乱检查要承担责任吗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因此,医院乱开检查项目属侵权,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院乱开检查项目属侵权。乱检查指的是,采取重复挂号,重复化验、检查、治疗或者无指征化验、检查、治疗,分解住院或者无指征住院等方式,虚构或者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乱检查
    • 医疗事故造成的医生误诊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3
      有两种途径,不同的途径,对患者最终的赔偿数额大有不同。 关于做鉴定,也是一个技巧性问题,有两种鉴定。如果你现在单方提出做鉴定,鉴定后,医院肯定还会申请重新鉴定的,这样一来,在鉴定问题上就会耽搁患者很长时间。 对此,律师有办法让本案只需做一次鉴定即可,而且双方以及法院都认可。带上现有的材料。 同时,本律师系市三甲医院法律顾问,对医疗纠纷具有丰富和独到的经验。 本案医院具有严重过错。 本案件赔偿项目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