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自学考试辅导机构及其他文化教育类非学历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4:41:27 221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第十条,申办需满足以下条件: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3)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办理材料

验原件收复印件3份。

1.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董事会(或理事会)聘书。2.验原件收复印件3份。

收原件3份。

1.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董事会(或理事会)聘书。2.验原件收复印件3份。

验原件收复印件3份。

1.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董事会(或理事会)聘书。2.验原件收复印件3份。

原件1份

1.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①机构的名称、地址;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⑤机构的法定代表人;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⑦机构自行终止的事由;⑧章程修改程序;⑨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5人以上(奇数)签名、按手印。2.原件3份。

原件3份。附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1.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董事会(或理事会)聘书。2.验原件收复印件3份。

复印件3份。有筹设的,需提供本项材料。

原件3份。

验原件收复印件3份。

1.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董事会(或理事会)聘书,法。2.验原件收复印件3份。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惠东县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法定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教育部门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法定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在法定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教育部门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法定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在法定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教育部门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惠东县新埔路

五、办理时限

90(自然日)

六、办理机构

惠东县教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

全文条款表格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10年)

第八条民办学校的设立,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实施本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及师范、医药类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二)实施师范、医药类以外的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省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施高级中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实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的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五)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技工学校,由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按照各自权限审批。

对涉及多个办学层次的设立申请,由负责审批高层次学校的审批机关统一受理,并征求其他层次审批机关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

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

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

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8: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学历相关文章
  • 深圳龙华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正式设立审批办理时限是什么
    一、办理时限66(工作日)二、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2283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1楼三、办理材料原件3份。1.复印件1份。2.有筹设的,需提供本项材料。有预先核名的,须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原件1份。协议书应包括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各自的权利、责任等以及共同商定的其它事项,合作双方签名按手印。教育机构是联合举办的,应当提交;原件1份。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①学校的名称、地址;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⑧章程修改程序;⑨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5人以上(奇数)签名、按手印,原件1份。租用办公用房、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的,必须提交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消防验收未被确
    2023-05-28
    181人看过
  • 茂名茂南区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及高中阶段教育机构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第十条,申办需满足以下条件: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3)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办理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拟办机构名称、地址、举办者、办学范围、招生对象、建筑面积。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供本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供本项
    2023-11-16
    433人看过
  • 江门蓬江区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筹设)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第十条,符合以下下列全部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2)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4)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5)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二、办理材料交原件。①筹办申请。②可行性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幼儿园名称、选址地点和面积、办学性质及规模、办学层次、幼儿园发展定位、幼儿园管理体制、幼儿园配备水平、建设周期、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交原件)身份证需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供本项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原件1份,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供本项材料。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份,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提供本项材料。验
    2023-05-31
    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学历
    词条

    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教育和技能训练的学习经历。根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学历教育包括以下形式:小学、初中、高中、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 更多>

    #学历
    相关咨询
    • 从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有什么义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从事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如实告知受教育者关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师资状况、教学地址、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情况,不得有下列侵害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一)以虚假广告、保证升学或者就业等欺诈手段诱导受教育者;(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三)降低教学标准,安排不合格的教学人员从事教学活动,不提供相应的教学设备和设施;(四)以不正当手段使受教育者提前终止或者延迟学业。
    • 非学历培训机构的义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3
      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机构应当如实告知受教育者培养目标、教育项目、课程设置、师资状况、办学与教学地址、学习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发放证书的认可机构等情况。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营者应当退还有关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一)以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欺诈受教育者;(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三)达不到承诺的教育标准,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教学设备和设施;(四)以不正当理由使受教育者提前终止或者延
    • 在职数学教师可在区县在培训机构兼职化学辅导老师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5
      《》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条规定可以理解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协议,也没有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离职时,是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
    • 中山教育培训机构机构建设费用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5
      培训机构拆迁的补偿拆迁主要有: 1、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装修费用的补偿。 2、经营损失的补偿。 3、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具体每一项的补偿标准,
    • 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得有哪些行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0
      非公益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得有下列侵害受培训者的行为:(一)不具备合法资格进行教育培训;(二)以虚假条件诱骗参加培训;(三)以虚假成绩证明教育培训的成效;(四)违背事先的承诺,提高收费标准,擅自增加其他收费项目;(五)违反承诺,不能提供或者不能完全提供合格的教师从事教学活动,不能提供相关的教学场所、教学设备、设施;(六)违背承诺,降低生活设施的档次、水平,减少应当提供的服务项目或者内容;(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