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公司须经股东会批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52:50 457 人看过

收购公司是否需要股东会批准?

在公司作出内部决定后,出卖人应将其股权转让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审批。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人情合作很强的公司,为了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出了相应的限制,并赋予其他股东一定的权利。具体表现为:

第一;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的,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二)合并,(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分立或者转让公司的主要财产,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60日内,股东与公司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国有资产和外资的审批程序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办理,股权转让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经济、金融报纸和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上刊登,公开披露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收集受让人。转让方式为拍卖、招标、协议转让等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当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要求。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依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设立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股东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决定是整体收购,需要取得股东大会决议,如果是与股东的单独交易,股东大会不需要行使下列职权:(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作为股东代表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专有权)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要求股东大会决定收购事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2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会相关文章
  • 公司名称核准是否须经股东签字
    一、公司名称核准是否须经股东签字公司名称核准是须经股东签字的。股东的签名是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时应当提供的资料。个体工商户不用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核准后保留期为六个月,不得转让。法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二、公司名称核准的要求公司名称核准有如下要求:1.企业法人必须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包含另一个法人名称,包括不得包含另一个企业法人名称。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不含汉字数字)。3.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不符合民族和宗教习俗的内容。4.企业名称不得含有违反公平竞
    2023-05-17
    418人看过
  • 收购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范本
    一、收购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的范文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XX有限公司于二○○六年月日在召开临时股东会。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表)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100%的股权。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一致同意XX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的全部股权,具体而言:(1)同意本公司股东XX将其持有本公司的65.305%的股权转让给XX有限公司;(2)同意本公司股东XX将其持有本公司的4.535%的股权转让给XX有限公司;(3)同意本公司股东XX将其持有本公司的0.11%的股权转让给XX食品有限公司;(4)同意本公司股东XX将其持有本公司的0.05%的股权转让给XX有限公司;(5)同意本公司股东XX将其持有本公司的30%的股权转让给XX食品有限公司;(6)同意本公司向相关外资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本公司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的相关手续。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二、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根据《公
    2023-04-12
    192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权收购必须公告吗
    一般情况下,公司股权发生变化,不需要进行公告。并且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东众多,股权转让频繁,并且是在公司之外的广大投资者中间进行的,故上市公司本身并不具备置备股东名册的信息优势和便利条件往往难以公告。股权转让注意事项1、在起草有关股权转让的文件前,应到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工商登记部门查阅并复印一下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因为要起草的有关文件都必须和工商登记部门存档的资料保持前后衔接一致。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环节,必须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例如股权转让份额、转让价格、转让价款、交割日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等。建议由律师或专业人员起草具体条款内容。3、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义务,为了防范受让方不履行支付股权转让的对价风险,股权转让合同应明确约定定金罚则或违约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转让方可要求受让方作出保证或提供担保。4、股权转让后,公司
    2023-08-17
    231人看过
  • 股票认购协议需要股东大会批准吗?
    一、股票认购协议需要股东大会批准吗股份认购协议一般是不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除非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但是要根据公司法规定进行投票。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
    2023-04-12
    406人看过
  • 被收购公司原股东还有股份吗
    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情况主要根据收购公司的收购方案决定,没有明确规定被收购公司是否还有股份。如果收购的是上市公司的股份,被收购的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持有其余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收购人进行收购。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一、要约收购的概念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二、私募基金的收购类型和限制条件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作以下不同的分类:1、控股收购和兼并收购根据收购所要达到的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强度不同,上市公司收购可以分为控股收购和兼并收购。控股收购是指为达到目标公司的控股,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购入其一定数量的股份,而
    2023-03-14
    251人看过
  • 公司收购股东代持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一、二人公司股东是否可以弃股退出二人公司股东不可以弃股退出。股东合理退出的方式有通过解散公司退出公司,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除股权转让外,特殊情况下,股东还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
    2023-03-05
    96人看过
  •  子公司被大股东收购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发布《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的公告》,合并各方进行审计工作,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股东大会通过合并事项后,签署《吸收合并协议》,通知债权人,进行调整账目、财务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权属变更登记、工商变更、修改公司章程,被合并方进行注销手续。1.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董事会发布《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的公告》,披露合并事项的基本情况、合并基准日等相关信息。3.公司发布《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4.合并各方进行审计工作。5.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6.股东大会通过合并事项后,签署《吸收合并协议》。7.通知债权人。8.进行调整账目、财务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9.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权属变更登记、工商变更、修改公司章程。10.被合并方进行注销手续。*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权属变更登记
    2023-11-07
    255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股东股份有限公司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一、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吗?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
    2023-03-06
    121人看过
  • 公司收购股东股份的情况
    一、什么情况下公司收购股东股份一般情形下,股东不得要求公司收购股份,或者退还股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根据规定,公司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照本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成立以后股东是不得抽回出资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成立以后,要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只能通过以公司的名义购买本公司股份、再将该部分股份注销的形式
    2023-06-22
    487人看过
  • 上市公司大股东收购子公司
    1、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议案》;2、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布《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的公告》,披露合并事项的基本情况及确定合并基准日等相关信息;3、发布《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4、合并各方进行审计;5、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6、股东大会通过合并事项后,签署《吸收合并协议》;7、通知债权人;8、调整账目、财务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9、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权属变更登记、工商变更、修改公司章程;10、被合并方注销手续。一、公司并购会影响到公司股价吗?公司并购会对公司股价造成一定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
    2023-06-22
    178人看过
  • 公司股权回购必须要分红股东才行吗
    公司不分红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但是应当在公司连续五年满足分红条件却不分红的条件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红时应当按照实缴比例进行,公司章程也可以作出另外的约定。一、什么是内部职工股内部职工股的意思:内部职工股是公司内部职工作为投资者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股份。此类股票可以是将公司利润按股份无偿分配给公司内部职工,也可以以低于正常股票票面价值的价格出售给内部职工,也可以利用一部分利润来缴付内部职工股股票的股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内部职工股股票的目的在于,通过发放内部职工股使职工兼具公司股东的地位,将公司的经营与职工的经济利益直接相联系,从而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分红的股票持有多长时间才能分到红持有可以分红的股票后,持有人持有股票到公司作出分红决议,并且办理分红登记的,持股人可以取得分红。分红的条件有哪些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
    2023-04-06
    485人看过
  •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需要经过股东大会通过吗
    股权回购行为并不必然要求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然而,若公司出于减少注册资本金、与持有自身股票的他方企业实施并购的目的,或者为了将部分股票作为员工福利予以回购时,此时,股权回购便需遵循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相反,当公司面临其他情形进行股权回购时,则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审议与批准。《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
    2024-05-17
    98人看过
  • 股东退股,股东要求公司收购股权情形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05
    381人看过
  • 上市保险公司股权转让5%以上须经保监会批准
    近日,在2007年、2008年两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草案)》再次进行修改,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明确,只有财务状况良好稳定、具有良好诚信记录的企业才有资格投资保险公司;保监会有权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资人转让所持有的股份。与2000年颁布的《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暂行规定》以及2001年发布的《关于规范中资保险公司吸收外资参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比,新的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全面细化。草案对股东资格进行了详细规范,明确只有财务状况良好稳定且有盈利、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境内企业法人,才有资格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而境外金融机构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财务状况良好稳定,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亿美元;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就保险公司股东的股权变更,草案明确,保险公司变更出资额
    2023-06-09
    42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会
    词条

    股东会是指公司中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机构,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享有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权力。 股东会是公司的核心机构,代表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在有... 更多>

    #股东会
    相关咨询
    • 公司并购股东要求股东同意,股东会不会收购公司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5
      不一定。也有可能需要股东会同意。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
    • 公司股东继续经营未经批准而解散,股东可以退出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6
      股东退出经营后不能解散公司。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必须单独或共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的表决权,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 公司股权质押是否必须经过上市公司批准?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2
      上市公司可以提供股权质押。质押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后,应当依法办理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
    • 缴纳社会保险必须经过公司批准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29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所有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都要参加。
    • 股权公司的股东能收购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0
      1、公司股东股权的抛售公司在法定情形下可以收购,法定情形包括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起诉。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