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是自愿退职有赔偿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自愿离职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要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是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包括三种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三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对于在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申请辞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我国《劳动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从《劳动法》的立法情况看,其是用列举的方式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除此之外,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包括劳动者自愿向用人单位辞职的情况。从权利行使的角度看,当劳动者自愿辞职时,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当知道这种行为的后果,这就是要放弃劳动法上规定的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权;从现实情况看,有绝大多数的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辞职,是因为其找到了薪金更高或者有其他优惠条件的岗位,当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并不担心自己的生计,不担心生活来源,如果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还要再支付经济补偿金,显然有违劳动法设立经济补偿金制度的初衷。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自愿辞职后其没有权利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往往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或者欺诈手段,迫使劳动者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既失去工作,又得不到经济补偿,这显然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劳动部在1994年12月3日颁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的经济补偿办法》中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处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公司变相逼退员工怎么办
1、继续要求在这个公司待下去;
2、请求离职,但是索要赔偿金。
首先,全面、适当的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企业不可以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岗位。
其次,若双方在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中有关于调岗调薪的书面约定,那么在出现了相应的事实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以该约定作为调岗调薪的合法依据。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劳动合同种对调岗调薪的条件进行约定时一定要是合法合理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双方订立或变更合同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若合同中的条款约定是明显加重劳动者的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的话,用人单位依据这样的条款做出的决定,是不会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认定为是有合法依据的。
因此,有约从约的基本原则是贯穿在劳动关系的履行过程中,但是在约不合法不合理的情况下,该白纸黑字的约就是无效的。比如说在实践中,很多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格式文本的设计时,都会加上某某承诺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岗位调整和薪酬调整,否则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提前通知、无需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或者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予以服从这样的约定就明显属于不公平的霸王条款,其效力是不会被法律所认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
2022工伤职工自愿离职公司是否赔偿
101人看过
-
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赔偿标准一览?
258人看过
-
自愿离职的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90人看过
-
在职期间自愿放弃经济赔偿是否有效?
140人看过
-
工伤职工自愿辞职,是否符合赔偿规定?
142人看过
-
工伤职工自愿辞职后是否还有资格获得赔偿
124人看过
-
自愿辞职的自愿走会不会经济补偿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81、自愿辞职的员工一般不能要求经济补偿。如果是因单位具有拖欠工资、不按规定缴纳社保等情形而单方面与其解约的,能要求经济补偿。员工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邯郸自留地被占自愿退工怎么赔偿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11、自留地的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
-
-
情愿自己赔偿也不愿申请为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7用人单位可能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受伤害较为轻微发生费用少,觉得走工伤程序麻烦;职工受伤较为严重,希望一次性了结,不希望走工伤进行赔付;工伤发生事故多,劳动部门对于次年该单位的工伤费率会相应的提高;工伤事故多发的企业,会成为重点关注的单位。
-
什么是自愿辞职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2自愿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自愿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任免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自离职的,给予纪律处分。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辞职:(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任职且不满解密期限的;(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三)有其他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