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哪些情形下不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03:36:29 82 人看过

一、医疗机构哪些情形下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情形医疗机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二、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3.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三、医疗事故赔偿流程

医疗事故的赔偿流程为:

1.鉴定医疗事故。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

2.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3.计算赔偿总额。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4.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n(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n(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n(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n(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n(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n(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n(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n(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n(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n(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n(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0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医疗机构造成患者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根据规定医疗机构造成患者损害在诊疗活动中存在下列情形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3、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一、医患纠纷举证责任怎么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一般情况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患者应当承担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三种法定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医疗事故医院责任怎么认定我国法律的规定,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
    2023-03-18
    187人看过
  • 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特别事由,医疗事故是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特别事由患者或者其亲属不配合医院治疗,医院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以及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医疗事故不一定全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如果医生本人存在过错,那么医生个人需要承担赔偿。一、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特别事由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特别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4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二、医疗事故是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吗医疗事故不一定全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医院出现医疗事故如果没有构成犯罪并且医生是有有重大过失或过错的,医院可以向医生部分追偿。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大部分的赔偿还是公司来出的,医生负责的一般不会太多,有时候甚至不需要进行赔偿。三、医疗事故
    2023-06-05
    389人看过
  • 法律哪些情形应当承担医疗保险的赔偿责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一、关于医疗事故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
    2023-06-26
    58人看过
  • 哪些过错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一、哪些过错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责任医疗机构医疗过错责任如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医疗机构承担责任是要如何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
    2023-12-18
    135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有哪些免责事由
    原告不负举证责任,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照原则性规定的免责事由: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而采取紧急医学
    2023-06-13
    266人看过
  • 2024医疗纠纷不构成医疗事故情形下赔偿责任的确认
    医疗纠纷不构成医疗事故情形下赔偿责任怎么确认案例介绍:15日,原告李某因头昏眼花、腰背疲软到被告医院治疗,诊断为脾肾两虚。同年2月1日,原告因右眼视力渐进性下降2年到被告医院就诊,诊断为右眼老年性白内障。同年4月25日,原告在被告处住院治疗,诊断为不典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于同年5月20日出院,后仍在被告处门诊治疗。19日,原告左眼视物障碍20天,经被告医院CT检查,诊断为脑垂体瘤。同年9月26日,原告到上海医院行手术切除垂体瘤。出院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因治疗脑垂瘤产生的费用,双方发生纠纷。经卫生局委托医学会鉴定认为,医院诊断不典型再障成立且治疗合理,无违法违规医疗行为;不典型再障与垂体瘤系两个并存疾病,医疗行为与垂体瘤引起的视力障碍无因果关系;医方对患者的后果无责任。鉴定结论: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被告医院据此认为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被告医院承担30%赔偿责任。[评析]本案涉及民事责
    2023-12-21
    283人看过
  • 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才承担赔偿责任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只有医疗机构在实施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的前提下,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损害后果,仍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发生。如:医院为获取利益出售假药、给患者使用过期药品,进行不该实施的手术等。“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因过于自信,以为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后果。如:医院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提示告知义务等。2、医疗行为具有“违法性”。违法的客体包括法律和法规,如《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母婴保健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如《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此外,还包括评判医疗行为是否得当重要依据的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护理规范等。这些法律、法规、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依据和“指南”。如果违反这些“法”,则使医疗行为具有
    2023-03-24
    423人看过
  • 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哪些规定情形应承担行政责任
    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2023-06-05
    74人看过
  • 医疗机构承担责任或过错的情况
    民法典进一步明确患者在接受诊疗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赔偿责任将由医疗机构承担。告知形式不再限定于书面告知,医务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口头、录音录像等形式,只要取得患方的明确同意,既符合法律规定。之前临床的知情同意书都是打印好的,患者家属秩序签字即可,这种告知方式流于形式,容易引发医疗纠纷。民法典要求“明确同意”指不仅要求签字同意,还要求对治疗内容的了解,实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法典中对于病历管理新增“遗失、违法”扩大过错责任的使用范围,这也要求医疗机构对病历资料的加强管理。民法典要求“及时”是对现实中存在的医疗机构拖延提供病例所做的限制规定,可以有效避免医疗纠纷。一、什么是医疗事故侵权责任医疗事故侵权责任包括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以及医疗产品责任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等情况而未予说明,或者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时,应当向
    2023-03-14
    432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医疗机构对以下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4、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5、患者就医后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医疗机构未要求患者一方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医疗机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6、医疗机构要求患者一方协助进行尸检,但因患者一方的原因未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患者一方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7、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
    2023-08-18
    190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的情形
    下列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一、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
    2023-02-21
    294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患者可以主张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一、哪些情况下患者可以主张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由此可以得出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责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供了诊疗行为;二是患者受到了损害;三是医疗机构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四是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
    2024-01-25
    394人看过
  • 医疗过错侵权责任承担情形
    医疗过错侵权责任承担情形大致如下: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医务人员未尽到前述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一、哪些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民法典规定二次手术医院有责任吗如果医院有过错,就有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
    2023-03-07
    141人看过
  • 医疗机构承担无过错责任赔偿金额是多少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方法有哪些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
    2023-02-18
    34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根据《》规定,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2年患者有损害在哪些情形下医疗机构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3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 什么情形下医疗机构不承担伤残鉴定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3
      根据《民法典》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理解这三种情形时,应注意: 第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
    • 造成损害的时候,什么情形下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26
      医疗机构造成患者损害,在诊疗活动中存在下列情形时,应当承担责任: 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3、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哪些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5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