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又犯偷越国境罪还会受到处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9:43:33 299 人看过

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又犯偷越国境罪还会受到处罚。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偷越国境罪被认定为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哪些?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偷越,主要表现为不在出入境口岸、边防站等规定的地点出入国(边)境,或者使用伪造的出入境证件在规定的地点出入国(边)境。只要出入境证件形式合法,就不得认定为偷越国(边)境。行为主体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偷越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成立本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2)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或者3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3)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4)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5)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走私犯罪人偷越国(边)境的,是走私罪与本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偷越国边(境)叛逃的,以叛逃罪论处,也不另认定为本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1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边跨境犯罪:偷越国(边)境的刑罚是多少?
    根据刑法规定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行为人多次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的;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多的;因受贿或者索贿而放行他人出入境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
    2023-07-18
    351人看过
  •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
    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先减后并)在再犯新罪进行并罚的时候,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缓刑期间再犯新罪的并罚。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2)假释期间再犯新罪的并罚。我国刑法第86条第1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怎么理解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刑罚执行完毕是指所判主刑执行完毕。如果前罪除被判处主刑以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在前罪主刑执行完毕以后3年内附加刑继续执行期间,被告人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符合累犯构成条件的,应当以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2023-08-18
    194人看过
  • 偷越国境罪的刑罚如何裁决?
    偷越国边境罪的量刑标准有:1、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侦查:(1)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2)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的;(3)在偷越国(边)境时对执法人员施以暴力、威胁手段的;(4)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恶劣影响的;(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1)为逃避刑罚偷越国(边)境的;(2)以走私/贩毒等犯罪为目的偷越国(边)境的;(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偷越国(边)境罪的构成要件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
    2023-12-24
    367人看过
  •  刑罚执行完毕后,罪犯如何缴纳罚金?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当法院对违法行为作出判决时,所处以的罚款应当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支付。具体来说,在缴纳罚款之前,可以先联系承办法官;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诉讼费用支付窗口缴纳罚款。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处的罚款应当在判决书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期满后仍不缴纳的,由法院强制缴纳。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当法院对违法行为作出判决时,所处以的罚款应当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支付。具体来说,在缴纳罚款之前,可以先联系承办法官;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诉讼费用支付窗口缴纳罚款。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处的罚款应当在判决书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期满后仍不缴纳的,由法院强制缴纳。 法 院 判 处 的 罚 款 如 何 缴 纳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款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指定的银行缴纳。逾期,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的,
    2023-09-04
    136人看过
  • 偷越国边境罪行政处罚后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该罪名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应依据刑法的规定,以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短期的拘役管制刑罚作为处罚标准。对于那些行为侵犯了国境管理法规的不法分子,如果其有偷逃出国境的不良行为且情节较为严重,则将面临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法律制裁,并且还需要支付相应的罚金。因此,我们可以明确看出,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例如非法出入境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等情况,才能认定为构成偷越国境罪;反之,若违法者的偷逃国外境行为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那么司法机构就无法据此判定其构成犯罪,从而也不能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
    2024-05-01
    440人看过
  • 缓刑刑罚执行完毕还能判累犯吗
    不能构成。因为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而缓刑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也谈不上执行完毕,因此缓刑执行完毕后犯罪不能构成累犯。累犯自首能判缓刑吗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但是累犯自首的话可以从轻处罚,但是具体还要看法院如何认定。由于累犯对社会的危害较大,故而即使其自首也是不能执行缓刑的,这也就回答了累犯自首能被判处缓刑吗这个问题,司法机关在审理累犯案件时,一旦确定其实施了犯罪行为,一般会从重处罚,但是也并非一味的会被判处最高的处罚。
    2023-08-02
    272人看过
  • 涉嫌偷越国境罪能否单处罚金
    涉嫌偷越国境罪不能单处罚金,一般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偷越国境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没有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或者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三)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四)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五)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出入国(边)境的。二、偷越国境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三)拉拢
    2023-04-10
    98人看过
  • 协助偷越国境罪应该怎样处罚?
    一、协助偷越国境罪应该怎样处罚?协助偷越国境罪的处罚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依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出现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将会被处以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协助偷越国境罪的相关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本罪与走私罪共犯的界限海关人员与走私犯罪分子事先通谋,故意使走私行为得逞,其实质上是海关人员和走私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只不过分工不同,故应当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事先有无通谋”是区分本罪与走私罪共犯的界限。如果海关工作人员与走私分子事前已相互通谋并互相勾结实施走私行为的,则构成走私罪的共犯。(二)放纵走私过程中的受贿行为的性质界定对于海关工作人员在放纵走私过程中,收受或者索取走私人财物,但并无
    2024-01-30
    350人看过
  • 偷越国境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吗?
    一、偷越国境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吗?偷越国境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持有毒品应当认定为贩卖毒品犯罪中的一种行为,而不能认定为是单独的犯罪,并且根据立法本意,非法持有毒品罪就是为了在不能找到贩毒罪等其他相关罪名的证据时适用的第二选择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
    2024-01-25
    471人看过
  • 组织偷越国境罪妨害公务罪会数罪并罚吗?
    一、组织偷越国境罪妨害公务罪会数罪并罚吗?1、组织偷越国境罪妨害公务罪不会数罪并罚妨害公务罪和组织偷越国境罪不能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进行处理,因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在组织偷越国境过程中存在妨害公务情形的,只构成组织偷越国境罪,妨害公务为加重情形,即在构成组织偷越国境罪基础上予以加重处罚。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偷越国境罪的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主体尽管是一般主体,但实际上、只有偷越国(边)境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即从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活动的“蛇头”,才能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而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在立法上无任何特殊要求,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实施了偷越国(边)境行为的自然人,均可成为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抗拢、串连、诱使、煽动等方式,有组织、有计划
    2024-01-09
    184人看过
  • 对偷越国边境行为人的处罚
    一、对偷越国边境行为人的处罚我国《刑法》明文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偷越国边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侦查:(1)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2)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的;(3)在偷越国(边)境时对执法人员施以暴力、威胁手段的;(4)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恶劣影响的;(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2、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1)为逃避刑罚偷越国(边)境的;(2)以走私/贩毒等犯罪为目的偷越国(边)境的;(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三、偷越国境罪怎么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出入国境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
    2023-04-24
    123人看过
  • 偷越国边境罪致人死亡处罚标准
    一、偷越国边境罪致人死亡处罚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偷越国边境若是致人死亡的,构成法条竞合的关系,一般会择一重罪处罚。二、偷越国边境罪与叛逃罪的界限1、犯罪主体不同。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叛逃罪的犯罪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包括在国家机关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还包括国家机关内的非从事公务的人员。2、犯罪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偷越国(边)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会给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造成破坏,而
    2023-06-16
    55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偷越国境罪要判刑吗?
    一、犯罪嫌疑人偷越国境罪要判刑吗?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偷越国境罪是需要判刑的,偷越国境罪一般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偷越国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的行为。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偷越国境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组织他人偷
    2024-01-07
    270人看过
  • 偷越国境罪情节严重的怎么处罚?
    一、偷越国境罪情节严重的怎么处罚?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人犯了偷越国(边)境罪情节严重的,一般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境,是指我国与邻国的交界。所谓边境,是指大陆与香港、澳门等地区的分界。二、偷越国(边)境罪与叛逃罪的界限是怎么样的?1、犯罪主体不同。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叛逃罪的犯罪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包括在国家机关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还包括国家机关内的非从事公务的人员。2、犯罪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偷越国(边)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会给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造成破坏,而仍然希望这一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而叛逃罪直接故意的内容是,行为人明
    2024-01-21
    49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刑罚执行完毕前犯新罪会被什么处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2
      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发现漏罪和新罪的情况参见法条: 《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新犯罪的并罚方法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30
      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
    • 有人想偷越国(边)境罪未遂会受到什么处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7
      关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未遂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31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2)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
    • 监外执行完毕后又犯罪还会判缓刑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4
      行为人在监外执行完毕后又犯罪的,如果前罪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还不满五年,且后罪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则不构成累犯。
    • 偷越国边境罪可以不处罚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