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门诊护士与患者隐私权的关系
在护理工作中,由于治疗护理的需要,可能会知道患者的一些隐私(诸如个人家庭及个人经历的不幸与挫折、婚姻恋爱及性生活的隐私、私人财产等)。护士在疾病诊治过程中的特殊地位,有很多机会触及患者的隐私。但目前因多方面的原因,患者的隐私权保护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患者的隐私权受到侵犯的事例时有发生。
医疗护理活动中可能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表现:(1)有关患者个人信息,私人活动或私有领域的隐私内容,是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向医生和护士公开,却不愿让他人知道的隐情,在未取得患者本人同意前,护士不得向他人泄露。如很多求助与咨询的患者,他们并不希望将自己的心里秘密告诉别人,在提供护理服务的过程中,个别护士有传闻秘密的行为。(2)在就医过程中,患者不得不向医生袒露一些自己的隐私,因为医院管理措施不当,这些隐私常会被曝光。如医生询问病情涉及患者的隐私时,身边有候诊患者旁听和围观。(3)关于患者的身体隐私部位,在诊疗护理活动中,需要暴露患者身体隐私部位的情形经常发生。如心电图检查、超声检查、妇产科检查和肌肉注射等操作。(4)门诊日志登记要求需完善患者的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电话号码和个人病史等,但在日常工作中,偶有遗失门诊日志登记本的现象。
-
患者隐私权该如何保护,患者隐私权的特点
239人看过
-
医疗事故:患者权益保护与医疗机构责任
367人看过
-
医疗机构对患者知情权如何保护
327人看过
-
患者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意义与医疗纠纷
278人看过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吗
82人看过
-
向患者隐私泄露的医疗机构承担什么责任
470人看过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 更多>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应当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0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是一种较为严重的侵权行为,有可能对患者的生活、工作和学习造成重大影响。为遏制这种行为,加强对诊疗活动中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无论该行为对患者是否造成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需要“ 造成患者损害”才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 《民
-
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造成患者损害,医疗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5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行为造成患者损害,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但患者或者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医疗
-
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诊疗护理服务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4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护理服务应当明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按照规定向患者出具详列收费项目、标准及金额的收费清单,不得收取未提供服务或者药品的费用,不得收取高于实际服务标准的费用,不得有其他违法收费的行为。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活动,因使用不合格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或者违反医疗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常规等造成患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患者向医疗机构私了有什么后果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17相对“私了”(双方协商解决)来讲,“公了”途径有耗时长、成本高、取证困难、鉴定机构不中立、诉讼风险等种种不利因素,“私了”解决对专业知识要求低,更能够简便快捷地处理问题。但通过“私了”解决过程中双方缺乏信任、信息不对称,有可能会掩盖事实真相且公平正义得不到彰显。目前,为了规范患者依法、理性维权,多个地方都制定了地方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在医疗纠纷中,若患方索赔超过一定金额,则不得自行协商。民营医疗机构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侵害患者隐私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基于患者的信赖而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患者的隐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负有保密的义务。实践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侵犯患者隐私权的情况可大体分为如下两种: 第一种是泄露患者隐私,既包括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将其在诊疗活动中掌握的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向外公布、披露的行为;也包括未经患者同意而将患者的身体暴露给与诊疗活动无关人员的行为。 第二种是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学文书记载有患者隐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