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生育保险怎么申请领取
个人生育保险如下申请领取:
1.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后,单位应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生育待遇申请手续;
2.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
(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证》及复印件;
(4)流产证明(仅限于流产的女职工);
(5)产假证明书和诊断书;
(6)产妇或流产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保险部工作人员在接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已参加省直生育保险,按时申请待遇,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将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
4.受理和受理保险待遇申请后,医疗保险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书面告知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将打佣生育待遇核定表》给单位和申请人。
5.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单位可凭《受理回执》到医疗保险部领榷生育待遇核定表》。
6.待遇核定后的第二个月10日前,省社保局一次性将核准后的生育待遇拨到单位,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
7.单位或个人如果对省社保局核定的生育待遇有疑问,应在15日内向省社保局提出。确实有误的,应申请重核。
二、领取生育保险的条件
生育保险金领取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且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三、生育保险金可以领取多少
要看自己的实际工资情况和请假天数。
生育津贴=规定的产假天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30。也就是说要用之前的工资计算出每天的工资,然后乘上请假天数,最后得出来的金额才是生育津贴的具体数额。产假一般会有158天,如果按照平均工资是6000来算的话,生育津贴可以领取超过30000元。不过这也是要看实际情况的,工资比较低,或者是请假的时间比较短,都会导致领取的金额比较少。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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