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再次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18:22:47 207 人看过

(一)、劳动者发生二次工伤停工留薪与第一次工伤享相同的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过如离职时(未退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当地工伤保险条例对待),一般情况下,是只享受一次赔偿,按照最高评级对待,想知道详细一点可以查看当地工伤保险条例或者咨询劳动保障相关部门。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一、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工伤等级的鉴定。如果案件复杂,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

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时的待遇是什么
    再次就业,再次发生工伤,且再次产生伤残,又再次解除了劳动合同,那就可以再次针对新进行的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得到相应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旧伤”无关。(1)申请条件:①伤(亡)者受伤前已参加工伤保险(未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向用人单位追索);②伤(亡)者已经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机构)认定为(或视同)工伤;③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2)申请时限:①因工负伤未致残的,申请人应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②因工负伤致残的,申请人应在伤残程度(等级)鉴定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③因工负伤死亡的,申请人应在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4)办理程序:①申请人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交上述材料;②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工伤保险收文回执》给申请人;如材料不齐全的,工伤保险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材料;
    2023-02-24
    464人看过
  • 工伤后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再次发生工伤有什么待遇
    工伤后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1、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1-4级伤残),劳动关系不得解除、不得终止,劳动者保留劳动关系,退出生产岗位直至退休;2、劳动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5-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劳动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7-10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再次发生工伤有什么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45条规定,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
    2023-04-27
    455人看过
  • 怎样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怎样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条二、得了职业病可以享受哪些待遇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3、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4、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
    2023-06-17
    481人看过
  • 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有什么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无伤残等级工伤赔偿工伤没有达到伤残,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正常出勤标准,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工伤9级最低能赔多少钱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比如职工月工资三千元,那么赔偿标准为二万七千元。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
    2023-03-12
    244人看过
  • 工伤致残的劳动者享有哪些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
    2023-03-20
    182人看过
  • 劳动者得了职业病的工伤待遇是什么
    劳动者得了职业病,以下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拿到工伤鉴定书后怎么处理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二、工伤公司如何赔偿劳动者发生工伤的,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一般由工伤保险基和用人单位赔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
    2023-04-11
    24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劳动者再次工伤,需要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7
      职工工伤再次手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二次手术,是工伤医疗的继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使用辅助器械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止治疗休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停工治疗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给。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支付相关
    • 劳动者一次性工伤待遇250个月的工资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06
      受工伤的劳动者,不能获得250个月的工资,作为工伤待遇,员工的工伤待遇与员工的工伤等级有关,工伤等级为一级的是最严重的,所获得的工伤待遇最高,可以获得本人24个月的工资作为工伤补偿。
    •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如何享受工伤待遇,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8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应该享受工伤待遇,就是可以享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和以前的工资待遇不变,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
    • 工伤患者再次工伤如何享受医疗待遇?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7
      职工工伤再次手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二次手术,是工伤医疗的继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使用辅助器械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止治疗休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停工治疗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给。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支付相关
    • 工伤处理后再次工伤的待遇是怎么算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27
      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还是有的,但前提是劳动者还没有离开工作单位,只要在认定的时候工伤部门出的报告是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就会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发生残疾,还可以得到残疾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