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失误致患者损害如何要求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9:50:11 198 人看过

【网友咨询】

我开始下身流血去医院检查,医生让做彩超发现宫内有个中等偏高回声,说我是稽留流产先是让我药流不成后来又让我做无痛人流,半月后下身还是流血去医院检查发现右侧附件包块才让我验血hcg说我是宫外孕,请问这医生的失误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以下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因此,您可以以上述标准要求过失医院赔偿您的相应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2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损害医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医方的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损害发生的,医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说明]医疗纠纷主要源于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的不同而产生,它可能发生于就医、医疗、护理、保健、医院管理等各个环节,经过客观、科学的医学鉴定,医疗纠纷可能是医方之过,也可能是非医方之过。据此,根据医方是否尽专家注意义务,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分为医疗过失纠纷和非医疗过失纠纷。医疗过失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也称医疗事故以外的过失)纠纷,指引起纠纷的原因来自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严格意义上讲,这应称作医疗过错,包括医疗过失和故意,由于故意致人伤害或死亡,属刑法调整范围,其民事赔偿依据一般过错侵权责任处理,不适用本指南;非医疗过失纠纷,主要有医疗意外、不可避免的医疗并发症和疾病的自然转归。医方未尽其应尽的注意义务,可以认定为存在医疗过失,如因此导致损害发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医方履行了相应的专家注意义务,不存在医
    2023-06-05
    125人看过
  • 延误治疗导致患者死亡,医院应该如何赔偿?
    医院延误治疗致患者死亡的赔偿事项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要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医院过失致手术后失明丧失性功能被判赔偿李某40多岁时,手脚明显增大,且经常头痛乏力,腰酸背痛。2009年2月,他从太和县到105医院求医。经诊断,他患上了垂体腺瘤。当时,医生告诉李某,可采用伽马刀手术治疗,而伽马刀是一种非常先进的放射治疗设备。当年2月13日,医院对李某进行了分次伽马刀治疗。出院后,李某复查发现瘤体确实萎缩。术后一年,李某双眼几乎失明,性功能也完全丧失。从2010年开始,李某先后在阜阳、合肥、北京、上海等地求医,可情况却没好转。这使得李某怀疑到了一年前的伽马刀手术。维权第一回合,李某做司法
    2023-07-08
    161人看过
  • 发生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过失行为可以要求赔偿吗?
    发生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过失行为可以要求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医疗机构必须要严格执行。一、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1、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时间、医学会受理时间以及作出鉴定结论均有具体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此来监督医学会的工作进度,使自己的利益得到较好的保护。2、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3、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后,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4、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
    2023-06-25
    63人看过
  • 错误保全造成损失如何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明确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遭受的损失。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
    2023-03-15
    279人看过
  • 患者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该如何应对?
    行政拘留后不赔偿医药费的,也不会延长拘留,正常释放。受害人就医药费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且人民法院判决您应当赔偿的,那么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不按照判决执行的,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您拒不执行判决的情形严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车祸对方全责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出现伤病,一般都会要求车主先垫付医药费,然后等伤者出院以后,再经过交警队调解,调解不成的,到法院进行诉讼。在调解或者诉讼的过程中,由保险公司来承
    2023-07-10
    363人看过
  • 医疗过错致患者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医疗过错致患者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典》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或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另外《解释》还规定了营养费和死亡赔偿金。医疗过错认定标准是什么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
    2023-06-13
    312人看过
  • 医生开错药致死赔偿:如何维护患者权益?
    医生开错药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医生开错药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医疗事故责任或医疗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好治疗病历、疾病诊断证明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
    2023-07-08
    405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损害赔偿要求如何
    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损害赔偿必须是在离婚的基础上提出,不离婚是不能单独提出损害赔偿的。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是无过错的一方,且只能要求配偶支付,不能要求第三者支付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
    2023-07-29
    359人看过
  • 患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归属问题
    医疗损害的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院提反诉是怎样的1、反诉的定义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本诉的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2、医院提反诉的时间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23-07-12
    170人看过
  • 手术失误导致患者受伤,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如果病人因医疗事故而导致受到不应有的损害,可以依法向医疗机构追索赔偿。一般手术失败属法律不追究责任范围,毕竟手术存在不确定风险,医疗机构也会在手术前同病人或家属签定免责协议的。但是确实超出了危险范围,是可以获得赔偿的。护士挂错水医院应该赔偿吗护士医疗事故要赔钱。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
    2023-08-04
    309人看过
  • 误诊致腹胀,患者起诉医院赔偿案例
    原告王女士因身感不适到医院就诊,医院却并未作出正确的诊断,导致王女士耽误了时间,还花去了不必要的费用。近日,王女士将某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相关费用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此案日前已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王女士诉称,2008年11月,因感到腹胀不适到被告处就诊,接诊大夫让原告作了B超检测之后认为原告患有子宫肌瘤,建议立即进行手术。考虑到在北京做手术无人照顾,原告便回到湖北老家打算做手术。为了慎重起见,在回到湖北后,原告又在医生的建议下重做了B超检查,结果显示原告子宫并无疾病。原告非常吃惊,于是又到其他医院进行了复查,结论是子宫无任何疾病。为了确知自己是否真的患病,原告又回到北京,在两家大医院做了复查,诊断结果同样是子宫无任何疾病。原告认为,被告很显然是误诊,因误诊行为导致原告遭受精神折磨,既耽误了时间,又花费了不必要的费用。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原告医疗费用350元;要求被告
    2023-07-02
    181人看过
  • 医院延误救治致患者死亡被判赔偿
    中国消费网讯患者曹先生头晕、恶心被120救护车送到医院急诊室后,医生却只对患者做了心脏检查后就置之不理,2天后才检查诊断并转入神经内科救治。由于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曹先生终因抢救无效死亡,为此曹先生家人将医院诉至法院索赔80余万元。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4月7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判决医院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9万余元。曹先生的父母和妻儿起诉称,2007年8月25日早晨,曹先生因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的症状,由救护车送到北京一家医院急诊室抢救。被告医院明知曹先生情况危急,却只对患者做了心脏护理救治。经检查,曹先生的心脏病没有问题,怀疑曹先生的脑部有问题。然而直至2007年8月27日,医院才重新给曹先生进行检查诊断,经诊断曹先生为小脑梗塞,转入神经内科救治。但是由于被告医院耽误了抢救时间,曹先生已经由清醒转入昏迷,2007年8月30日,医院宣告患者死亡。原告认为,医院对于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应立即
    2023-06-07
    91人看过
  • 医院失误对方请求赔偿,该如何赔偿
    医院失误引起的医疗事故,其赔偿标准为(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治疗患者人身损害引起的医疗费用,支付证明书,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负责人护理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残疾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期残疾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的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6)残疾用具费用: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由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型器具费用计算。(7)葬礼
    2023-02-04
    300人看过
  • 医院误发药品未对患者造成损害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方面如果有过错的话就需要承担责任,但具体是怎样的还需要鉴定之后才能够知晓,患者有人身损害结果的情况会对患者的伤害给予补偿,补偿是根据伤害情况规定。一、可以要进行索赔的。二、建议可以收集当初的入院证明,缴费清单,病例都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医院如何承担发错药和打错针的责任医院发错药和打错针,需要对患者承担赔偿的责任。医院具体需要赔偿的事项有: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3、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
    2023-07-05
    18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医生失误,致患者受损害,医生有责任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8
      医生失误导致患者受损害由医院承担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 医生失误,致患者严重损害,应该由谁负责?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0
      医生失误导致患者受损害由医院承担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 医生吃误导致患者受损害,责任是谁承担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2
      医生失误导致患者受损害由医院承担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患者如何举证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6
      关于医疗侵权案件是比较复杂的案件。你应该做的工作是保全病例。跟据您说的情况,是要鉴定。看能不能构成医疗侵权即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这种鉴定在2010年7月1日以前是有医疗机构举证,但是2010年7月1日以后转化成患者举证。所以病例是您在鉴定时的最原始证据。如果有因果关系,这是您还要做损害后果鉴定。以便确定赔偿数额。 如果要详细咨询,请在6月5日后。
    • 医生失误导致患者受损伤,请问医生病人是谁的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2
      医生失误导致患者受损害由医院承担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