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5:21:34 195 人看过

农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客观标准以二十年固定赔偿年限计算。

一、哪些农村户口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

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标准对待。

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0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亡赔偿金相关文章
  • 2023年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有变动吗
    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有变动吗没有变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个别地区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再区分城市、农村,统一按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的赔偿,关系到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计算、给付等。在此问题上,世界各国法律存在共识,即死亡赔偿金绝非对死者的财产损害的赔偿,而是对与受害死者有关的一些亲属的赔偿。但在立法例上有两种,即“扶养丧失说”与“继承丧失说”。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民法典》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
    2023-05-04
    436人看过
  • 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标准包括哪些?
    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标准一般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二十倍。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一、出车祸死亡能赔多少出车祸死亡能赔多少,应以实际情况而定。其中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其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有什么规定如何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规定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
    2023-06-24
    179人看过
  • 农村户口71岁撞死了得赔多少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通常情况下会对犯罪涉嫌人进行刑事拘留,但也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建议肇事人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谅解,争取缓刑。一、交通逃逸怎么处理交通事故逃逸处理是: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到二千元罚款。;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是: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二、驾驶员肇事逃逸怎么算犯罪1,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时需要至少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才可能构
    2023-03-26
    365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在农村和城市户口之间的分配方案
    死亡赔偿金有农村和城市之分。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是有区分的,并且各省、区标准不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既包括死者丧葬费用也包括其亲属的精神抚恤金等各种赔偿。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如何划分,丈夫死亡赔偿金分配案情简介一场无情的事故,让年迈的老人失去了儿子。在老人还未走出“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时,80万元巨额赔偿金的分割,又让婆婆与媳妇、孙子之间发生矛盾,双方最终对簿公堂。2013年4月5日,经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起因死亡赔偿金引起的纠纷最终画上句号。法律解读由于法律未明文规定赔偿权利人之间如何分配死亡赔偿金等问题。故实践中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常常会因认识不一致引发争议。有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部分,首先应分出一半属夫或妻所有,
    2023-07-03
    446人看过
  • 农村青年务工车祸丧命,多少死亡赔偿金
    [案情]程某系一农村户口青年,男,20岁,2009年7月10日,中专毕业。后一直在武汉打零工,2010年1月进入某汽车装饰公司工作,月基本工资2000元,奖金按业绩计发。10月1日,程某轮休,回家探望父母。同日下午5时许,程某骑摩托车外出,与一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轿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双方因死亡赔偿金应按什么标准计算发生争议。[律师观点]应按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死亡赔偿金。程某虽系农村户口,但自成年起,一直在城镇生活、务工,基主要生活来源于城镇。2006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就类似问题作出复函,即《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规定:受害人虽然为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于均为城市,受害人的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此复函
    2023-06-05
    243人看过
  • 农村户口自然死亡补偿标准
    一、农村户口自然死亡补偿标准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农村户口十级伤残补偿标准?人
    2023-03-30
    31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有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之分吗
    首先交通事故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乘以20年),医疗费(如果没有当场死亡,经过抢救有花费的话),丧葬费(当地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收入的一半),可以要求适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大概要求2万左右吧。被抚养人生活费:父母=当地(不知道是农村还是城市人均消费性支出乘以5年乘以2,如果她父母还有别的孩子,则再除以孩子的数目。孩子得计算到18岁,女儿=城镇或者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乘以1年除以2,儿子=城镇或者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乘以(18岁-11岁)/2,这是交通事故的赔偿。在上下班途中遇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如果企业没有给买工伤保险,那么所有工伤保险待遇由企业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19109*20倍=38218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数额是她生前的工资,按月支付,应该主要是支付给他父母和孩子的,知道她父母
    2023-06-26
    367人看过
  • 农村户口在校大学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学生谭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带安全头盔,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一路段时,跨越道路中心虚黄线行驶,与对向夏某超速驾驶的重型货车相撞,谭某当场死亡。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事故作出认定,谭某与夏某负事故同等责任。谭某父母将夏某及货车投保的公司诉至法院。最近,法院判决货车车辆投保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受害人谭某父母各项损失11万元,货车驾驶人夏某赔偿受害人谭某父母19万余元。农村户口的在校大学生谭某发生交通事故,能否按照城市居民赔偿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规定: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指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死亡赔偿金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23-06-05
    296人看过
  • 农村户口的居民能否按城镇居民计算死亡赔偿金
    《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规定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计算。《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可以看出这里区分了两种标准,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但并没有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概念进行明确界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人身交通事故相差近3倍,根据哪种标准计算涉及交通事故的切身重大利益,那么一位农村户口的居民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呢?律师认为,原则上一般认为以户籍来进行区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但这个普遍适用的标准也有例外的时候。这个例外就是当一位农村户籍的居民长期在城
    2023-05-05
    342人看过
  • 如何计算农村死亡赔偿金
    农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下:第一,农村户口的人员死亡的,那么其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然后按照20年来计算。第二,如果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那么还应该赔偿受害人相应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因此,如果属于农村户口人员死亡的,可以按照上述标准计算赔偿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2023-06-30
    356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赔偿一样吗
    在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问题上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没有任何的区别,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相关规定,民事赔偿得根据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来确定赔偿基数,即便受害者是农村户口,但长期在城市工作的情况下,必须要按照城镇标准计算。一、交通事故伤残需要哪些赔偿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人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其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2023-06-27
    500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与户口的权衡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案件中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受害人的户口类型,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如果是城镇户口,死亡赔偿金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进行计算;如果是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则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进行计算。对于在城市经商、居住的人来说,有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进行计算。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会根据受害人的户口类型有所不同,而其他项目的赔偿标准则相同。如果是城镇户口,死亡赔偿金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进行计算;如果是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则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进行计算。对于在城市经商、居住的人来说,如果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都是城市,那么有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进行计算。 死亡
    2023-08-28
    144人看过
  • 城镇和农村户口的工亡赔偿吗?
    工亡赔偿不分城镇和农村户口。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赔偿项目有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亡赔偿金父母配偶子女怎么样去分配对于工亡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其他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将属于实际支出的费用扣除,剩余的赔偿金部分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
    2023-07-11
    151人看过
  • 农村工地事故死亡理赔多少
    1、工亡丧葬补助金(6个月当地上个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个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养金(这个需要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属于劳务雇佣关系: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包括:4、丧葬费(6个月当地上个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死亡赔偿金(上个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6、交通费7、住宿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8、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9、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10、精神损害赔偿金参照当地残疾标准一、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人身损害
    2023-02-22
    336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 更多>

    #死亡赔偿金
    相关咨询
    • 工地死亡一个人农村户口赔偿多少?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6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社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 一个70多岁的农村户口死亡赔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1
      具体赔偿项目包括(1)死亡赔偿金(2)丧葬费(3)被扶养人生活费,子女计算至18周岁;父母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满一岁减少一年(4)亲属处理该事故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5)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酌情要求。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死者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 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是一样的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9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不区分非农业人口和城市户口,只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且城镇居民的赔偿高于农村居民的标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
    • 老人83岁因车祸死亡老人是赔偿金是多少是农村户口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9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立法上设立死亡补偿费的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抚慰死者家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弥补死者家
    • 死亡赔偿不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由于客观的居住地不同,确实存在一定差距。死亡赔偿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29条采用了“死亡赔偿金”的称谓,而在该司法解释的第17条则用了“死亡补偿费”的称谓,在同一司法解释中出现对同一事项用语不一致的问题。 2、死亡赔偿金在我国的一些法律、法规中已经作出过规定,但由于不统一,致使相互之间存在不协调,既不利于对有关赔偿权利人的保护,又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