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所有权的征收取得有什么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1:50:21 215 人看过

一、国家所有权的征收取得有什么特征

国家所有权的征收取得有如下特征:

1.主体特定性

国家的征收行为实际上是由政府来行使的。换言之,物的实际使用者不能成为征收的主体。

2.公共目的性

国家依靠自己的公权力在其领土范围内不需权利人的同意而将他人所有的财产转变为自己所有的财产,这自近代以来一直受到一定的限制。该限制即征收的公共目的性。也就是说,国家征收的财产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否则就是违法的。这在法国、意大利等国尤其如此。

3.强制性

征收是国家主权的表现,一国的任何财产的所有人都必须服从于国家的这一权力。

4.补偿性

国家对于它所征收的财产的所有人给予补偿,这是法的公平原则的体现。无偿征收仅在中国解放初期征收无主的代管土地等财产时被采用过。因此,征收在本质上是强行的买。

5.标的广泛性

能列入被征收的财产,各国法律均未限制,一切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均可能被征用。

二、国家所有权的特征

国家所有权有如下特征:

1.在所有权主体方面,国家所有权具有统一性和唯一性的特征。

2.国家所有权客体的广泛性。这是指任何财产都可以成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而不受任何限制。

3.国家所有权取得方式的特殊性。除了私人取得所有权的方式外,国家还可以凭公权力来取得所有权。

三、国家所有权的行使方法

国家所有权的形式方法大致如下:

1.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的权利内容。

2.国家机关对于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包括占有、适用、收益、处分在内的物权。

3.由国家机关直接支配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主要是用于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而并非用于经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5: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国家征收的土地没用归谁所有?
    一、国家征收的土地没用归谁所有?国家征收的土地没用归国家所有。1、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也就是说土地被征收后所有权属于国家,但使用权等则需要就事论事。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
    2023-06-16
    59人看过
  • 法律上国家赔偿有什么特征?
    国家赔偿有什么特征第一,国家承担责任,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由国家承担法律责任,最终支付赔偿费用,由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具体赔偿义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务人员并不直接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履行赔偿义务。国家是抽象主体,不可能履行具体的赔偿义务,一般由具体的国家机关承担赔偿义务,因此,形成了“国家责任,机关赔偿”的特殊形式。不过,不能由此把国家赔偿等同于机关赔偿责任。第二,赔偿范围有限。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给予的赔偿,属于国家责任的一种形式。从赔偿范围来看,国家只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部分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国家赔偿窄于民事赔偿,属于有限赔偿责任。例如,对国家立法机关、军事机关、司法机关的部分行为,即使造成了损害,国家并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赔偿方式和标准法定化。与民事赔偿有所不同,国家赔偿的方式和标准
    2023-06-03
    386人看过
  • 国际税收的特征有哪些
    一、国际税收的特征有哪些从税收的起源与本质考察,税收作为分配范畴,其基本概念是:税收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标准,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无偿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体现着以国家为主体的特定分配关系。从上述概念,可以概括出国家税收的基本特征: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一种特殊分配该特征说明的是税收与国家的本质关系。税收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税收是随着国家政权的出现而产生的,国家总是征税的主体;税收是为了维持国家政权的需要而进行的分配,国家不存在,税收就无存在的必要。税收是以政治权力为后盾所进行的特殊分配该特征说明的是税收征收以政治权力为依据。税收是国家政治权力管辖范围内的征纳关系该特征说明国家税收的征税范围。税收的分配主体既然是国家,所依据的是政治权力,而政治权力总是具体国家的政治权力。一国政府不可能超越自己的政治权力管辖范围去向别国政府管辖下的纳税人进行征税,因此,一国政治权
    2023-06-07
    240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之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主要涉及以下四种权利:(一)专利权专利权是指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在一定的时期内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利用的权利,它是工业产权的一部分,具有专有性(独占性)、地域性、时间性。(二)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律规定而取得的对其注册商标在核定商品上使用的独占使用权。商标权也是一种工业产权,可以依法取得、转让、许可使用、继承、丧失、请求排除侵害。(三)著作权著作权即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著作权是公民的一项民事权利,既具有民法中的人身权性质,也具有民法中的财产权性质。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四)非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即专利技术以外的专有技术。这类技术大多尚处于保密状态,仅为特定人知晓并占有。上述
    2023-06-07
    198人看过
  • 代位权制度具有什么特征,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具有的特征是: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保全制度的一种。其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可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以确保无特别担保的一般债权得以清偿。因为其它债权人不能支配债务人的财产,更不能支配债权人在债务人上设立担保物权的财产,如果债务人在担保物权设定的债权范围以外任意处分财产、自由减少责任财产,就会损害其它债权人的债权。因此设立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则可强制性地干预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亦可对债权人的到期担保物权强制干预。当债权人消极地怠于行使权利任由责任财产减少害及其它债权时,其它债权人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维持责任财产。其它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可以有效防止责任财产的不当减少,使债权得以保全。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限制性。因债权人代位权是其它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债权人的债务人行使债权,故其主张的内容应以债权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担保物权为限,不得超过债权人的权利范围。如其它债权人行使
    2023-03-17
    65人看过
  • 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和权能
    一、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对其所有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式,独占性支配其所有物,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永久性物权。(二)特征1、所有权具有完全性;2、所有权具有原始物权性;3、所有权具有弹力性;4、所有权具有永久存续性;二、所有权的权能(一)所有权的权能含义所有人为利用所有物以实现对所有物的独占利益,而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手段。所有权的权能有两方面:积极权能与消极权能。(二)所有权的积极权能所有权有四项积极权能分别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1、占有。所谓占有是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和支配的权能,它不是行使所有权的目的,而是所有人对物进行使用、收益或处分的前提。2、使用。所谓使用是指所有权人依照物的性质和用途对物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权能。3、受益所谓收益是指收取由原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所
    2023-06-08
    54人看过
  • 我国土地所有权的内容和特征有哪些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那么我国土地所有权包括哪些内容和特征呢?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规定,中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两种形式。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国家土地所有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唯一的,即国家;(2)国家土地所有权客体广泛,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国有的山岭、荒地、滩涂,国有森森、草地、水面所占用的土地等;(3)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上带有国家的强制性;(4)在土地所有权的确认方面,国家土地所有权直接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不进行国有土地所有权登记,中国境内的一切未被确认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均属于国家所有。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主体他和权利行使三种
    2023-05-05
    318人看过
  • 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包括什么,及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包括什么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包括的有:1.占有。所谓占有是民事主体对于标的物实际上的占领、控制。占有首先是一种事实状态。所有人可以自己占有标的物,也可交给他人予以占有。2.使用。所谓使用是指依照物的性质和用途,并不毁损所有物或变更其性质而加以利用。使用权能一般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3.收益。所谓收益是指收取标的物所产生的利益,具体而言是收取所有物的孳息。孳息分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4.处分。所谓处分是决定财产事实上和法律上命运的权能,即对所有物依法进行处置的行为。处分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二、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如下:1.所有权具有完整性。所有权是完整的物权。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于所有人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而其他物权只是具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2.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作为特定
    2023-05-06
    205人看过
  •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对国家有什么影响
    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税起征点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就会减少。目前税起征点3500个月还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比如纳税人的年龄和婚姻状况。是否有需要支持养老人。虽然提高税起征点会减少国家财政收入,但会更体现人性化。一、2020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我们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
    2023-03-19
    112人看过
  • 违法征收、征用财产受害人可取得国家赔偿
    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记者隋笑飞、魏武)针对有的部门提出,违法征用财物应予以赔偿,22日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有的部门提出,违法征用财物,也应予以赔偿,同时,由于违法摊派属于违法征收,建议将摊派费用改为违法征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三项修改为: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建议将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修改为: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此外,国家赔偿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
    2023-06-06
    194人看过
  • 我国规定抵押权有什么特征
    一、抵押权有什么特征1.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2.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3.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4.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内容有两项:一是抵押财产的标价处分权;二是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二
    2023-06-23
    334人看过
  • 国家补贴的特征
    劳动保险
    一、国家补贴的特征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其特征如下:1、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行为是广义概念,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贴行为,而且还包括政府干预的私人机构的补贴行为。2、补贴是一种财政行为:即政府公共帐户存在开支。3、补贴必须授予被补贴方某种利益:一般认为这种利益是受补贴方从某项政府补贴计划中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场中不能取得的价值。4、补贴应具有专向性:专向性补贴是指政府有选择或有差别地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补贴。二、残疾证有什么补贴残疾证事实上就是一个身份证明,就跟身份证一样,只是证明你是一个残疾人。如果是地方残疾证的话,一至四级,可以申请低保。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市区的公园内享受免费,但在郊区一些特殊景
    2023-06-05
    495人看过
  • 国家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吗
    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土地原有的所有权是不改变的。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一、如何继承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符合条件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继承,变更房屋使用权人的名字。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根据《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二、法院可以拍卖农村宅基地吗人民法院是不能拍卖农村宅基地房屋的
    2023-04-11
    80人看过
  • 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特征有哪些
    (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三)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取得方式为拍卖、招标、协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业、
    2023-08-18
    44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国家所有权的征收与征收的内容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7
      国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 1.来自宪法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矿藏和水源,以及不属于集体所有的其他自然资源属于国家. 2.国家征收,属于行政行为之一。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行政行为。行政征收须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其实质是国家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管理相对人一定财产所有权。 2.对拾得的遗失物和所有人不明
    • 财产所有权的特征是什么财产所有权所有权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8
      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他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财产所有权的独占性。财产所有权是一种独占的支配权,所有人的所有权不允许任何人妨碍或侵害,非所有人不得对所有人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第二、财产所有权的全面性。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
    • 窃取别国国家秘密罪有何特征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0
      符合以下要素会构成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 (一)主观要素: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素: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素:侵犯的客体是关于国防应秘密的文书、图书、消息或物品; (四)客观要素: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 婚后国家征收所得其它人有份额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其他则为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2)生产。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
    • 我国征地补偿有没有征收所得税的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5
      我国的征地补偿纳税吗? 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企业如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应并入应纳税所得税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