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开发商在出售时明示为个人的以外,小区绿地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破坏。
业主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无权擅自决定将绿地改建为停车位。
一、购买二手房能行使业主权利吗?
购买二手房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后,能行使业主权利。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物业停车费按照什么标准收取
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于这些公共场地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对车主收取场地租赁费。
三、物业可以干涉业主封包阳台吗
物业可以干涉业主封包阳台。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小区绿地能改为停车位出售吗?
133人看过
-
物业可以将住户停车位租给业主吗
370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可以成为业委会成员吗
107人看过
-
业委会委员业主可以是父母吗
128人看过
-
业主可以要求换业主委员会吗
308人看过
-
业委会主任可以开除委员吗
320人看过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 更多>
-
将绿地改建停车位需要业主同意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2除开发商在出售时明示为个人的以外,小区绿地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破坏。业主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无权擅自决定将绿地改建为停车位。
-
业主是否具有将绿地改建为停车位的权利?西藏在线咨询 2024-12-101. 小区内的绿地除开发商在出售时明确告知为个人所有外,其他业主共同拥有,任何人都不得破坏。若业主确实需要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的用途,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没有权力擅自决定将绿地改建为停车位。 2.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
-
物业将绿地改为停车场,作为业主能否制止该行为?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3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和管理。物业公司作为接受全体业主委托管理小区的管理公司,在未取得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下,将公共绿地改建成停车场并经营收费,其行为侵犯了业主的对公用设施的共有权。您作为业主可以以物业公司侵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保护您的共有权。
-
业主委员会把停车位以出钱高租给业主合理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1《》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
-
小区绿地可以成为停车场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5小区绿地可以成为停车场吗案例:日前,在东陵区某楼盘买房的孙女士向言言求助,说自家的窗户原本是朝向园区中的大面积绿地的,现在绿地却被开发商改作了停车位。孙女士说,这些停车位与她家窗户的距离也就三、四米远,虽然开发商对这些停车位没有收取费用,但是大量的尾气污染和噪音污染还是让她难以接受。律师解析:针对公共绿地被私自改为停车场这一问题,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