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及主要条款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8:57:18 76 人看过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①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在法律允许范围与条件下,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②人身保险合同保险金的给付属定额给付性质。

二、主要条款: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保险法》

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4: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财产保险合同的定义以及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财产保险合同的定义财产保险合同的定义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根据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可以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二、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1.保险标的2.保险金额3.保险费4.保险期限5.赔偿方式6.投保方的责任三、财产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保险合同的要素由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构成。1.保险合同的主体:(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亦称承保人,保险人是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投保人亦称要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2)保险合同的关系
    2023-06-19
    148人看过
  •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比例及养老保险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职工养老保险,越来越受到大家的欢迎,一般的工作单位都会为自己的职工办理养老保险,下面我们看看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比例是多少?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比例(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其中: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
    2023-05-30
    91人看过
  • 合同中不成立的条款有哪些特征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一、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
    2023-03-20
    262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特征主要有哪些,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是什么
    借款合同的特征主要有: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作为特殊种类物的金钱,因此,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种类物作为其标的物的必然结果。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4.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1、贷款方的责任: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应偿付违约金。2、借款方的责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加付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政策性贷款的,应当加付利息;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贷款。
    2023-06-14
    237人看过
  • 保险发中人身保险合同有哪一些比较常见条款
    1、不可抗辩条款人寿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合同。这是一条有利于保户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重要事实,只能在二年内以此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解除合同,超过两年的可抗辩期,这个权力即告丧失。2、自杀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以内自杀,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如果自杀发生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之后,保险公司可以给付保险金。3、宽限期条款对于分期交费的保单,如果投保人因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没能按期交费,保险公司给出一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在这段时间内保单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予负责。如超过宽限期还没交纳保费,则保单有可能失效。4、复效条款因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费致使保单失效后,二年之后,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经过保险公司审查同意后,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单可恢复效力。5、不丧失价值条款投保人在交足
    2023-03-17
    123人看过
  • 施工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以及有什么特征
    一、施工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施工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工程范围。当事人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主要包括建筑栋数、结构、层数、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的批准文号等。2.建设工期。即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即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工程价款和结算的方式和时间。9.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二、施工合同有什么特征施工合同有以下特征: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
    2023-05-03
    306人看过
  • 失业保险的概念、特征及主要政策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的概念和特征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物资帮助和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区别于其他险种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具有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双重功能。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对失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再就业。二、我国失业保险的主要政策我国从1986年开始建立和实施失业保险制度。1999年,国务院发布《失业保险条例》,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覆盖范围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为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二)基金来源失业保险金主要由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和财政补贴构成。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照
    2023-06-07
    171人看过
  • 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以及保险合同当事人有哪些
    一、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保险合同生效条件包括以下方面:第一,主体合格,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投保人而言,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就保险人而言,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且须在其营业执照核准的营业范围内订立保险合同。第二,意思表示真实,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自己的真实内在意思。如投保人故意谎报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隐瞒保险标的真实情况而与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保险人由于受欺诈,虽然与投保人就保险合同达成了协议,但没有反映出当事人的真实内在意思,也即表意与真意不一致,由此产生的保险合同应属无效合同。第三,合同内容合法,即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二、保险合同当
    2023-02-28
    435人看过
  •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有哪些?
    一、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有哪些?(1)不可抗辩条款。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议条款。所谓不可抗辩,就是说当保险人放弃了可以主张的权利,以后不可以再主张。该条款规定,保单生效一定时期(通常为2年)后,就成为不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为由,否定保单的有效性。保险人的可抗辩期一般为2年,保险人只能在2年内以投保人误告、漏告、隐瞒等为由解除合同或拒付保险金。该条款旨在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正当权益,同时约束保险人滥用诚实信用原则。(2)年龄误告条款。年龄误告条款通常规定了投保人在投保时误报被保险人?年龄情况下的处理方法。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年龄不实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况。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合同为无效合同,保险人可解除保险合同,但向投保人退还保费。二是年龄不实影响保费及保险金额的情况。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
    2023-04-27
    398人看过
  • 合同中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特征是什么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有:(1)合法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包括依法律的直接规定所产生的利益和依当事人的约定所产生的合法利益。(2)确定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现有利益。(3)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不存在代位追偿问题。(4)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合同成立时存在,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险利益不存在,则订立的合同无效。一、人身保险合同内容包括哪些人身保险合同内容:1、保险金额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支付的金额;2、保险费是指投保人为获得保障而付出的代价;3、保险责任是保险人义务的具体体现;4、保险期限是指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5、保险时效,任何合同都有时效性问题,人身保险合同也不例外;6、失效和失权;7、订约时间。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订约时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月、日、时。二、签订保险合同注意哪些事项签订保险合同
    2023-02-04
    79人看过
  • 买卖合同有哪些特征,包括哪些条款
    买卖合同有五个特征,分别是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和诺成合同,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以及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合同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一、买卖合同有哪些特征买卖合同有以下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2023-06-04
    194人看过
  • 保险合同可以变更哪些内容以及订立保险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一、保险合同可以变更哪些内容?保险合同的变更通常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1.合同内容的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般表现为:财产保险在主体不变的情况下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种类的变化、数量的增减、存放地点、保险险别、风险程度、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费、保险金额等内容的变更等。2.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亦称保险合同的转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其实质是合同主体的变更。二、订立保险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根据保险合同的特殊情况,在签订保险合同中应明确以下条款:1.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财产的名称。标的必须是投保人所有或经营管理或者与保险有利害关系的财产2.座落地点座落地点是指被保险财产所在地点。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支付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4.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导致保险人承担责任的事故或风险范围,一般指
    2023-06-22
    53人看过
  • 债务合约有哪些主要特征
    债务合约有什么主要特征通常情况下,有债务合约的企业比没有债务合约的企业更可能采用可增大收益和资产的会计政策。就有债务合约的企业来说,它们与关于利息保障倍数的限制性条款联系与紧密,便越有可能采取那些能提高此财务比率的会计政策。债务合约有两个关键特性。一个是在新兴市场国家,债务合约的期限很短,另一个特征就是债务合约经常是用外汇计价的。债务合约的这些特性造成了三种机制,而新兴市场国家的货币危机通过这三种机制,又使信贷市场的不对称信息问题更加严重,从而促使金融危机的爆发。债务合约是指什么债务合约是一项法律合同,它对债券发行者和持有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债务合约中包括与债券发行有关的一系列特殊条款。这些债券特殊条款规定了一些与债券发行者和持有者相关的规则和限制性条件。此类条款中包括了债券发行者所拥有的权利(比如可以提前赎回债券)以及所受到的限制(比如对其增加股息能力的限制)。债务合约以法律形式记
    2023-05-08
    127人看过
  • 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主要内容有哪些
    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主要内容有:1、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1)因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医疗失误造成病人人身伤亡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受人已经治疗和正在治疗的医疗费用、受害为此而延长病期的误工工资、营补助及死亡、残废赔偿金等。只有那些在保险单上提到了的医疗手段才属于医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2)因被保险人供应的药物、医疗器械或仪器有问题并造成患者的伤害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只限于与医疗服务有直接关系的,并且只是使患者受到伤害。(3)因赔偿引起纠纷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它事先经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2、除外责任责任保险及职业责任保险的共同除外责任之外,还有:(1)被保险人任何犯罪、违法及触犯法律与法令的行为。(2)被保险人在醉酒或麻醉情况下施行的医疗手段。(3)被保险人采用的不是为治疗所必须的医疗措施与手段,如整容手术。(4)当病人处于全麻情况下采取的医疗措施所造成的损害,但在指定的
    2023-02-09
    46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人身保险合同条款主要有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7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因为保险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必然有法律文件相类似的特点,比如权利描述,通信地址的变更,纠纷的处理和管辖权,不可抗力条款,残疾的定义和司法鉴定,其他定义的解释等等条款。
    • 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及其特征有哪些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28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什么是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有哪些要素, 要素主要要素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或生存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根据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协议。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死、残疾、疾病险事故的保险合同。二、人身保险合同有哪些要素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由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合同的内容三部分组成。1、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人身保险合同
    • 合同中,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有怎样的特征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5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有: (1)合法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包括依法律的直接规定所产生的利益和依当事人的约定所产生的合法利益。 (2)确定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现有利益。 (3)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不存在代位追偿问题。 (4)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合同成立时存在,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险利益不存在,则订立的合同无效。
    • 合伙有哪些特点及合同法的特征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9
      合伙合同的特征: 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 2、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 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 4、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四条规定,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