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与仓至仓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9:32:27 489 人看过

仓至仓条款是运输货物保险中较为典型的条款,它具有充分性、严密性和普遍性的特点。所谓充分性,是指货物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的保障程度贯穿于货物运输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涉及各种运输方式,整个运输过程无一漏洞。

所谓严密性,是指条款将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都一一作了规定,使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有章可依,无疏漏之处。如:除了将空间的仓至仓复以时间概念即60天予以限定之外,还对以下几种情况作了规范:

1若货物运抵被保险人用做分配分派的处所,或在非正常运输的情况下运抵其它储存处所,保险责任也告终止。

2若货物在卸离海轮后60天内被运往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当开始转运时保险保险责任也告终止。

3若发生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延迟、绕航、被迫卸货、重装、转载或承运人终止运输契约等航程变更的情况,使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条件下,保险责任的有效性又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若货物在当地出售,则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无论如何均以全部卸离海轮后60天内为止。

第二种情况,货物在60天内继续运往原保险单所载目的地,保险责任仍按前述期限终止。

所谓普遍性,一是指仓至仓条款对每一张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单都毫无例外地加以限定和规范;二是指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都采纳了仓至仓条款,它早已成为国际贸易中规范运输货物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责任起讫的国际性条款;三是指国际贸易中其它运输方式,如航空、集装箱、火车等所涉及到的运输货物保险,也大都效仿了海上运输货物的仓至仓条款的原则来限定各自保险责任期间。

值得注意的是,仓至仓条款具备如此性质,往往使一般人产生误解,认为只要采用了此条款,无论在任何阶段发生的保险风险,其损失都可由保险公司赔偿。这种认识的局限性往往导致进出口企业的经济损失,使得运输货物在某阶段的损失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究其原因,主要是人们忽视了因贸易风险的转移引起的保险利益的变化。其中的主要问题是:首先,进出口公司要得到运输货物的保险赔偿,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第一,所发生的风险是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第二,所遭受的损失与发生的风险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第三,在保险标的遭受风险时,索赔人对其具备保险利益,即货物损失与索赔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

第四,依照仓至仓条款,被保险货物遭损的时间和地点是在保险期间之内。

这四个条件须同时具备,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索赔人都不会得到赔偿。

其次,依照国际贸易习惯,买卖双方在海上运输中的风险,一般是以货过船舷为界限来划分的。即货物装船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装船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所以货物在装船前对卖方具有的保险利益,装船之后转移到对买方具有保险利益。如前所述,不具备保险利益则得不到保险赔偿,因此,尽管仓至仓条款涵盖全部运输过程,若损失在装船前发生则索赔权仅在卖方,若损失在装船后发生则索赔权大都转到了买方。

再者,依照国际贸易习惯,不同的贸易价格条件,买卖双方所承担的权利义务也不同。仅就办理保险而言,CIF和CFR价格条件成交的业务,由卖方依照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办理保险。但如果保险公司出具的货物运输保险单是以买方为被保险人,尽管采用仓至仓条款,卖方在装船前的货物风险在此保单项下因不具备保险利益仍然得不到保障。

另外,根据我国习惯做法,进口公司往往采取与国内直接用户订立销售合同的方法将进口货转卖并由直接用户到港口提货。若该购销合同规定为舱底或港口交货,如处理不当就会使得因货物所有权的及早转移,本来可以依照仓至仓条款一直使保险责任延续至内地仓库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单失去可靠的保障性。

那么,进出口企业应如何巧妙利用仓至仓条款才能做到既节省费用又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呢?

第一,在出口公司投保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时,应将自己作为被保险人,然后将保险单背书转让给国外进口商。这样可以利用外商付来的保险费,充分运用仓至仓条款的承保范围,在不另付保险费、不须另办保险的情况下,使自己在装船前阶段的风险得到了保障。

第二,进出口公司在办理运输货物保险时,要将所托货物在装卸海港通过陆上、水上运输延到内地阶段的风险合并在一张远洋运输货物保险单中投保。对此,保险人一般都可按客户需求承保,而且保险价格也会得到优惠。这样,可避免对海运过程的两端延伸到内地阶段另外购买保险,费用可节省一半至三分之二。应当特别注意的是,保险单中从内地到港口,又从港口到内地,起讫地点一定要表述清楚准确,以免产生漏保或责任收纷。

第三,若进口货物由国内用户或国内贸易公司接货并集中运往内地,进口公司除了应按前述将内地段的运输与远洋运输一并投保货物保险外,进口公司除了应按前述将内地段的运输与远洋运输一并投保货物保险外,进口公司还应注意将提单和保险单及时转让给国内直接用户或贸易公司,使得在仓至仓范围内应享受的保险保障得以继续。

第四,进出口公司应注意仓至仓条款的时间界限,尽量在条款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运输任务,如货物在港口停留时间不能超过60天。另外,在中途要对货物出售或分配分派,货物抵达出售或分派地点之后,则超出了仓至仓条款的范围,须另行购买保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利益相关文章
  • 进出口企业应如何巧妙利用"仓至仓条款"才能做到既节省费用又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呢
    第一,在出口公司投保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时,应将自己作为被保险人,然后将保险单背书转让给国外进口商。这样可以利用外商付来的保险费,充分运用仓至仓条款的承保范围,在不另付保险费、不须另办保险的情况下,使自己在装船前阶段的风险得到了保障。第二,进出口公司在办理运输货物保险时,要将所托货物在装卸海港通过陆上、水上运输延到内地阶段的风险合并在一张远洋运输货物保险单中投保。对此,保险人一般都可按客户需求承保,而且保险价格也会得到优惠。这样,可避免对海运过程的两端延伸到内地阶段另外购买保险,费用可节省一半至三分之二。应当特别注意的是,保险单中从内地到港口,又从港口到内地,起讫地点一定要表述清楚准确,以免产生漏保或责任收纷。第三,若进口货物由国内用户或国内贸易公司接货并集中运往内地,进口公司除了应按前述将内地段的运输与远洋运输一并投保货物保险外,进口公司还应注意将提单和保险单及时转让给国内直接用户或贸易公司
    2023-04-23
    77人看过
  • 什么叫空仓,半仓,满仓,持仓,加仓,减仓等
    满仓,就是你把所有用来炒股的钱,都买成了股票。半仓,就是你炒股的钱,一半买了股票,一半还留着空仓,就是你炒股的钱都没有买股票建仓,就是指买入某支股票。持仓:买入某只股票以后因看好后市,而一直持有该股叫做持仓加仓,就是只因持续看好某只股票,而在该股票上涨的过程中继续追加买入的行为。减仓,就是指卖掉一部分的股票。补仓,就是因为股价下跌被套,为了摊低该股票的成本,而进行的买入行为。平仓/清仓:把之前买入的股票全卖掉,叫做平仓或清仓。
    2023-06-09
    312人看过
  • 什么是建仓、持仓和平仓?
    期货交易的全过程可以概括为建仓、持仓、平仓或实物交割。建仓也叫开仓,是指交易者新买入或新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一份期货合约相当于签署了一份远期交割合同。如果交易者将这份期货合约保留到最后交易日结束他就必须通过实物交割或现金清算来了结这笔期货交易。然而,进行实物交割的是少数,大部分投机者和套期保值者一般都在最后交易日结束之前择机将买入的期货合约卖出,或将卖出的期货合约买回。即通过一笔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来冲销原有的期货合约,以此厂结期货交易,解除到期进行实物交割的义务。这种买回已卖出合约,或卖出己买入合约的行为就叫平仓。建仓之后尚没有平仓的合约,叫未平仓合约或者未平仓头寸,也叫持仓。交易者建仓之后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了结期货合约:要么择机平仓,要么保留至最后交易日并进行实物交割。
    2023-06-06
    480人看过
  • 农业保险护航“北大仓”
    6月25日,在黑龙江省嫩江县临江乡苇芦村,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农险)的工作人员正对该村承保的地块逐个验标。村主任刘焕龙告诉记者,今年该村种植的6000亩大豆、玉米全在阳光农险投了农业保险,阳光农险九三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武玉国亲自带人来验标了。政府:农业保险助推新农村建设数据显示,2010年,作为中国最大的商品粮基地,被誉为北大仓的黑龙江省,粮食总产量为1002.6亿斤,历史性地突破千亿斤大关。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到17182.1万亩。据了解,今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将达到2亿亩,并力争粮食产量稳定在千亿斤水平。现代农业取得的巨大成就离不开农业保险的支持,作为现代农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农业保险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黑龙江省农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2010年底,阳光农险共承保粮食作物面积2.2亿亩,累计支付农业保险赔款26.7亿元,使109万受灾农户得到及时赔付,占参保总户数的
    2023-04-23
    454人看过
  • [锁仓]怎样看锁仓?
    法律综合知识
    锁仓是期货用语。锁仓一般是指期货投资者在买卖期货合约后,当市场出现与自己操作相反的走势时,开立与原先持仓相反的新仓,又称对锁、锁单,甚至美其名曰蝴蝶双飞。锁仓,一般分为两种方式,即盈利锁仓与亏损锁仓。盈利锁仓就是投资者买卖的期货合约有一定幅度的浮动盈利,投资者感觉到原来的大势未变,但是市场可能出现短暂的回落或者反弹,投资者又不想将原来的低价买单或高价卖单轻易平仓,便在继续持有原来头寸的同时,反方向开立新仓。亏损锁仓就是投资者买卖的期货合约有了一定程度的浮动亏损,投资者看不清后市,但又不想把浮动亏损变成实际亏损,便在继续持有原来亏损头寸的同时,反方向开立新仓,企图锁定风险。对于近期支援灾区,股民自发的采取锁仓操作,我的理解就是持股不动!
    2023-06-06
    228人看过
  • 仓储物流-仓储的内涵
    法律综合知识
    现代“仓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仓库”、“仓库管理”,而是在经济全球化与供应链一体化背景下的仓储,是现代物流系统中的仓储,它表示一项活动或一个过程,在英文中对应的词是“warehosing”,是以满足供应链上下游的需求为目的,在特定的有形或无形的场所、运用现代技术对物品的进出、库存、分拣、包装、配送及其信息进行有效的计划、执行和控制的物流活动。从这个概念可以看出,仓储有以下五个基本内涵:1、仓储首先是一项物流活动,或者说物流活动是仓储的本质属性。仓储不是生产、不是交易,而是为生产与交易服务的物流活动中的一项。这表明仓储只是物流活动之一,物流还有其它活动,仓储应该融于整个物流系统之中,应该与其它物流活动相联系、相配合。这一点与过去的“仓库管理”是有重大区别的。2、仓储活动、或者说仓储的基本功能包括了物品的进出、库存、分拣、包装、配送及其信息处理等六个方面,其中,物品的出入库与在库管理可以说是仓
    2023-06-05
    52人看过
  • 仓条款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仓至仓条款是保险责任的起讫条款。保险指的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进出口业务流程中如何巧妙利用“仓至仓条款”进出口业务流程中应如何巧妙利用仓至仓条款才能做到既节省费用又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呢?第一,在进出口业务流程中投保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时,应将自己作为被保险人,然后将保险单背书转让给国外进口商。这样可以利用外商付来的保险费,充分运用仓至仓条款的承保范围,在不另付保险费、不须另办保险的情况下,使自己在装船前阶段的风险得到了保障。第二,进出口业务流程中在办理运输货物保险时,要将所托货物在装卸海港通过陆上、水上运输延到内地阶段的风险合并在一张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单中投保。这样,可避免对海运过程的两端延伸到
    2023-07-06
    482人看过
  •  仓储协议:具体有哪些条款?
    仓储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明确货物的名称和种类;2、规定货物的数量、质量和包装标准;3、明确货物验收的程序、标准和时间;4、详细说明进出库存的手续、时间、地点以及运输方式;5、确定货物的损耗标准和处理方式;6、明确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以及银行账户和时间;7、划分责任并处理违约情况;8、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仓储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明确货物的名称和种类;2、规定货物的数量、质量和包装标准;3、明确货物验收的程序、标准和时间;4、详细说明进出库存的手续、时间、地点以及运输方式;5、确定货物的损耗标准和处理方式;6、明确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以及银行账户和时间;7、划分责任并处理违约情况;8、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 问 : 仓 储 合 同 的 基 本 内 容 是 什 么 ?仓储合同是指出库人将货物委托给仓储人保管,仓储人按照出库人的要求,对货物进行保管、分类、标签、
    2023-09-02
    190人看过
  • 仓库保管员盗窃仓库物品是侵占吗
    仓库保管员盗窃仓库物品是侵占,该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将单位赞助款占为己有应该判处何罪应判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职务侵占罪是指什么意思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
    2023-03-02
    473人看过
  • 楼房仓储在粮食仓储保存中的使用
    楼房仓储是一种比较少见的多层装粮的楼房式仓储,其一楼由于仓顶没有太阳照射,仓温和粮温均比其它高大平房仓要低。但是在高温季节仍然有几个月时间仓温和粮温要超过20℃,不能实现全年准低温储粮,延缓储粮品质陈化的作用不明显。用谷物冷却机在高温季节进行辅助降温,使楼房仓储起到更好的作用。在长期的仓储储粮实践中,我国仓储粮工作者摸索出一套“冬季粮堆通风冷却、春季隔热保冷、夏季低温过夏”的低温储粮管理模式。低温不仅可以稳定仓储粮粮情,降低储粮费用,更重要的是楼房仓储可以保持粮食品质,抑制虫霉生长,减少药剂使用,实现绿色保粮,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从理论上讲用谷物冷却机在高温季节进行辅助降温,用谷物冷却机在高温季节进行些,温差越大,耗电量的差值越大。楼房仓储中的谷物初冷后受外界气温上升变化影响,粮堆的顶部面层和粮堆靠墙部位粮温回升较快,而粮堆中部和底部粮温回升较慢,形成了“热皮冷心”。楼房仓储
    2023-06-05
    498人看过
  • 仓储经营部保管合同的主要条款
    仓储保管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一)仓储物的名称、质量、数量等基本情况;(二)仓储物的包装等;(三)仓储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等;(四)仓储物的保管条件相关要求;(五)仓储物的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等。一、仓单应该写的事项有什么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仓单包括下列事项有,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储存场所,储存期限,仓储费,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二、存货人的义务有哪些存货人的义务:1、库存方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和包装,并配合保管一致,并配合保管交接工作;2、委托保管的货物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3、仓储保管费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4、库存方应向保管方提供必
    2023-06-28
    285人看过
  • 仓储保管合同中的仓单如何制作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四)储存场所;(五)储存期间;(六)仓储费;(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一、保管人验收应当注意什么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人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保管人在接受存货人交付的货物入库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的项目有: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状况。验收包括实物验查和样本验查。仓储物有包装的,验收时以外包装或者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者货物上没有标记的
    2023-06-27
    95人看过
  • 了解仓储合同的条款规定
    仓储合同的条款内容有:1、商品的品名和种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和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4、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5、货物损失标准及损失处理;6、收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账户和时间;7、责任分工及违约处理;8、合同的有效期;9、合同应规定变更或终止合同的期限,以便对方做好相应的准备。仓储合同的主体是谁保管人、合同存货人是仓储合同的双方,即仓储合同的主体。在仓储合同中,为存货人保管货物的一方只能是仓库经营者。仓库经营者可以是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其他组织等。但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即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仓储业务的资质。法律规定,仓储合同是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2023-07-05
    313人看过
  • 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应具备什么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要求,签订仓储保管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一)货物的品名和品种;(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三)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四)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五)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六)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七)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八)违约责任;(九)合同的有效期限;(十)变更和解除合同期限;一、买受人拒收后有哪些义务?买受人在拒收标的物并通知出卖人后,该标的物如何处置处于争议状态。为避免损失扩大,买受人除了应履行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等一般义务外,我们认为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采取措施恰当履行保全货物的义务,在特殊情况下,保管人甚至可以处分标的物以避免扩大损失。1、被拒收的标的物保持原貌的,即买受人未使用或售出的。这种情况一般是出卖人未按期交货或买受人经检验发现数量或
    2023-03-10
    15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损害或丧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及因保险事故的不发生使保险标的安全而受益。 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存在上述利害关系,则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 更多>

    #保险利益
    相关咨询
    • 人身保险利益与财产保险利益比较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1
      (1)保险利益的价值估计标准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是可以用金钱计算的利益,存在代位求偿问题,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非金钱可以计算,因为人身保险的目的并不在于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故不存在代位求偿问题。 (2)要求保险利益发生的时间不同。按国际惯例,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就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但海上保险合同例外。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则必须于合同成立时就存在,否则合同也无效。但
    • 仓储不受仓储法律保护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房屋有着法定用途所有权,该房屋的具体情况及你的具体问题应当讲清楚,以便我们具体答复。
    • 保税仓库申请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0
      1、应先登记,取得法人资格,2、必须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企业经营,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3、申请企业应当已在海关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但不得同时拥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双重身份;4、申请企业应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申请企业应具有专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且保税仓库的营业场所地址、面积等应与提供的房产证相符;5、申请设立的保税仓库应当符合海关对保税仓库布局的要求等条件
    • 仓储违约条款范本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6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保管期间,保管人保管不善,导致存货人的货物毁损、灭失的,保管员需要进行赔偿。 第二,保管人验收存货的货物以后,确定与合同约定的无误,在保管期间,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等等出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的,保管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在保管人接受货物以前保管人已经进行了检查,说明保管人已经承认存货人的货物是没有问题的,所以,接受货物以后发生的问题理应
    • 仓储法中的仓储保管费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30
      关于仓储费的规定如下: 仓储保管费是商业仓储企业代货主保管、养护商品过程中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商品检验、防治、倒库、晾晒、冷藏、保暖、消防、护仓、照明、保管用品、仓房租赁、委托保管等费用以及商品畜禽的饲料费。仓储保管费的节约,必须以保证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受损害为前提。在独立核算的仓储企业中,仓储保管费的核算是在“仓储费用”帐户中“保管费”子目内进行的。 中文名 仓储保管费 外文名 无 性质 储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