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先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然后再对房屋进行拆迁,所以先拆迁再补偿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一、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要求: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6、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能否解除协议?
307人看过
-
安置补偿拆迁协议签订流程是什么
220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的几点注意
457人看过
-
省军区“拆迁安置补偿框架协议”签订
179人看过
-
如何防范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风险
315人看过
-
拆迁是否需要先签订补偿协议?
414人看过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
能先签订安置协议,对方再补办拆迁许可证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7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好《拆迁许可证》后,方能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否则很容易造成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你完全可以拒绝现在就与拆迁方签订拆迁协议。
-
拆迁人应当如何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安置协议和拆迁补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8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
-
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后拆除房屋是否违法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8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后未进行补偿、交房前拆除房屋违法。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在未交房前,对于被拆迁人仍然具有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如有纠纷可通过民事途径解决,政府机关无权直接行使国家强制力拆除房屋。
-
拆迁户与承租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6您可以看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如果符合拆迁条件对方是可以拆除的。不知是否达成了拆迁协议?如达成了应按协议执行,如未达成就参照该法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
-
已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否不拆迁了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3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l5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