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拆迁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违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6 14:30:45 475 人看过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先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然后再对房屋进行拆迁,所以先拆迁再补偿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一、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要求: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6、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7: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后的强拆是否违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如果被拆迁人不执行征收补偿协议的,征收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得批准后,可以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房屋被强制拆迁怎么办1、拆迁前的谈判技巧当房屋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
    2023-03-01
    171人看过
  • 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能否拆房?
    就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来说,拆除房屋的目的也是为了将土地收回。如果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后拒绝交出土地,拆迁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时是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来执行的。即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被拆迁人拒不交出土地则需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
    2023-07-04
    251人看过
  • 拆迁先签协议再签合同吗
    协议就等同于合同,应该先签订协议或者合同之后再进行搬迁。一、房屋拆迁合同是与开发商签订吗要是拆迁由开发商主导,就与开发商签订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步骤:1、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4、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5、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6、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7、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二、房屋拆迁合同有效期1、拆迁协议有效期是从签订协议的那天起到一切补偿结束后,这就是有效期,在签订房屋拆迁合同之日起到拆迁补偿完全到位,房屋拆迁合同都属于有效期。2、除非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
    2023-06-28
    161人看过
  • 新校区内印铁厂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
    本报讯9月8日上午,郑州中原印铁涂料有限公司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字仪式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会议室举行。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书记、主任张建国,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贺丙岱与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崔键、副局长夏四才和河南工业大学校长王录民、副校长张元,郑州中原印铁涂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谢丙坤以及甲、乙、丙协议三方的代表与有关工作人员出席了签字仪式。仪式由夏四才主持,他介绍并总结了印铁厂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艰难谈判过程。王录民代表我校讲话,他说印铁厂拆迁是我校新校区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改善新校区环境面貌、完善新校区规划和功能意义重大。协议的签订对工大和印铁厂是双赢的。他还通报了我校新校区内中学、小学拆迁及坟头迁移等事宜,希望管委会领导进一步支持。高新区领导和国土局领导在讲话中表示,坚决支持河南工业大学新校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尤其要扎扎实实落实好印铁厂拆迁安置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确保印铁厂拆迁安置
    2023-04-22
    436人看过
  • 没搞清这些,先别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经常接到被拆迁人关于空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咨询,对话大概如下:被拆迁人:我们这里拆迁,补偿太低了,我可以告他们吗?爱土拆迁律师:有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人:补偿安置协议?没签过呢。就镇里的干部给了我们一份白纸,让我们在上边签字,说签了字就可以选拿钱,选房了,当时说的补偿我们也感觉蛮不错的,但实际跟他们说的不一样...我国有一句古话:无知者无畏。我们一些被拆迁人,真真地应了这句古话。所谓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双方或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根据以上的定义,我们应当知道,无论是与谁签订协议,其核心目的是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平等协商、达成一致、书面载明、签字确认,这四个要素一个也不能少。一、平等协商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比拆迁方弱势,低人一等,别说平等协商,能够协商一下都是拆迁方给你的恩赐?如果你这样认为,那就走进了拆迁
    2023-06-17
    315人看过
  •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遵循自愿合法原则
    [案情]原告:王荫林。被告:某市规划建设局。2005年11月,某市旧城改造工程指挥部发布《关于旧城改造拆迁事项的通告》,原告认为有关部门确定给其的营业用房面积不足,拒绝与某市旧城改造指挥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06年4月5日,某市房地产公司申请某市规划建设局依法对原告的房屋进行拆迁裁决。2006年4月29日,某市规划建设局作出东建裁字(2006)03号行政裁决书,认定原告营业用房面积为31.02平方米,楼梯间是楼上住宅用房的通道,不能界定为营业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和第17条的规定,限被申请人即本案原告王荫林在两日内签订拆迁协议,腾空交房,逾期拒不签订协议,拒绝交房拆迁,将按有关规定房地产。原告不服,以被告不具有作出拆迁裁决的主体资格、认定的营业用房面积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责令签订拆迁协议违反平等自愿原则等为由,于2006年12月12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在审理期
    2023-06-06
    22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能先签订安置协议,对方再补办拆迁许可证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7
      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好《拆迁许可证》后,方能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否则很容易造成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你完全可以拒绝现在就与拆迁方签订拆迁协议。
    • 拆迁人应当如何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安置协议和拆迁补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8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
    • 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后拆除房屋是否违法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8
      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后未进行补偿、交房前拆除房屋违法。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在未交房前,对于被拆迁人仍然具有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如有纠纷可通过民事途径解决,政府机关无权直接行使国家强制力拆除房屋。
    • 拆迁户与承租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6
      您可以看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如果符合拆迁条件对方是可以拆除的。不知是否达成了拆迁协议?如达成了应按协议执行,如未达成就参照该法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
    • 已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否不拆迁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l5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