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国家赔偿中的薄弱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25:16 278 人看过

我国的国家赔偿理论对追偿权涉及甚少,目前法律虽然确认了追偿制度,但仅作了笼统的原则性规定,这有碍于国家赔偿法立法宗旨的实现。

追偿权是指国家向国家侵权行为受害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的权力及其法律制度。国家赔偿中的追偿权脱胎于私法上的追偿权,但两者有性质上的不同。私法中的追偿权主要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某一债务人向他们的债权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再依法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超出其应承担之份额的民事权利。这种权利是基于平等主体之间承担支付和赔偿责任而产生,追偿人与被追偿人之间是一种平权关系。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追偿人既可以依法行使,也可以放弃对该权利的行使。而国家赔偿中的追偿权不同。

首先,它是一种责令权,即责成命令权。它只能基于某种特别权力关系而产生,只能存在责成和被责成、命令和被命令的特别权力与服从关系之中。这种特别权力与服从关系不是平等关系,不可能产生和存在于平等主体之间。

其次,这种责令权对于赔偿义务机关又是一种职责,必须严格依法行使,不能随意放弃。否则,便是赔偿义务机关的失职。

第三,它是一种监督管理权,是国家对工作人员进行事后监督管理的权力和制度。赔偿义务机关依法行使这种责令权,不仅是为了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更重要的是为了督促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确保公务的绩效和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它是国家为了实现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职能而设置的一种制裁权。赔偿义务机关依法行使追偿权,事实上是对被追偿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一种否定性法律评价。

总之,国家赔偿法中的追偿权应是一种内部行政行为,是国家对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及追究权。国家行使追偿权是对被追偿人财产的剥夺,按照法律保留原则,应有实体和程序上的具体规定。我国国家赔偿法对追偿程序并未涉及,笔者建议考虑设置以下有关程序:

1.告知及申辩或听证程序。根据“正当程序”理论,政府在剥夺人的生命、自由、财产时必须遵循公正的程序,应明确告知并提供听证和申辩的机会。因此,赔偿义务机关实际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后,在作出追偿决定之前,应先通知被追偿人,并规定合理的期限,给予听证或被追偿人发表自己意见的抗辩机会。

2.决定程序。赔偿义务机关在听取被追偿人的申辩和认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定的标准确定追偿,就金额的交纳方式、期限及有关事项作出单方的意思表示,并责令被追偿人履行。

3.执行程序。追偿决定作出后,应有相应的执行程序,执行上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的执行手段。

4.救济程序。目前,我国的行政法理论把追偿行为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内部行为看待,因此将其排除在复议、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外,被追偿人权益无法得到司法保护。然而,追偿权的任何不当行使,都可能使被追偿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因而为其提供切实可行的救济途径和手段是必不可少的。

迟晓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的不同点?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行政赔偿制度最初由1954年宪法确立,现行宪法再次规定,1989年《行政诉讼法》有所发展。1994年《国家赔偿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确立与实施将会从很大程序上更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职权。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联系和区别1、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不同。在行政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司法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履行司法职能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军队的保卫部门,国家检察机关,国家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在上述机关的工作人员。2、实施侵权行为的时间不同。行政侵权行为发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
    2023-07-03
    451人看过
  • 关于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几点思考
    全国人大常委会自2008年起启动了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的修订。然而,直到2009年10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对《国家赔偿法》进行第三次审议之后,由于代表们在许多问题上仍然达不成一致意见,人大常委会决定修正案草案将在作进一步讨论后继续进行审议。其中,精神损害赔偿是国家赔偿法修正案中最受争议的一个大问题。笔者拟就该问题进行一番探索,以期对完善我国国家赔偿法有所裨益。在笔者看来,有如下三个主要问题制约着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一、对于精神损害应否给予赔偿目前,在国家赔偿法中,缺失对精神损害进行赔偿。尽管精神损害给予赔偿符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符合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得到社会的认可,但是没有法律的确认与支持,不仅名不正言不顺,也无法很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此,笔者建议将精神损害纳入到国家赔偿范围内,规定“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情形,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
    2023-06-12
    62人看过
  • 最新国家赔偿要点
    行政强制措施
    国家赔偿标准要根据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根据2019年的统计结果,国家赔偿金最新标准为每日346.75元。造成身体伤害的,国家赔偿金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即452505元。造成死亡的,国家赔偿金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1810020元。国家赔偿标准国家赔偿标准是指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的时候,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人的合法权力,给其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予以赔偿的金额标准。国家赔偿同时包括精神损害,若受害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抚养关系的人有权提出赔偿申请。国家赔偿标准包括了刑事赔偿以及行政赔偿,主要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国家赔偿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通常以一定的比例进行,赔偿依照“抚慰为主,补偿为辅的”原则。《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
    2023-06-30
    104人看过
  •  法律意识薄弱的罪过
    拒不执行判决和裁定罪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被告拒不履行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义务。这种行为表现为被告拒绝履行给付金钱、履行其他义务或者接受强制措施等。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该罪的量刑应得到相应的认定。拒不执行判决和裁定罪是指无视法律的行为。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并认可的规范,具有普遍约束力,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无视法律的行为,具体的量刑应根据情节进行认定。拒不执行判决是什么罪?拒不执行判决是指在法院判决后,被告或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内容,采取一定法律手段拒绝履行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拒不执行判决罪是指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不执行判决罪是一种触犯法律的行为,如果被告或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该罪名的成立需要满足两个
    2023-11-09
    493人看过
  • 大学生打工维权意识薄弱
    大学生打工似乎成了我国大学生维权领域的一个死角。大学生打工维权难的关键,在于大学生假期打工不受《劳动法》的保护,维权时无法可依。此外,大学生自身维权意识不强也导致劳务纠纷解决困难。明明付出了劳动,却拿不到钱;明明是雇主理亏,却讨薪无门。勤工俭学为何会走入如此怪圈———勤工俭学是众多大学生假期选择的生活方式,接触社会还能锻炼能力,挣取部分生活费减轻家庭负担。暑期勤工俭学本应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但以低薪和拖欠工资为突出现象的不公正待遇也让许多学生郁闷不已。勤工俭学工作两个月没拿到一分钱.。明明说好的报酬是每月底薪600元,可是这么热的天,干了整整一个月,我们只拿到了100多元钱!一提起自己暑假打工的经历,在海南省琼州大学就读的大学生小杨就愤愤不已。今年6月,她接受了为某私人办的培训班发放传单的工作。当时开出的条件是每月600元的底薪。小杨告诉记者,为了这份薪水,烈日炎炎里,她和同学每天在人头最密
    2023-06-04
    350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中罚金的赔偿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罚金的赔偿制度为若是造成行为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法中罚金的赔偿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
    2022-07-06
    341人看过
  • 国家赔偿复议法中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1、行政复议是对原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复议的结果一般分为维持原行政行为、改变原行政行为,如果是改变原行政行为,符合国家赔偿的才能申请国家赔偿。2、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
    2023-04-04
    186人看过
  • 中小微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薄弱
    当前,随着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倍受社会关注,但相当多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用人单位普遍存在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重视不够,职业卫生管理基础较为薄弱的问题,且绝大多数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把握不准。一、劳动者职业病预防的义务《职业病防治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二、劳动者应享有什么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批评、举报和
    2023-06-24
    385人看过
  • 国家赔偿案10年点击
    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2003年6月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乔燕琴死刑,李海婴死刑、缓期2年执行,钟辽国无期徒刑。其他9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3年至15年有期徒刑。在开庭审理之前,孙志刚案的专案小组代表一些责任赔偿的部门,与孙志刚的家人签订了国家赔偿协议。至于具体赔偿的金额是多少,孙志刚案的律师表示他们不便向外界透露,具体的情况由政府统一对外进行公布。夫妻家中看黄碟事件2002年8月18日深夜,陕西延安市毗圪堵村村民张某和妻子李某在家看黄碟,之后张某被突然闯入的民警带走。10月21日,张某被延安市宝塔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这就是在全国掀起轩然大波的夫妻家中看黄碟事件。11月5日,张某被取保候审,12月5日,张某被解除取保候审,宝塔公安分局也撤销了此案。此案对张某产生了强烈的刺激。从看守所回家后,张某变得寡言少语,整天昏
    2023-04-24
    121人看过
  • 国家赔偿后可以追偿的对象有谁
    一、国家赔偿后可以追偿的对象有谁1、国家赔偿后可以追偿的对象有故意实施加害行为或对加害行为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工作人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冤案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针对冤案国家有以下赔偿标准: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
    2023-06-11
    82人看过
  • 职责履行中的薄弱环节与改进建议
    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完成了经收处的工作任务,保证国家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促进了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但随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预算收入逐年增大,经收处的业务量也增大。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一)民间投资受着行业准入的限制许多已对外资开放的领域比如银行、保险、电信等行业,对国内民间资本的介入仍有严格的限制。据有关资料统计,国有经济投资领域约80个,允许外商进行投资的领域约60个,而允许国内民间资本投资的领域却只有30多个。另外,电力、水利设施、铁路、港口、卫生、医疗,城市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本应是民间投资大有作为的领域,但由于受体制的限制,民间资本却无法进入。对于具有一定发展空间的银行、证券、电信等第三产业,民间资本的持有者虽具有强烈的投资愿望,但由于政府垄断尚未完全打破
    2023-07-04
    481人看过
  • 国家赔偿属于权利救济中的一种吗,国家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属于权利救济中的一种吗国家赔偿不属于权利救济的一种,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所以国家赔偿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救济途,只是某些政府工作人员的错误,给公民造成一些伤害,国家给予的精神和物质弥补。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正。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
    2023-06-06
    248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赔偿请求权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即赔偿请求人在加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即使在这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提出赔偿请求,也是在赔偿时效之内。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024-04-20
    242人看过
  • 国家赔偿追偿与追责制度的行使规定什么
    (一)对追偿权行使国家机关责令所属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受害人的损害必须是由该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的;第二、该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存在有致害故意或重大过失或有其它法定情形;第三、致害工作人员所在的国家机关或其他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对请求权人给予了赔偿。法院或国家机关一旦出现或已认定为冤、错案件,随之而来的,一定是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如果对国家赔偿决定不服,还要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再次申请国家赔偿,或者向最高人民法院再次申请。因此,这就要求人民法院正确认识冤、错案的严重危害性,对冤、错案一经发现,就要认真对待,尽快彻底纠正,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错必纠,尽快地为赔偿请求人匡扶正义,让广大的民众对国家法治树立起正确的信念和信心。冤、错案件对社会的影响和危害不容低估,法院应当正确地认识到一个冤、错案会毁掉一个家庭,同时,也会毁掉一个人的一生,任何赔偿、补偿
    2023-06-23
    8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和刑事赔偿中国家的追偿权利分别为什么,国家采取什么措施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6
      国家赔偿的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 《国家赔偿法》第14条和第24条分别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中国家的追偿权利:"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一)有本法第15条第(四)、(五)项规定的情形的;(
    • 申请国家赔偿的优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 刑事赔偿中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7
      1、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经
    • 国家赔偿案例中有关国家赔偿的问题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
      问了好多关于国家赔偿的问题哦~~~给你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你自己好好研究,寻找你要的答案吧,里面都有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
    • 我国国家赔偿法对于国家有何特点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1)确定了违法责任原则;(2)将司法赔偿纳入而将立法行为排除于国家赔偿范围;(3)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十分注意与我国现有法律尤其是行政诉讼法的配套协调;在体例结构上集实体法,程序法于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