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职业信息分析师试验性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7:21:05 363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职业信息分析师职业资格培训和全国统一鉴定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272号)的要求,部鉴定中心于2005年,在甘肃、新疆组织了职业信息分析师试验性鉴定,并取得初步经验。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开展,打好基础,做出品牌,经研究,决定今年将继续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职业信息分析师试验性鉴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开展职业信息分析师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是“十一五”推进我国就业服务工作的一件大事,是落实就业服务“新三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它进一步标志着就业服务队伍建设进入制度化轨道,体现了我们在推进就业服务专业化和实现劳动保障信息化方面,又迈出了新的一步。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尤其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切实推动试点工作开展。

二、试点申报。试验性鉴定工作按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由部鉴定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要采取试点申报制度。有条件地区首先要确定试点范围和具体内容,制订试点工作实施计划。然后,3月30日前将试点方案上报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部鉴定中心”)审核,经审核批准、备案后,启动试点工作。试验性鉴定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向部鉴定中心提交总结报告。

三、试点培训要求。各地要认真考虑考前辅导培训工作,要从长远考虑,重点培养师资。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教材做好培训课程设计,培训课程应包含“规定学习模块”(见附件),以保证课程质量和学时。

四、试点鉴定要求。鉴定工作要按照全国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推荐教材、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工作方式进行。鉴于各地劳动保障信息化人员还处于起步阶段,此次试验性鉴定等级主要为:助理职业信息分析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建议各地区缓步慎重开展职业信息分析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鉴定,以保障该职业队伍建设更加合理有序开展。试点鉴定时间原则定为9月。

对各地试点工作部鉴定中心将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以及专家支持。为更好配合各地试点工作,部鉴定中心将在本年度不定期组织职业信息分析师师资培训,以及示范性培训和鉴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就业服务技术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

邮编:100101

联系人:王伟、安燕、田光哲

电话:010-84661039、84661032、84661033

传真:010-84661030

E-mail:wangwei@osta.org.cn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职业信息分析师培训课程规定学习模块及学时安排

------------------------------------------------

时间课程设置

---------------------------------------------

上午职业信息分析师培训鉴定情况与要求

第一天--------------------------------------

下午信息化与职业信息分析

--------------------------------------------

上午中国当前的就业形势与就业政策

第二天--------------------------------------

下午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与信息化

--------------------------------------------

上午信息化与劳动力市场信息分析

第三天--------------------------------------

下午信息收集与整理的技术方法

--------------------------------------------

上午信息分析中的统计学应用

第四天--------------------------------------

下午数据分析报告的撰写方法

--------------------------------------------

上午Excel和Access软件操作

第五天--------------------------------------

下午

--------------------------------------------

第六天上午案例分析

-----------------------------------------------

注:

1、规定学习模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

2、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酌增培训内容;

3、规定学习模块将根据各地实践不断进行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资格相关文章
  • 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知发管字(2007)169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和《关于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补充意见的函》(国知发管函字〔2005〕57号)(以下简称《补充意见》)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于近期对试点工作期满的城市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验收的范围本次验收考核验收的范围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城市试点工作届满两年,需要进行考核验收的城市。二、考核验收方式本次考核验收工作在我局统一指导下,采取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的形式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原则上以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召集本辖区试点城市集中汇报、统一评议的方式进行。各地也可结合实际,形式多样地开展考核验收工作。请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将自行确定的验收时间,以电子件和传真形式及时
    2023-06-05
    243人看过
  • 北京市继续开展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局、总公司劳动(教育)部门,相关培训、鉴定和职业介绍机构:为进一步落实就业准入制度,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大力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加强职业培训、鉴定、就业服务等项工作的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开展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3]28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3年8月起,对全市部分服务类和机械加工类职业,继续开展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专项治理职业范围这次专项治理的职业是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眼镜验光员、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钟表维修工、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焊工10个职业。涉及上述10个职业的社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区、县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及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对象。二、专项治理内容各
    2023-06-10
    262人看过
  • 关于市本级开展工伤预防性职业健康检查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常州市工伤预防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工伤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工作,切实保障参保职工职业健康,现就市本级开展工伤预防性职业健康检查补助工作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市本级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正常履行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中,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在定点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参保在岗职工。二、定点检查机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市区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中择优确定。首批定点检查机构确定为: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检查项目至少包括《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必检项目。四、补助标准对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参保职工按每人每次50元进行限额补助,超过部分由单位自行负担。今后,根据年度工伤预防经费预算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
    2023-05-29
    109人看过
  • 关于继续开展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1996年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工作,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一定成效,初步实现了“基本摸清底数,严惩违纪行为,遏制滥设基金、收费项目和滥花乱支预算外资金的势头,奠定管理基础”的阶段性目标。根据中央纪委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1997年要继续对预算外资金进行清理检查。为了深化工作,巩固成果,切实强化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1997年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纪委八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重点抽查与惩治违纪、抓建制与促整改同时并举的方式进行,继续把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作为整顿经济秩序和深
    2023-04-24
    111人看过
  • 关于开展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补充通知(重要)
    各有关单位: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通知,自即日起受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的申报。一、受理要求1、注册有效期为2010年2月1日前到期的监理工程师应该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延续注册申请;2、自2010年1月1日起,注册有效期到期之前3个月至45天间应提交其延续注册申请,注册有效期到期前45天内不予受理其延续注册申请;3、自即日起,注册有效期到期之前3个月内不予受理其变更注册申请;4、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与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不能同时进行;5、年龄超过65岁以及即将65岁的监理工程师不予受理其变更以及延续注册申请;6、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所需材料与申报要求请参考本网站网上办事中监理工程师办事指南的延续注册部分。二、继续教育1、网络教育专业:公路工程,通信工程;http://vschool.zgjsjl.org.cn/vschool_jl/defalt_yanq.asp2、面授
    2023-06-07
    111人看过
  • 关于开展保险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号)要求,中国保监会将在保险行业内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要求及组织方式各单位应按照“准确定级、严格审批、及时备案、认真整改、科学测评”的要求和“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工作原则,成立相应的领导及实施机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准确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保监会成立等级保护定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解决保险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监会等级保护定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保监会机关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的具体实施工作和行业定级工作的指导审核。各保监局负责本局内独立运行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并对各自辖区内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等级
    2023-04-23
    310人看过
  • 关于开展会员登记工作的通知
    公协字(2008)第0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协会:为更好地适应公证行业发展需要,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进一步提升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提供服务,根据《中国公证协会2008年工作要点》,决定开展会员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登记对象(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协会;(二)各公证机构;(三)执业公证员;(四)公证管理人员;(五)公证机构辅助人员。二、登记方法为确保基础信息准确,本次会员登记工作采用两种方式同步进行:(一)公证行业管理软件登记。各登记对象上网登录中国公证网(www.chinanotary.org),使用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管理软件一栏,详细填写各种相关信息(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五)。(二)会员登记表登记。各登记对象上网登录中国公证网(www.chinanotary.org)协会公示栏,将《关于开展会员登记工作的通知(公协字[2008]第003号)》附件1、附
    2023-06-06
    193人看过
  • 关于在美容等职业中开展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近年来,美容、烹调和汽车修理等服务性行业发展较快,在吸纳劳动力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受行业自身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其从业人员整体技能素质不高,职业培训机构办学不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亟待加强。为进一步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劳动法》和《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我部决定从今年5月起,集中力量在全国开展美容、美发、保健按摩、中式烹调和汽车修理五个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专项治理和推进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技能要求高且量大面广的美容、美发、保健按摩、中式烹调和汽车修理五个职业为切入点,通过对这五个职业的专项治理整顿,以点带面,探索从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到证书管理、就业服务等工作环节加强有效管理和健全质量监督体系。通过专项治理和推进工作,进一步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
    2023-04-22
    455人看过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建市[2014]6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深圳市建设局,合肥、绍兴、常州、广州、西安市建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在部分省市先行开展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探索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为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提供示范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内容(一)建筑市场监管综合试点试点地区是吉林、广东、江苏、安徽省。通过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强化对建设单位行为监管,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完善工程监理及总承包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建筑市场监管水平和效率。(二)建筑劳务用工管理试点试点地区是北京、天津、重庆和河北、陕西省。通过完善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政策,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责任,健全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完善实名制
    2023-06-01
    65人看过
  • 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机构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环保总局文号:环发[2001]154号发布日期:2001-9-21执行日期:2001-9-2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各清洁生产中心:为进一步推动清洁生产工作在我国的深入开展,加强清洁生产审计机构建设,规范清洁生产审计队伍,完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我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机构的试点工作。请各部门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详见附件一)的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01年10月15日之前将参加试点单位的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我局。附件:1、清洁生产审计机构试点工作方案2、清洁生产审计机构专业范围分级表二〇〇一年九月二十一日附件一:清洁生产审计机构试点工作方案一、试点工作目的自1993年我国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以来,各地在该领域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开展或正在启动清洁生产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学、轻
    2023-04-24
    419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事业IC卡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建设部发布文号:建办[1998]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副省级城市建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IC卡应用管理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我国建设事业IC卡应用工作的管理,促进建设事业IC卡应用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安全、高效地发展,决定先在部分城市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展开。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鉴于IC卡具有便捷、安全、可靠、高效等优点,因此,应根据建设事业各行业特点,通过一批城市的试点,积极稳妥地在适合应用IC卡的行业中逐步推广应用IC卡。二、各试点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各类IC卡片、IC卡读写机具、IC卡应用系统(包括软、硬件)的生产、应用及服务单位均应遵守本《通知》要求。三、试点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集成电路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22号文)、国家金卡办颁布的《集成电路卡注册管理办法》(国金卡[1998]003号文)
    2023-06-07
    323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开展国家级企业审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促进企业上水平、上等级,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为劳动就业服务,根据国务院《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和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关于1991年国家二级企业考核审查工作的安排意见》(企指字〔1991〕5号),在1990年试点的基础上,我部决定1991年在全国开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升级工作,并于5月份对申报国家二级企业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劳动部负责组织,与地方经委(或计委)和行业主管部门专家组成临时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工作一次完成,考核结果当场确定。考核标准采用1989年12月底以前行业部门正式颁发(试行)的标准。考核过程中,严禁请客送礼、铺张浪费、讲究排场,凡违反考核、审定纪律的,即取消申报、考核资格。各地要认真抓好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升省级先进企业的工作,并做好19
    2023-06-09
    286人看过
  • 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7〕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管理的各地勘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精神,认真做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88号)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决定对当前地质勘查行业的基本情况、改革发展情况及其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调查地勘单位基本情况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要对在本地区注册登记的具有地质勘查资质单位及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并按附件1、2、3、4的要求,汇总2005年末和200
    2023-06-10
    243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文号:京劳社就发[1999]155号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2号)精神,加快我市职业指导人员队伍建设,尽快培养一支具有高素质的职业指导人员队伍,提高我市职业指导工作水平,促进我市职业指导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我市将开展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试点工作,现将《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工作,落实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市劳动和保障局举办的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班。附件1: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实行全市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证书。经鉴定合格,统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二、试点范围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八个城区
    2023-06-06
    327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 更多>

    #职业资格
    相关咨询
    • 《关于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积分落户是指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7
      一,积分落户政策:1,是指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的一种政策;2,主要目的,是解决外来人口的子女入学、医疗以及务工方面的优惠政策;3,不同的城市,对积分的条件,以及达到相应的分值后的待遇,都有所区别;4,当事人应以所在地具体政策为准。二,《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的主要涉及方面:1,试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建立农业转移人
    •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XX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 关于开展交通事故的认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6
      的认定程序:(一)交通事故的办理程序向112指挥中心报警,112指挥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初步了解案情→是否道路交通事故→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作出事故认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宣布责任认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是否共同申请调解→组织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制作《损害赔偿调解书》→根据违法事实作出处罚。(二)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提交的资料(1)
    • 关于关于开展征地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的通知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1
      建设单位申请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无锡市房屋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立项批文;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竣工图; (6)土地使用证或者用地证明文件; (7)公建配套项目立项批复及公建配套项目所在部位的说明; (8)地名委命名文件及派出所门牌号编排证明; (9)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拆迁资料接收
    • 关于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8
      技术服务机构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