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物业纠纷业主可以派代表去应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8 12:30:15 134 人看过

一、对于物业纠纷业主可以派代表去应诉吗

对于物业纠纷业主可以派代表去应诉,一般可以派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应诉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物业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物业纠纷的诉讼主体可以是业主委员会吗?
    一、物业纠纷的诉讼主体可以是业主委员会吗?物业纠纷的诉讼主体可以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具体情况有:1.物业管理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公共权益;2.业主大会决定提前解除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公司拒绝退出;3.物业管理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公司拒绝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条例》第29条第1款规定的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的;4.其他损害全体业主公共权益的情形。物业使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诉讼主体:(一)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直接签订物业管理合;(二)物业使用人接受物业服务,已经与物业管理公司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的;(三)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四)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公约的规定的。当业主或业委会以物业管理公司不履行义务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发生纠纷时,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的,可将物业管理公司列为被告,建设单位列为
    2024-01-06
    435人看过
  • 物业跟业主发生了物业纠纷可以仲裁吗
    法律规定,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之间也无隶属关系,仲裁独立进行,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也不受仲裁机构干涉。仲裁的这些特点,为物业管理纠纷的公正、及时、有效地解决提供了保障。事实上,许多当事人已经开始通过仲裁来解决物业管理纠纷,这也是物业管理逐步走向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必然趋势。选择仲裁解决物业管理纠纷,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明确仲裁的受理范围。并非所有的物业管理纠纷都能仲裁。一般来讲业主、业主会、物业管理企业以及建设单位相互之间的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业主、业主会、物业管理企业以及建设单位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行政管理纠纷,则只能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物业管理企业与其员工之间的工资劳保等纠纷,则要先向劳动局申请行政仲裁,不服行政仲裁时,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是订立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议是仲裁受理的前提,仲裁协议包括
    2023-04-18
    377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可以解决物业与业主纠纷吗
    业主委员会可以解决物业与业主纠纷,业主委员会职责:(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2)定期报告有关决定执行情况,提出物业管理建议;(3)在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后三十日内,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续签、变更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5)督促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限期交纳;(6)组织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方案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实施;(7)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8)组织筹集专项维修资金;(9)组织业主委员会换届和补选工作;(10)完成业主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一、物业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物业服务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1、以和平协商方式达成协议解决;2、通过第三方介入主要是当地房管局、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调解机构参与调解的方式达成协议;3、通过仲裁、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二、对
    2023-03-16
    437人看过
  • 小区物业与业主纠纷物业公司可以处理吗?
    一、小区物业与业主纠纷物业公司可以处理吗?可以找物业公司处理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的物业管理纠纷主要是由当事人的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主要包括:损坏公共财物纠纷、侵占共用部位纠纷、防碍管理服务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等。二、物业纠纷还可以找哪些机构处理?1、由第三人调解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2、提交仲裁机关仲裁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
    2024-01-09
    332人看过
  • 物业与业主因物业费发生纠纷可以停电吗?
    1、物业与业主因物业费发生纠纷不可以停电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2、只有经供电供水部门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那么在业主拖欠水电费时,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对业主停水停电。物业公司听从开发商的指使,擅自停水停电的行为,是违法的,受损业主可以追究物业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水、电是小区业主生活的必需品,即使合同中对强制断水、断电有约定,物业公司也不能以强制断水、断电作为手段,要求业主交纳各类费用。如果业主欠交费用,物业公司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
    2023-06-24
    309人看过
  • 产生纠纷物业强拆业主水表违法吗?
    一、产生纠纷物业强拆业主水表违法吗?物业公司是提供物业服务的,而供水是供水部门的职责,物业公司利用人作之便采取这种做法隶属越位。作为物业公司要以维护小区和谐为原则,业主发生欠费做法,物业公司能够通过业委会、社区协助做欠费业主的思想工作,达到追缴物业费的目的。业主无正当借口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还能够通过诉讼的流程去维权。作为业主能够向当地的社区、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人民政府去反映。如果实在处置不了的话,业主还能够通过诉讼的流程去维权。首先,如果物业不履行合同约定进行服务,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业主不能拒缴缴纳物管费。其次,物业是不能私自停业主水电以及拆水电表,因为物业只是服务于业主,没得任何执法权力。业主想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二、物业与业主产生纠纷应该如何维权?1、通过协商调解维权。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
    2023-05-03
    130人看过
  • 业主对于物业费纠纷怎么反诉,反诉规定有哪些?
    一、业主对于物业费纠纷怎么反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反诉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第二百三十三条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根据
    2023-04-18
    101人看过
  • 物业跟业主纠纷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
    (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3、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二)、物业乱收费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业主大会成立前,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和政府指导价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决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逐步建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质价相符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关于物业管理方面乱收费的问题住户可直接向市、区物价部门进行反映。(三)、物业断水断电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物业断水断电系属违法行为。1、法律没有授权。
    2023-06-27
    60人看过
  • 派出所如何调解业主与物业纠纷?
    一《民法典》关于物业费纠纷时效为几年?物业费纠纷属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如果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将导致权利的丧失或权利效力减损的法律后果。那么物业合同同样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并不是说,过了诉讼时效的物业费都无法主张了。如果物业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如经公证的催收单或其他方式行使债权的凭证;物业公司采取通过业主委员会催收物业费,由业主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据证明等,法院还是可以维护物业公司利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不交物业费违法吗,及其后
    2023-04-20
    267人看过
  • 物业纠纷诉讼费怎么办,物业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一、物业纠纷诉讼费怎么办1、物业纠纷诉讼费需要先由向法院提出起诉请求的物业公司、或者是业主缴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2、后期物业纠纷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的一方缴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物业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1、物业纠纷属于民事纠
    2023-06-21
    206人看过
  • 相邻业主纠纷物业经理态度差可以到物业公司投诉吗
    一、相邻业主纠纷物业经理态度差可以到物业公司投诉吗?相邻业主纠纷物业经理态度差可以到物业公司投诉,但经理态度差一般也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而且,相邻权纠纷通常不属于物业的管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二、关于相邻权的规定有哪些?《
    2023-04-14
    309人看过
  • 业主代表可不可以和物业公司私签协议
    业主代表不可以和物业公司私签协议社区业主委员会职责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2、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3、向业主大会提出修改《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议案或其他议案;4、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财产,收取公共财产的收益;5、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维修基金,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的收益;6、收取和支配物业管理费;7、与水、电、燃气、暖气等供应商,或者与电话、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网络等服务商,或者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合同,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业主委员会的主要工作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
    2023-05-04
    453人看过
  • 物业纠纷可以去公安局备案吗
    物业纠纷一般不到公安局备案,可以到人民法院立案。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或者将纠纷交由第三人调解或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投诉,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机关仲裁,还可以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业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1、物业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而业主与物业就是平等的主体。2、常见的物业纠纷(1)物业管理费纠纷。解决方法:在收费方面,物业公司应该在给予业主的相关物业管理费用缴费收据上,将相关的收费目录名称和费用全部罗列清楚,不能简单地以一个“物业管理费”的名称来取代其中各类的费用名称。(2)物业合同签订的纠纷。解决方法: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
    2023-07-27
    383人看过
  • 业主委员可以指派物业公司吗
    业主委员会不可以解聘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听取和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管理、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八)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大会决定前款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决定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业主。由此可见,业主委员会不可以解聘物业公司。一、选业主委员会代表的程序选业主委员会代表的程序:《业主大会和业主委
    2023-02-16
    169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物业和业主应对业主的物业纠纷有哪些方法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5
      1、前期物业和业主产生的纠纷处理方法有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 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一方拒不执行约定的事项,则纠纷依然得不到解决。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
    • 物业起诉业主,业主应如何应对?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2-26
      收到法院传票和应诉通知书后,业主应按照时间和地址去开庭应诉,否则将被视为放弃诉讼权利。如果物业公司存在过错和不足,业主可以在举证时间内积极收集证据进行抗辩。此外,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属于债权,可以查询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应按照合同支付物业费。如果业主拖欠物业费且拒绝缴纳,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被起诉后,业主应及时到物业结清物业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 业主跟物业的纠纷可以找社区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01
      业主跟物业公司之间发生的纠纷是不可以找社区处理的,因为社区没有义务处理物业纠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可以找业主委员会或者房管局介入处理,关于业主跟物业的纠纷是否可以找社区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对于业主可以不要交物业费入住业主住宅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02
      近日,闲置毛胚房被陌生人装修入住,对方不肯搬走还索要赔偿一事上了热搜。我国法律规定房子不住也是要交物业费的。即使房子是闲置毛培房,但仍是业主的合法私有财产,任何人不得在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入住,何况物业费缴纳与否与房屋所有权不冲突,所以物业是不能以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为由入住业主住宅的。
    • 物业招标评标代表是否可以包括业主?
      青海在线咨询 2025-01-06
      依据相关规定,参加评审委员会的业主代表不得来自业主所在的同一组织内部。对于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招标方有责任完成,并在名单确认后严格保密,即使在正式公布中标结果之前。若评审委员会设有负责人,则负责人可以由全体成员通过民主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招标方直接指定。在担任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期间,担任过该职位的人员应与评审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相同的投票表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