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利转贷犯罪如何被确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08:50:20 452 人看过

在刑法上,对高利转贷中的“高利”,应从本质上正确把握。具体来说,只要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将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他人,并在支付金融机构利息后仍有盈余报酬的,即属于“高利”转贷行为;如果该盈余报酬金额达到法定追诉标准,则应当以高利转贷罪追究刑事责任。是否明确以“利息”方式收取或者以银行的实际年利率计算,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一)从行为的本质看。行为人对转贷资金无论是直接向借款人收取高于金融机构的利息,还是在收取与金融机构相同利息的同时又以其他名义另行收取费用,其中的利息和费用在本质上均是借款人因使用转贷资金而支付的报酬。区别在于前一情况下,行为人是将本应由行为人支付而因转贷由借款人代为承担的金融机构利息和借款人因借用资金而应支付给行为人的报酬,以同一名义一并收取;而在后一种情况中,行为人是以不同的名义分开收取。但无论收取的形式有何不同,在本质上都包含了借款人对转贷行为人所额外承担的报酬。相应的,在刑法上也就不应对本质相同的这两种情形一个认定为“高利”,一个却不认定为“高利”。

(二)从法律的依据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对高利转贷罪的罪状表述,仅仅规定了“高利转贷给他人”,并没有将“高利”中的“利”明确否定为以“利息”方式收取。而且,构成本罪所要求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实际上就是指高利转贷所得报酬与应支付给金融机构贷款利息的差额。因此,将贷款人因借出资本而以各种名义获取的报酬,在扣除应归还金融机构利息后的盈余部分,一并认定为“高利转贷”中的“高利”,有充分的刑法依据。

(三)从危害的后果看。行为人将所套取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给他人,只要系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且在扣除金融机构利息后从中实际获取利益,无论该利益是否以“利息”形式收取,其本质上都是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谋取非法利益、侵害国家金融信贷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区别仅在于所谋取的非法利益在名义上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1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高利转贷相关文章
  • 如何才能规避高利转贷罪
    一、如何才能规避高利转贷罪1、高利转贷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套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客观方面由套取信贷资金和高利转贷两个相关互联的行为组成。但何为高利?高利转贷是指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将套取的贷款转贷给他人的行为。笔者认为只要比获取贷款的利率高就算是高利。对此,有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所谓高利就是指比社会中通行或法律认可的利率要高出许多的利率,如果行为人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率实施转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高利转贷他人,是指行为人以比金融机构贷款利率高出许多的利率将套取的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转贷他人,如果是一般的转贷行为,虽然违法但不构成犯罪,这是应当加以区别的。看来,前述观点依据的高利标准是不同的。第一种观点以高利的法定标准来作为本罪中的高利,把高利转贷等同于民间的高利贷。根据我国银行管理方面的法规解释,国家禁止民间高利放贷,对以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2023-06-08
    326人看过
  • 校园高利贷犯罪认定
    1、个体网络借贷(P2P网络借贷)平台和网络小额贷款平台法律意义上的网贷平台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平台”,即“P2P网络借贷平台”和“网络小额贷款平台”两大类。个人与个人之间通过网络平台,直接借贷的P2P网贷借贷平台应属于网贷平台;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放贷的小额贷款公司也属于网络借贷平台。这两类贷款平台的性质完全不同。在P2P网贷平台中,平台只是中介,提供贷款的是平台上的个体;网络小额贷款平台本质上仍是小额贷款公司,平台操作的是小额贷款公司放贷业务。因此,当有人骗贷时,面对性质截然不同的网贷平台,会导致不同的罪名认定。2、其他形式的网贷平台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其他的形式,但也被大众称为网贷平台的平台。第一是银行类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在互联网上开办的贷款业务平台;第二是典当行等通过互联网营业的相关放款的类金融业务的平台;第三是一些名义上为个体网络借贷,但实际上做着“资金池”等非法金融业务的平台。这第三类
    2023-02-16
    265人看过
  • 2021高利转贷罪相关政策
    企业从金融机构拿到贷款,然后借给别的企业,还收取高额利息,这种行为触犯我国法律,该行为是高利转贷罪。刑法条文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高利转贷罪的追诉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高利转贷案(刑法第175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一)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
    2023-07-22
    147人看过
  • 高利转贷罪怎么处罚高利转贷罪对刑法上的犯罪定性
    以转售利润为目的,将金融机构的信用资金转售给他人,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立案追诉:(1)高利贷转售,违法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2)虽然没有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2年内高利贷受到行政处罚2次以上,高利贷转售。高利转贷罪的特征(一)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就是信贷资金市场秩序。(二)高利转贷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三)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成为高利转贷罪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高利转贷罪的主体。(四)高利转贷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并且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
    2023-08-05
    369人看过
  • 高利贷利息一般是多少,如何确定高利贷利息?
    一、高利贷利息一般是多少一般高利贷的年利率在36%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个别的利率可达100%—200%。我国历史上高利贷年利一般都达100%,而且是“利滚利”,即借款100元一年后要还200元,如果到期不能归还,第二年要还400元,第三年就是800元。高利贷信用之所以有这样高的利息,是由当时的经济条件决定的。由于前资本主义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劳动生产力水平低,生产规模小,小生产者一般都经受不住意外事故的冲击(如天灾人祸),一旦遇到意外事故,就无法维持原来的简单再生产,无法维持生活。在这样的情况下,小生产者(农民和其他小手工业者)就不得不向放高利贷者借钱或实物,以维持生产和生活。放高利贷者正是看到了借者为了维持生存这一点,就无情地抬高利率。如果借钱的人不是为了生活和生存,而是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那样,借钱是为了投资,获取利润,那么贷款的利率高了,使得投资的利润大部
    2023-06-01
    159人看过
  • 万德福老板因犯高利转贷罪被判刑
    拿着虚假贷款申请资料向银行申请巨额贷款,再将6000万转贷给融资困难的广州国投,从中赚取172.2万元利差。近日,广州市万xx宝石公司的老板因犯高利转贷罪被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万元。43岁的吕某是广州市万xx宝石公司、广州市万xx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997年12月吕某以万xx宝石公司、万xx投资公司的名义与省农行营业部、市国投公司、国信公司(市国投公司咨询部属下的子公司)商定,为了解决省农行营业部贷款中省回收公司和省日杂公司的两笔不良贷款,以及解决市国投公司融资困难问题,由省农行营业部贷款给万xx投资公司以及国信公司。随后,吕某分别以万xx宝石公司和万xx投资公司的名义,以虚假的购销合同、订货单作为贷款申请,向省农行营业部分别贷款。1997年12月5日至1998年4月10日,吕某分三次以万xx宝石公司的名义向省农行营业部贷得款项合计6000万元,再分三次转贷给市国投,并由
    2023-04-25
    376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所谓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更多>

    #高利转贷
    相关咨询
    • 高利转贷罪如何认定,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高利转贷罪的量刑标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3
      一、所谓“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本案,原告是否构成犯罪根据两个方面认定:1、是否有高利转贷行为;2、个人获利的数额是否达到10万元以上; 三、民事案件判决后,被告认为原告涉嫌构成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经初步调查后认为原告涉嫌构成犯罪的,可以立案侦查; 四、被告一方面以法院判决支付利息为由认为原告涉嫌构成高利
    • 如何认定,如何区分高利转贷罪与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如何认定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结果犯,行为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法定构成要件。行为人只有通过套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行为形成了数额较大的获利结果才构成犯罪。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该罪必须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的转贷行为没有获利或获利数额较小,乃属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认定本罪还应该注意与民间借贷高利转贷行为的界限。民间借贷关系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关系借贷农村经济组织的资金或以生活困难
    • 怎么认定高利转贷罪,怎么认定高利转贷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0
      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高利转贷罪量刑标准: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有哪些,高利转贷罪怎么认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6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
    • 放高利贷违法吗关于高利贷如何认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2
      放高利贷是违法的,高利贷可以通过借贷的利率认定,如果民间借贷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借贷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