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原则之宣言(2)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2:25:15 397 人看过

国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

一、兹郑重宣布下列原则:

各国在其国际关系上应避免为侵害任何国家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之目的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威胁或武力之原则

每一国皆有义务在其国际关系上避免为侵害任何国家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之目的,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威胁或武力。此种使用威胁或武力构成违反国际法及联合国宪章之行为,永远不应用为解决国际争端之方法。

侵略战争构成危害和平之罪行,在国际法上须负责任。

依联合国宗旨与原则,各国皆有义务避免从事侵略战争之宣传。

每一国皆有义务避免使用威胁或武力以侵犯他国现有之国际疆界,或以此作为方法,解决国际争端,包括领土争端及国际疆界问题在内。

每一国亦有义务避免使用威胁或武力以侵犯国际界线,诸如经由该国为当事一方或虽非当事一方亦必须尊重之国际协定所确立或依此种协定确立之停火线。以上所述不得解释为妨碍有关各方对此等界线在其特殊制度下之地位及影响所持之立场,或解释为影响此等界线之暂时性质。

各国皆有义务避免涉及使用武力之报复行为。

每一国皆有义务避免对阐释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与自决权原则时所指之民族采取剥夺其自决、自由及独立权利之任何强制行动。

每一国皆有义务避免组织或鼓励组织非正规军或武装团队,包括佣兵在内,侵入他国领土。

每一国皆有义务避免在他国发动、煽动、协助或参加内争或恐怖活动,或默许在其本国境内从事以犯此等行为为目的之有组织活动,但本项所称之行为以涉及使用威胁或武力者为限。

国家领土不得作为违背宪章规定使用武力所造成之军事占领之对象。国家领土不得成为他国以使用威胁或武力而取得之对象。使用威胁或武力取得之领土不得承认为合法。以上各项不应解释为影响:

(a)宪章规定或在宪章制度以前所订而在国际法上有效之任何国际协定之规定;或

(b)宪章授予安全理事会之权力。

所有国家皆应一秉诚意从事谈判,俾早日缔结在有效国际管制下普遍及彻底裁军之世界条约,并努力采取缓和国际紧张局势及加强国际信心之适当措施,

所有国家皆应一秉诚意履行其依国际法公认原则及规则所负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责任,并应努力使基于宪章之联合国安全制度更为有效。

以上各项不得解释为对宪章内关于合法使用武力情形所设规定之范围有何扩大或缩小。

各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俾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之原则

每一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与其他国家之国际争端,俾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

各国因此应以谈判、调查、调停、和解、公断、司法解决、区域机关或办法之利用或其所选择之他种和平方法寻求国际争端之早日及公平之解决。于寻求此项解决时,各当事方应商定与争端情况及性质适合之和平方法。

争端各当事方遇未能以上开任一和平方法达成解决之情形时,有义务继续以其所商定之他种和平方法寻求争端之解决。

国际争端各当事国及其他国家应避免从事足使情势恶化致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之维持之任何行动,并应依照联合国之宗旨与原则而行动。

国际争端应根据国家主权平等之基础并依照自由选择方法之原则解决之。各国对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国际税收基本原则
    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关系是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一个方面。国际税收协定解决双重征税问题,促进国际经贸交流合作,优先适用于国内税法。大多数国家采取税收协定优先原则,少数国家采取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如美国。 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关系,可以说是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一个方面。国际税收协定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是缔约国双方国家意志的体现,即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解决双重征税问题,从而实现发展国际经贸交流合作、促进资本流动、鼓励技术引进和人员交往的最终目的。而国内法也同样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并以法律形式公之于世,必须要严格遵守。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发生冲突时,大多数国家采取税收协定优先原则,如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都有对税收协定优先原则的明确规定,即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发生冲突时,优先适用国际税收协定。少数国家采取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如美国。 在国际税收协定中
    2024-01-05
    418人看过
  • 版权国际保护原则
    (一)国民待遇原则1、公约成员国的国民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可以在任何公约成员国内享有该国给予其本国国民作品的同等保护;2、非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只要其作品的第一版是在公约的某个成员国首先出版的,或者在某个成员国及其他非公约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则可以在公约成员国内享受到本公约所提供的保护;3、非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如果在某个成员国有经常住所,须视其为该成员国的国民而提供版权保护。(二)自动保护原则指获得公约所规定的著作权,无须任何手续。换句话说,只要作者创作出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来,就自动获得著作权,而不需要履行登记、缴纳样本等手续。(三)独立保护原则指作者享有公约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不依赖于作品在来源国所受到的保护;除公约的规定外,受保护程度及为保护作者权利所提供的司法救济方式,完全适用提供保护的国家的法律。一、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什么意思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指国际上为了解决按照一个国家的国内法取
    2023-03-03
    68人看过
  • 国际司法协助原则有哪些
    对于根据互惠原则进行的刑事司法协助,只要符合互利、对等的前提,应当严肃对待,认真履行提供协助的义务,或者行使请求协助的权利。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是一切与刑事诉讼事宜有关的协助,它既有审判阶段的协助,也有侦查、执行等阶段的协助。我国与外国在互相请求和提供刑事司法协助时,有条约关系,并且对联系途径和办法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条约的规定进行联系和移交材料。没有条约关系或者条约中对联系途径和办法未作明确规定的,则就通过外交途径办理。在请求给予刑事司法协助时,请求书及所附文件,均应附有被请求国通用的文字或者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文字的文本。对请求代办的事项必须叙述准确、清楚,所附材料必须齐全。被请求国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难以代为办理的请求,应当告知请求国予以补充。我国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如果需要向外国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一般应逐级上报中央一级司法机关审查、办理,不能自行直接联系、办理。实行国际司法协助原则的
    2023-06-12
    73人看过
  • 国内法优于国际法是税法适用原则吗
    指一国政府与他国政府签订的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经本国最高权力机关确认后,即具有高于国内所有税法的效力。这是各国普遍承认并在有关税法中予以明确的税法适用原则,我国也不例外。这一原则在税法中的适用,是协调国家之间的税收管辖权重叠,减少重复课税,避免国际税法与国内税法的冲突所必需的。一、第八个正式立法的税种以及颁布和实施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9月10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
    2023-06-24
    426人看过
  • 税法适用原则的争议:国内法 vs 国际法
    指一国政府与他国政府签订的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经本国最高权力机关确认后,即具有高于国内所有税法的效力。这是各国普遍承认并在有关税法中予以明确的税法适用原则,我国也不例外。这一原则在税法中的适用,是协调国家之间的税收管辖权重叠,减少重复课税,避免国际税法与国内税法的冲突所必需的。税法适用原则是什么税法适用原则是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的总称。1、法律优位原则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意思是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为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2023-07-03
    401人看过
  •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
    国际法指适用于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国际法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以区别于国际私法。后者是以国际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则。国际法也不同于国内法。国内法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其调整对象限于该国管辖范围内的个人及其他法律实体。关于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那些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的基础的法律原则。因为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一个国家不能创造国际法,尽管有时一国或少数国家提出的某一原则,具有重大的政治、法律意义,在没有得到各国公认之前,尚不能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必须是为各国所公认的。《国际公法》国际法指适用于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国际法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以区别于国际私法。后者是以国际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
    2023-07-01
    315人看过
  •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解释和适用
    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那些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的基础的法律原则。因为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一个国家不能创造国际法,尽管有时一国或少数国家提出的某一原则,具有重大的政治、法律意义,在没有得到各国公认之前,尚不能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必须是为各国所公认的。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区别1、法的主体方面:国内法的主体是国内民众;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关系中的国家本身。2、法的对象方面:国内法的对象主要是私人之间的关系;国际法的对象主要是国家或政府间的关系。3、法的渊源方面: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习惯国际法;国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内立法和国内习惯法。4、法的本质方面:国内法是一国的主权意志的对内表现;国际法是国家主权意志的集体表现。5、法的效力方面:国内法的效力来自单个国家的意志;国际法的效力来自各国的共同意志或共同同意。6、法的实施方面:国内法的实施以该
    2023-07-08
    355人看过
  • 国际仲裁法律适用原则是什么?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涉外仲裁裁决是怎样执行的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如果败诉方当事人是中国公司或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有财产的,在其不能自动履行裁决确实的义务时,胜诉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其主要内容包括:首先,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裁决。中国涉外仲裁机构受理的商事纠纷案件,其依据是当事人在争议发生额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争议发生
    2023-07-09
    494人看过
  • 国际民商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
    不方便法院的概念最早源于17世纪苏格兰法律中的无权法院原则。至20世纪初,美国学者开始在理论上完整地进行总结和探讨,并被世界各国司法界所关注。后来,英格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法院也接受了这一理论,并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程度地采用这一原则处理相关的案件。所谓非方便法院原则,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其本身就审理该案件是严重不方便的,因而拒绝行使管辖权,使原告在另一个更为方便的法院进行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并没有将不方便法院原则作为一个普遍适用的原则作出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本应由外国法院或者境外法院受理的案件,在当事人坚持在中国法院起诉时,我国法院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拒绝管辖、中止诉讼、驳回原告的起诉。而由于审理这类案件难度十分大,无论在送达法律文书、调查取证、开庭审理、确定适用法律乃至判决执行方面,给诉讼当事人和审理案件的法院都带来了诸多不便,成为实践中
    2023-06-05
    377人看过
  • 关于国际商事合同原则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旨在为国际商事合同制定一般规则,在当事人约定其合同受《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管辖时,应适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当事人约定其合同适用法律的一般原则、商人习惯法或类似措辞时,可适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当事人未选择任何法律管辖其合同时,可适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可用于解释或补充国际统一法文件;《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可用于解释或补充国内法;《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也可作为国内和国际立法的范本。一、合同的成立时间及地点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2、当事人采用新建、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定书的,签
    2023-02-18
    112人看过
  • 国际报复的原则是什么
    首先,报复只针对侵权国家一个国家不能以侵权为理由攻击其盟友。报复应该是明确的。例如,2001年“9·11”事件后,美国在阿富汗发动了反恐战争,推翻了塔利班政权,理由是阿富汗塔利班政权支持**本·拉登和基地组织。这种报复是针对阿富汗政权的。因为它在反恐的旗帜下声名远扬,所以赢得了世界各国的认可。尽管这种以战争手段报复塔利班的行为非常过分,但塔利班的倒行逆施长期以来一直为世界各国所憎恨。因此,美国发动了推翻塔利班的战争,这正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要求,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这是美国善用悼念战略、实施国家战略的生动例证。对相同或类似物体和目标的报复对受害国的报复不能成为目标。因此,从理论上讲,它只应针对侵权国相同或类似的对象和目标。例如,自卫反击的目标是敌对国家的入侵。1962年中印自卫反击战是中国对印度入侵西藏南部的自卫报复。贸易制裁通常通过互惠贸易报复措施予以反击。美国现在倾向于对中国发起反
    2023-05-07
    81人看过
  • 国际法院规约(2)
    第十二条一、第三次选举会后,如仍有一席或一席以上尚待补选时,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得随时声请组织联席会议,其人数为六人,由大会及安全理事会各派三人。此项联席会议就每一悬缺以绝对多数票选定一人提交大会及安全理事会分别请其接受。二、具有必要资格人员,即未列入第七条所指之候选人名单,如经联席会议全体同意,亦得列入该会议名单。三、如联席会议确认选举不能有结果时,应由已选出之法官,在安全理事会所定之期间内,就曾在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得有选举票之候选人中,选定若干人补足缺额。四、法官投票数相等时,年事最高之法官应投决定票。第十三条一、法官任期九年,并得连选,但第一次选举选出之法官中,五人任期应为三年,另五人为六年。二、上述初期法官,任期孰为三年孰为六年,应于第一次选举完毕后立由秘书长以抽签方法决定之。三、法官在其后任接替前,应继续行使其职务,虽经接替,仍应结束其已开始办理之案件。四、法官辞职时应将辞职书致送法院
    2023-06-05
    391人看过
  • 宪法原则之权力制约原则
    权利制约原则源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关于分权和制衡的理论。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研究并吸收了洛克的分权学说,特别是总结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的政治实践,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三权分立的政治学说。他认为,每一个国家都有三种权力,即立法权力、行政权力、司法权力,这三种国家权力应当归属于三种不同的机关来掌握和行使,以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并断言:没有制约的国家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在美国得到了发展与运用。最典型地采?三权分立原则的还是美国宪法。美国1787年宪法只有7个条文,其中有3条直接涉及三权分立,另外4条也有一定联系。根据这部宪法的规定,立法权属于由参众两院组成的国会,但总统对国会的立法有否决权,国会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行政权属于作为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的总统,但总统任命部长和缔结条约时,必须经国会同意,国会可对总统的违法行为进行弹劾;司法权属于联邦法院及其下属法院,
    2023-04-24
    184人看过
  • 国际私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产生
    16世纪法国的杜摩兰在《巴黎习惯法评述》中主张“合同应适用当事人自己选择的法,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表示选择何地法律,法院应根据整个案件的各种迹象推断当事人意欲适用的法律”。杜摩兰因此被称为“意思自治之父”,并被公认为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私法上的奠基者。随着涉外民事活动交往日益频繁和复杂,法律适用中的冲突也趋于激烈,而传统冲突理论在解决新问题和复杂问题时也更难以实现效率和公平兼顾的目标豍。意思自治原则使私法主体自由意志得以发挥,尊重主体自由从而促成交易安全和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当事人预见性,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因此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私法理论中得到越来越多学者认可,并被更多地付诸立法和司法实践。国际私法处理涉外法律冲突的方法有什么国际私法处理涉外法律冲突的方法是:1、间接调整方法,又称冲突法调整,是指在相关国内法或国际公约中,规定某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受哪些法律调整或控制,而不是直接规定如何调整涉外民事
    2023-08-16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2
      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一、国际性原则。国际性原则是指:国际商法必须体现全球一体化的要求,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商事准则统一化。国际性原则确立的主要依据是国际商法的国际性特征。国际商法不同于一般商法,因为商事活动的位置具有无限制性。而国际性原则的确立就是为了保证资源在全球范围内,达到最大程度的优化组合配置,使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合理利用。同时,国际化原则有利于国际商事准则的统一化,有利于国
    • 国内法优于国际法是税法适用原则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3
      指一国政府与他国政府签订的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经本国最高权力机关确认后,即具有高于国内所有税法的效力。这是各国普遍承认并在有关税法中予以明确的税法适用原则,我国也不例外。这一原则在税法中的适用,是协调国家之间的税收管辖权重叠,减少重复课税,避免国际税法与国内税法的冲突所必需的。
    • 国际法上的不承认原则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0
      不承认原则:是指国家不得承认由外国武力扶植起来的傀儡国家或政府,不得承认以武力取得的领土和不得承认通过非法手段制造的其他国际情势。
    • 国际仲裁员的选择原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选择仲裁员应把握三条原则: 1、选择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的仲裁员。 仲裁员均是仲裁委员会从资深的经济、法律专业人士中聘任的,因此,仲裁员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但由于仲裁员的职业不同,其熟悉的专业知识也不同。选择熟悉专业知识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仲裁相关专业的案件,更能迅速准确地抓住争议的焦点,分清是非责任,提出解决争议的最佳方案,从而提高仲裁效率和质量。如果,当事人选择专业知识不熟悉的仲裁员,比如选择建筑
    •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原则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同意,外国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本法规定的刑事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外国提供证据材料和本法规定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