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资股东的离开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6:34:06 387 人看过

未出资股东要退出的方式如下:

1、自行退出;

2、根据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除名的股东会决议来对股东进行除名,这也就是常见的股东失权制度;

3、股东失权,是指公司对于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出资,逾期仍不缴纳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

一、股东出资方式如下:

1、货币方式。作为出资所用的货币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定货币也就是人民币。在公司设立的时候必然需要用到大量的货币,用来支付公司创立之初所需要的各项事务,比如设备采购、人才招聘等事项。所以,股东用货币出资是最好也是最普遍的方式。如果股东一方是外国人外币出资也是被允许的;

2、实物出资。这里所说的实物是法律上所说的有形财产,法律上将财产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以实物方式出资的财产必须是有形财产;

3、知识产权出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主体基于其智力劳动成果所拥有的专有权。以知识产方式出资要求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转让的是其对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公司取得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该权利;

4、土地使用权出资。土地使用权也是股东出资的方式之一,公司在成立之初需要生产经营或者办公场地,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该出资可以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股东的出资时间确定方式如下:

1、采用实缴资本制时,公司设立时股东即应缴足全部注册资本。后来采用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相结合的折中态度,公司设立时应出资到位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20,且为后续注册资本的到位时间规定了2年或5年的最长期限;

2、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彻底采取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3、此外,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时间还有两层实务价值。一是到期股东负有向公司缴足当期出资的义务,当该项义务未完成时,公司的债权人可向股东要求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二是未履行当期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退出股权怎么清算

股权清算一般以溢价收购,股权相关合同一般有相应的条款。比如某股东想退股,公司内部股东有优先收购权,规定至少溢价多少。按原合同办理。如果原合同没有详细说明,那就纯粹是看水磨时间慢慢谈价格,没有强制原价转让。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方便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人是公司股东,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需要公司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也有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六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新股优先认购、剩余财产分配请求等股东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建议在公司章程中设置股东失条款。所谓股东失是指公司对于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出资,逾期仍不缴纳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7: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未出资的股东如何退出
    未出资股东要退出要么自行退出,要么除名。一是自行退出,而是根据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除名的股东会决议来对股东进行除名,这也就是常见的股东失权制度,股东失权是指公司对于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出资,逾期仍不缴纳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因此未出资股东的退出机制可以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行。一、股东转让股权后应承担出资义务无论是认缴制还是实缴制,股东均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即使股东已经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公司仍有权请求股东承担出资义务,向公司补缴出资。对出让股东来说,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后,如出让及受让股东之间未约定实缴出资义务的承担,出让股东仍可能需要对公司承担实际出资义务,并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相应债务。二、出资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有哪些?如股东未依照章程规定依法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2、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
    2023-03-31
    371人看过
  • 股东的出资方式
    土地管理
    出资方式,是指为公司或企业投入股份的形式。按照《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第二,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第三,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后一样可以作为出资。第四,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2023-06-05
    451人看过
  • 如何让未出资的股东,失去股东资格
    一、建议在公司章程中设置限制瑕疵出资股东权利的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公司章程中可以设置限制瑕疵出资股东权利的条款,对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约定其仅有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在其按章程约定履行完毕出资义务前,不享有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二、建议在公司章程中设置“股东失权”条款所谓“股东失权”是指公司对于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出资,逾期仍不缴纳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
    2023-04-30
    434人看过
  • 如何使未出资的股东丧失股东资格
    如何使未出资的股东丧失股东资格:。建议设立公司章程,限制瑕疵出资股东的权利;《若干问题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回出资的,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对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购买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股东要求认定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我支持。”因此,公司章程可以限制出资瑕疵股东的权利。对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同意其仅享有按实缴出资额计算的表决权和利润分配请求权,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前,无权优先认购新股和分配剩余财产。其次,建议在公司章程中增加“股东权利丧失”条款,所谓“股东权利丧失”,是指公司可以督促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出资在一定期限内,逾期不缴的,将丧失股东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
    2023-05-07
    87人看过
  • 如何让未出资的股东,失去股东资格
    一、建议在公司章程中设置限制瑕疵出资股东权利的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公司章程中可以设置限制瑕疵出资股东权利的条款,对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约定其仅有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在其按章程约定履行完毕出资义务前,不享有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二、建议在公司章程中设置“股东失权”条款所谓“股东失权”是指公司对于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出资,逾期仍不缴纳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
    2023-06-21
    107人看过
  • 股东出资的方式
    股东出资
    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2、实物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等。4、土地使用权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
    2023-03-19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未出资股东犯法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7
      《公司法》修订后实行认缴制,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降低了股东投资门槛,股东的出资义务更多源于股东之间的约定,而非法定。但不意味着股东(发起人)可随意认缴注册资本金并可无期限的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为了让注册资本更“美观”而恶意认缴。当股东不履行约定的出资义务时,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股东未出资犯法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0
      对于未出资股东犯法吗有相关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未出资股东犯法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2
      股东出资不足的责任在登记设立公司时,公司股东因资金不足、不愿实际出资等原因,时常会不按期出资,甚至没有出资,这些行为实质都是出资不足的行为。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应该承担以下责任: 1、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 (1)股东以货币(现金)出资的,应当
    • 股东未出资的法律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7
      股东未出资的法律责任为: 1、承担向公司足额缴纳的责任; 2、承担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的违约责任; 3、承担被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责任。
    • 未出资股东的法律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7
      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以下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对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