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免责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08:05:06 94 人看过

共同借款人免责条件为债权人同意债务由一方借款人偿还。法律规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

所以债权人可以给部分债务人免责,不过其他债务人还款之后是可以向被免责的债务人追偿的。

一、保证人追偿权成立的要件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

二、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要不要承担偿还责任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要承担偿还责任。法律规定,有共同借款人的债务为连带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对全部债务履行清偿责任。也即共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的是连带偿还责任,即使其没有使用借款,其仍有偿还全部债务的法定义务。

三、债权债务相关知识有什么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四条【金钱之债中对于履行币种约定不明时的处理】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第五百一十五条【选择之债中选择权归属与移转】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第五百一十六条【选择权的行使方式】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标的确定后不得变更,但是经对方同意的除外。

可选择的标的发生不能履行情形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不得选择不能履行的标的,但是该不能履行的情形是由对方造成的除外。

第五百一十七条【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6: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免责条款有效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无效。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约生效,否则无效。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
    2023-06-14
    451人看过
  • 免责条款符合哪些条件才是有效的
    当免责条款符合下列条件时认定其有效:一、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二、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存在欺诈、胁迫一方订立免责条款的情况。三、免责条款的内容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四、免责条款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五、如果是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也就是订立免责条款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说明免责条款的内容。免责条款不免责刘先生受伤后理赔,保险公司却以刘先生未达到保险条款约定的伤残等级为由拒绝理赔,而此前刘先生根本不知道保险条款的内容。日前,顺义法院审理后认定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免责条款无效,判决支持了刘先生的索赔请求。刘先生起诉称,其雇主在人保顺义支公司为其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刘先生工作时左脚跟粉碎性骨折,经北京通达首诚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伤残十级。事故发生后,刘先生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后者以伤残等级未达7级为由拒绝赔偿伤
    2023-07-25
    437人看过
  • 合同里的免责条款是否有用以及合同免责条款的特点有哪些
    一、合同里的免责条款是否有用免责合同或格式条款是否有用,要依据合同或者条款的内容而定,如果条款是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二、合同免责条款的特点有哪些合同免责条款的特点有:1.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是为了减轻或免除其未来发生的责任,因此只有在责任发生以前由当事人约定且生效的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的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若在责任产生以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解协议而减轻责任,则与达成免责条款是有本质区别的。3.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
    2023-04-11
    168人看过
  • 刑事责任免责有哪些条件
    无罪过事件是犯罪行为虽然在客观上已经造成了损害结果,但并不是处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法律规定无罪过事件不是犯罪。不能抗拒是指行为人不能抗拒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又称为不可抗力。不能预见是根据行为人当时的情况完全预料不到结果的发生,也不能要求他预见到,即行为人没有预见义务和预见能力。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没有过失。这又称为意外事件。例如,某甲系某厂司机,某日深夜驾车返回厂里,在倒车进入车库时将睡在车库麻袋中的某乙轧死。后查明乙系乞丐,偷偷溜进车库过夜,并钻入车库麻袋中取暖。此时,某甲不能也不可能预见到这一情况,因此,某乙的死亡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是无罪过事件。无罪过事件除了上述的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以外,还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情形中,行为人虽然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但由于法律的特殊规定,实际上赦免了这类事件的刑事责任,成为正
    2023-06-03
    101人看过
  • 合同汇总免责条款一般有哪些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一、格式条款无效的现象(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四)具有《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无效情形。二、合同格式条款认定无效合同格式条款认定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无效的
    2023-03-05
    392人看过
  • 免责条款适用哪些条款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无效。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哪些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以下免责条款归于无效:1、显失公平的免责条款无效。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3、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
    2023-08-01
    417人看过
  • 不能免责的条款有哪些
    (1)全部免责。即当事人事先约定未来的受害人放弃将来对应承担责任方提出任何赔偿的请求,此种免责条款在雇工合同中最为普遍。(2)限制责任条款。即当事人事先约定对将来的人身伤害赔偿以特定方式计算或不超过一定数额的赔偿。当前医疗合同中常存此类条款。(3)限制请求期限的条款。即事先约定将来的受害人须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人身损害的赔偿请求,逾期不再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此种免责条款不以直接免除责任为表象,而以限制请求期限约束当事人的请求权,借此逃避法律的规制。(4)设定固定赔偿金额或模式。即事先约定在发生人身伤害责任时,应承款项作赔偿,不足部分则予以免除或以一种固定的模式进行赔偿,而不按相关法律规定据实赔偿。以上四种形式的免责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均应依法确认其无效。(5)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不能事先约定免除。该项规定系由
    2023-06-14
    220人看过
  • 三责险有哪些免赔条款
    当发生事故时,虽然你购买了第三责任险,有保险公司帮你理赔,但是你需要注意几点了,就是你在购买保险时,上面有三责险不计免赔条款,你必须看清楚。因为这些条款存在的目的就是不管你有无责任赔偿,保险公司都不给予赔偿。1.被保险人或者是被保车上的所有人的伤亡、财产损失都不赔偿;2.用被保险的车从事违法活动,例如酒驾、无证驾驶、运毒等,保险公司不予赔偿;3.地震、战争、恐怖活动、暴乱、政府征用等因素造成的第三者的经济损失不予赔偿;4.被保的车辆造成第三者精神损失、停电、停水、停业或者车子在被盗后造成的第三者经济损失等情况时,也不给予赔偿。
    2023-04-26
    77人看过
  • 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有哪些
    (一)不可抗力。这是国际惯例普通承认的免责条件。遇有不可抗力发生,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赔偿责任。(二)由于一方违约使经济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时,无过错(受侵害)的一方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可不负赔偿责任,且有赔偿请求权。(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免责条件。如:保险合同中投保方如果故意隐瞒被保险财产的真实情况,保险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负赔偿责任。又如:财产租赁合同中,如果承租方擅自将租赁的财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负赔偿责任。(四)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免责条件。一、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方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一)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方式的内容有:1.继续履行义务;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应有的损失。赔偿的损失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二、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
    2023-06-24
    307人看过
  • 二手车交易合同免责条款有哪些
    二手车交易合同免责条款一: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方住址:乙方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电话:电话: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厂牌型号:协议内容:1、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2、此车自XXX年XXX月XXX日0时XXX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3、此车自XXX年XXX月XXX日XXX时XXX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4、过户由乙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不能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的,将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5、因车是二手车,甲方不负责以后车况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6、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二手车交易合同免责条款二: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本人XXX(身份证:XXX)于XX
    2023-05-02
    330人看过
  • 投保人对免责条款享有哪些权利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最大诚信原则”既是对投保人的要求,也是对保险人的要求。按照该原则,投保人必须如实向保险人就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等重要事实作诚实的口头表达或书面陈述;保险人必须向投保人就保险合同的内容,特别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保险人的责任免除条款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因为投保人对保险业务比较陌生,有可能不知道免责条款的存在,或者不了解免责条款的法律意义,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投保人注意责任免除条款或者限责条款。投保人向保险人投保的目的是为将来可能发生保险事故时,获得赔偿,投保人对免责条款享有知情权,保险人有义务向投保人作完整详细、客观、真实的说明,保险人作出说明时,不仅能提醒投保人阅读有关保险人的责任免除条款或者限责条款,而且应当对该条款的内容、术语、目的以及适用等作出说明,保险人不得隐瞒责任免除条款或者限责条款。如果保险人事先不明确说明,就
    2023-03-07
    198人看过
  • 侵权责任条款免责事由有哪些
    侵权赔偿责任有以下免责事由: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侵权责任酌定抗辩事由有哪些侵权行为的受害人主张侵权责任时,侵权人酌定抗辩的事由包括:正当防卫、不可抗力、第三人侵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一百八十一条【正当防卫】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第三人过错】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
    2023-07-27
    99人看过
  • 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有哪些?
    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主要有:1、承担的责任不同,共同借款人必须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担保人只承担担保责任;2、诉讼时效不同,共同借款人的债权人可以在3年之内向其主张债权,对于担保人来说,一般需要在保证责任届满6个月内主张。《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一、借款人死亡担保人要不要担责借款人死亡担保人应当担责,具体规定如下:1、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担保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2、一般担保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
    2023-03-10
    211人看过
  • 伪造借条共同借款人签名有效吗?
    一、伪造借条共同借款人签名有效吗?无效,借条上的相关信息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欠款人书写并签章,表明欠款人已经欠下借款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具体格式和内容是: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借款期内借款人应向出借人给出相应的利息______元。日期:借款人:二、个人借款利息是多少才合法?根据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
    2023-06-02
    345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免责条款是指什么,免责条款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一、免责条款是指什么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 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
    • 免责条款有哪些成立的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1、免责条款成立的有效条件是:双方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主体意思表示真实;免责条款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免责条款符合公序良俗;免责条款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法律其他规定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
    • 担保人有哪些免责的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20
      担保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担保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变更;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 6、超过保证期限; 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
    • 免责条款有哪些如何约定免责条款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2
      关于免责条款如何约定具体如下: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
    • 签了和保险合同,哪些是免责条款?保险合同中有哪些免责条款?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8
      免责条款是告诉保险公司消费者,哪些情况发生是不赔的。每个产品的免责条款都不一样,请参考自己的保单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