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存货是确保企业生产经营过程顺利进行的的必要条件。为了保障生产经营过程连续不断地进行,企业要不断地购入、耗用或销售存货。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存货的金额比较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一般也是最高的,因此存货是企业最为重要的一项流动资产。
存货的核算是企业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存货核算,应正确计算存货购入成本,促使企业努力降低存货成本;反映和监督存货的收发、领退和保管情况;反映和监督存货资金的占用情况,促进企业提供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存货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区别
其区别于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就是出售,不论是可供直接销售,如企业的产成品、商品等;还是需经过讲一步加工后才能,如原材料等。
三、存货的内容:
(1)原材料。指企业用于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材料,虽然都是材料,但由于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
(2)在产品。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和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3)自制半成品。指已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4)产成品。指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5)商品。指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6)周转材料。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材料,如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物,各种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血、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低值易耗品和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其他周转材料。但是,周转材料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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