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灭失能不能确认物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09:42:28 226 人看过

房屋灭失不能确认物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在房屋灭失后,物权已经消灭,不能确认物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房屋灭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返还

根据《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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