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财产保全的债权是否具有优先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4 02:30:29 417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在受偿时享有优先权,目的是为了避免判决生效后难以执行,将执行程序中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提前到判决生效前实施。目前司法操作中,有财产保全的债权等同于先采取执行措施的债权,可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然而,目前并无法律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优先于未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受偿,存在制度规定的缺陷,应当予以弥补。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所保全的财产,在受偿时享有优先权。

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判决生效后难以执行,

而将执行程序中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提前到判决生效前实施。

在目前司法操作中,有财产保全的债权等同于先采取执行措施的债权,可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

应当注意的是,虽然司法实践的作法一致,

但目前并无法律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优先于未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受偿,

故还存在制度规定的缺陷,应当予以弥补。

【 疑 问 】 有 财 产 保 全 措 施 的 债 权 能 优 先 受 偿 吗 ?

问题:有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能优先受偿吗?

分析和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其中,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那么,有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是否能优先受偿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因此,有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优先受偿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有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并不一定能够优先受偿。具体来说,债权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且债务人拒绝提供担保或者无法提供担保。在这种情况下,有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就不能优先受偿了。

另外,有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如债权本身合法、保全措施合理等。只有同时满足了这些条件,债权人才能够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总之,有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并非一定能够优先受偿,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因此,债权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前,充分了解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有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并不一定能够优先受偿,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因此,债权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前,充分了解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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