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行政机关延期原因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6:22:12 146 人看过

行政处罚听证是民主政治的产物,受罚人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可以在听证中陈述自我意见,并且维护自我权利,如果因为自身特殊原因无法参与行政处罚听证的话可以申请延期,那么行政处罚听证行政机关延期原因是什么?详细内容会在以下内容中为大家呈现。

1、行政机关延期原因:

一般

企业、单位等收到行政处罚的听证通知书后,如果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期举行听证会的,可以提交延期听证申请书申请延期,具体原因根据企业、单位申请为准。

根据规定,听证组织机关或者听证主持人可以决定延期听证,但只能延期一次。延期听证的情况包括如下几项原因:

(1)听证参加人少于规定人数,

(2)缺席人数导致意见比例失衡,可能影响听证效果;

因特殊情况,听证参加人在会上提出回避申请,需要核实处理的;听证组织机关认为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2、正常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一、组织听证范围

二、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

(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行政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受委托组织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派员参加。

(二)听证主持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法制机构派员担任,也可委托执法机关或执法机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三)听证组织机关可以指定本机关非本案调查人员为书记员,承担制作听证笔录和协助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工作。

三、听证主持人职权、职责

四、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参加人是指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按时到指定地点出席听证,遵守听证纪律,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三)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①要求或者放弃听证;

②申请回避;

③委托1至2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并出具委托代理书,明确代理人权限;

④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⑤审核听证笔录。

(四)在听证过程中,本案调查人员有权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其理由、依据,同当事人质证。

五、听证的告知、提出和受理

六、听证的举行

七、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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