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商品房风险责任的界定和分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4:24:40 384 人看过

商品房出现风险,承担责任的主体,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商品房团购注意事项律师提示风险

购房者交纳意向金、诚意金等而签订团购协议是否有效?向中介机构购买名额或交纳团购诚意金风险更大?与直接向开发商交纳有何区别?团购中应该注意的其他问题?针对商品房团购时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本文专业律师为你提醒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4: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相关文章
  • 家庭暴力责任分担的实践探讨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要负以下责任:1、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的原因之一,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下罚款或者警告;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将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实施家庭暴力如何进行认定1、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2、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此外,还要在当时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3、如果家里或者身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录音、摄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
    2023-07-02
    283人看过
  • 关于如何规避服务风险责任的探讨
    王振明在物业服务活动过程中,关于物业服务企业所面对的业主财产安全责任风险、服务责任风险,都不时地、或多或少、或大或小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这也是物业企业在日常服务工作中所遇到的较为棘手的事情。此问题如果处理的好,就会使人们由不满到消怨,由同情到理解,否则就会使其火冒三丈,怨上加怨,最终拿物业出气,或拒交物业费或讨价还价。说起物管区域的治安安全问题、服务瑕疵的责任承担问题,尤其是自行车被盗问题,尽管被人们认为是司空见惯不怪的社会顽症或不治之症而表现出的麻木心理,可一旦涉及到有物管的区域居民财物被盗或损失,其首先想到的是找物业出气倒怨、或者无理讨要赔偿,甚至将物业一纸告上法庭,弄不好就会使物业承担责任风险。要规避这个问题、或者说要想把物业所承担的责任风险降至更小更低,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做文章。一、认真梳理推敲合同各法律条款,让法律说话。也就是说在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前,或者说在每年的续签合同的条
    2023-06-10
    128人看过
  • 商品房风险责任归属问题
    商品房存在损坏风险,出卖人在交付使用前承担,买受人在交付使用后承担。房屋占有视为房屋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损坏、损失的风险由出卖人在交付使用前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收到出卖人的书面交付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的,房屋损坏和损失的风险自书面交付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何避免商品房风险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
    2023-07-02
    429人看过
  • 商品房漏水问题责任界定
    商品房楼顶漏水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况由不同人员负责:1、对于商品房,楼顶防水层的质保期是5年,因此,购买的楼盘顶层如果在防水保质期内漏水,属于开发商的责任,尽快跟开发商联系,要求立即修补。防止被开发商拖延超出保质期,导致自己承担维修费用;2、对于商品房,如果是人为破坏导致楼顶漏水,即使是在质保期内,开发商也没有义务给与免费修缮,由破坏人负责。这样的情况就只有找破坏人来提供维修服务,或是由物业提供维修而让破坏人负担维修费用,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损失,就走司法途径;3、对于商品房,如果楼顶超出质保期后漏水,由于楼顶是公摊公有的,属于全体业主的责任。如果漏水不严重,小修一下即可,可以全体业主商量一下维修费用分摊;4、如果是租的房子,楼顶漏水的维修完全是房东的责任,因此,要及时联系房东并催促对方尽快完成维修。商品房墙体开裂谁负责一、商品房墙体开裂谁负责1、商品房墙体开裂开发商负责。因为墙体出现裂缝,一般
    2023-07-06
    137人看过
  • 分公司法律责任承担主体的探讨
    甲起诉某房产公司的一下属分公司,经审理甲的诉请合法有理应予以支持,现在极易产生的疑难问题是:法院是否必须追加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并让其承担责任还是可以直接判决该分公司承担责任?对这个问题,司法实务界存有分歧。一、有些法院在立案时要求当事人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个人认为,只要该分公司是经工商部门核准、合法设立,而原告又未同时起诉其总公司,单独判分公司承担责任是合适的。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因此,列分公司为民事责任主体应是有法律依据的。二、现实司法实务操作中,有一个很普遍的作法是原告将公司与分支机构一并起诉,法院一般也会支持,判定分公司为直
    2023-06-09
    395人看过
  • 探讨校园欺凌的法律责任和承担责任问题
    校园欺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侵权责任。校园欺凌在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欺凌行为的法律责任承担涉及三个方面的主体,即欺凌行为人本人、监护人和学校的责任。就行为人本人而言,如果是成年人,应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严重的话可能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责任的承担问题就比较复杂。未成年人具有故意或过失,并非法律上的过错,而应考察其监护人的过错。校园欺凌正确应对方法青少年的身体和心理发育都不成熟,遇到校园欺凌应该由学生自己、学校老师及家长多方面综合处理,在加强教育管理的同时,合理进行引导和疏导。孩子如果遇到校园欺凌的,首先应该向家长、老师、学校等进行反映。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求助。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相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
    2023-07-03
    222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是指一手房买卖,即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者其法律关系主要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或者现房销售合同所确定。在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中,购房者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房款,而开发商则要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更多>

    #商品房买卖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风险责任该谁来承担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5
      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由谁承担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由于买卖的标的是尚未建成的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并不能马上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因而会有一定的风险责任。这里所说的风险责任是指因为不可抗力或意外非当事人的过错导致标的物毁损灭失,损失由谁承担的责任。通常而言,标的物的风险责任随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 购买商品房时的风险责任谁承担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4
      商品房出现毁损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
    • 商品房风险责任到底由谁承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6
      一般由实际持有人承担商品房出现的风险责任。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风险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房屋严重质量问题拒收的,由出卖人承担。
    • 谁来承担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6
      一般由实际持有人承担商品房出现的风险责任。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风险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房屋严重质量问题拒收的,由出卖人承担。
    • 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谁来承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
      商品房出现毁损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