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实施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实施,为了做好新旧《条例》实施过渡阶段政策衔接,现就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实施新《条例》有关工伤保险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首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准费率为0.5%。
二、2011年1月1日后发生的工伤,按照新《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三、2011年1月1日前发生的事故伤害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新《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其工亡待遇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旧《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计发。2011年1月1日后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新《条例》规定的待遇标准执行。
四、2011年1月1日起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按每人每天8元标准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2011年1月1日起工伤职工经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到市外就医所发生的交通(火车、动车组硬卧,普通客轮三等舱,客运汽车)费用据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途中伙食补助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执行,发生了住宿费的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标准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在2011年1月1日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仍按我市现行有关规定标准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七、本通知规定以外的事项按新《条例》执行。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以后国家和我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一○年十二月二七日
-
岳西县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关于印发岳西县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
218人看过
-
江苏省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245人看过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实施中有关问题补充通知
52人看过
-
关于做好《工伤保险条例》(修订)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
152人看过
-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312人看过
-
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及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442人看过
-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的相关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8凡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其业务管理机关与附属单位,应与企业同时实行劳动保险条例。“业务管理机关”系指其全部经费由业务收入或基本建设费或事业费内开支的机构而言。“附属单位”系指企业中所附设的有关业务及职工文化、福利等机构而言。
-
新修订的社保问题条例关于退休金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810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
-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案例生效问题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六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第十
-
黄石市工伤保险条例新政策有什么修改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1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九条修改为:“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