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议价评估的方法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6 10:45:49 228 人看过

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需要支付给转让方土地转让的价格,而土地使用权转的价格是可以评估议价的,想要获得正在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可以掌握一些土地使用权转让议价评估的方法,这样就可以得到更加满意的土地转让价格,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的同时又可以获得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议价评估的方法

1、必要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

2、有关评估事宜咨询。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控制国有土地转让价格,转让价格过低时,国家享有优先购买权。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规定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有效期内是可以转让的

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权利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3、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如果受让方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按该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如果受让方要改变土地用途的,按该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可以由出让方与原土地使用权人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再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想要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首先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再次我国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价格是可以控制且有优先购买权的,知道这些就可以更好的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议价评估,并且在对土地使用权转让议价评估之前,要对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做必要的权属调查,也需要做相关方面的资信调查,以免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有债务或者权属纠纷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评估海域使用权价格的方法有哪些
    一,。收益法对于能够计算实际或潜在收益的海域,可以采用收益法对海域价格进行评估,即将该海域未来的预期年收益按照一定的降息率折算为评估基准日,并将折算后的净收入之和作为海域价格采用收益法时,海域年度总收入以客观、持续、稳定的收入为基础计算,年度总成本按无重量、无渗漏的原则计算,合理计算海域净收入2。成本法对于新开发的海域,或者在海域市场不发达、海域交易实例较少的区域,可以采用成本法对海域价格进行评估,即根据开发利用海域所消耗的各种费用之和确定海域价格,加上正常利润、利息和税费采用成本法时,海域收购费和海域开发费应为评估基准日的重置成本,且各项成本的收费标准应明确、充分。假设开发法对于拟开发和再开发的海域,可以使用假设开发法评估海域价格,即在计算海域开发完成后的总价值的基础上,可扣除预计正常开发成本和利润确定海域价格采用假设开发法时,海域的使用应按照最有效利用的原则确定,然后结合海域规模和开发
    2023-05-07
    257人看过
  •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是怎样的?
    一、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是怎样的?对于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做出了以下规定:“9.1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而设定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以转租、抵押和转让。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等于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值在租期内的资本化。估价方法可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9.1.1市场比较法选择相邻地区的类似承租土地使用权实例,进行情况修正和期日修正,经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比较后决定其价格。在情况修正中应特别注意与政府签订的契约的内容、特别规定、经过时间和剩余期限等对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影响。9.1.2收益还原法(1)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公式:V=(a,/r)[1-1/(1+r)n]式中:V: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a,:盈余租金r:承租土地使用权还原利率n:收益年期(2)纯收益计算承租土地使用权的纯收益即盈余租金,由市场租金与合同租金的
    2023-04-19
    376人看过
  • 海域使用权价格评估有哪些方法
    1、收益法对于能够计算现实收益或潜在收益的海域,可采用收益法评估海域价格,即按一定的还原利率,将海域未来每年预期收益折算至评估基准日,以折算后的纯收益总和作为海域价格。采用收益法时,应以客观、持续、稳定的收益为基础计算海域的年总收入,按不重不漏原则计算年总费用,合理测算海域纯收益。2、成本法对于新开发的海域,或在海域市场欠发达、海域交易实例少的地区,可采用成本法评估海域价格,即以开发和利用海域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基础,加上正常的利润、利息和税费等来确定海域价格。采用成本法时,海域取得费和海域开发费应是评估基准日的重置费用,各项费用的取费标准应有明确、充分的依据。3、假设开发法对于待开发和再开发的海域,可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海域价格,即在测算出海域开发完成后的总价值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和利润来确定海域价格。采用假设开发法时,应根据最有效利用原则确定海域用途,再结合海域的规模、开发难
    2023-06-12
    267人看过
  • 房地产转让价格评估
    一房地产转让价格评估,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以及当地制定的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二房地产转让价格评估,应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三房地产转让价格评估,宜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可采用成本法,其中待开发房地产的转让价格评估应采用假设开发法。四以划拔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转让价格评估应另外给出转让价格中所含的土地收益值,并应注意国家对土地收益的处理规定,同时在估价报告中予以说明。
    2023-06-11
    345人看过
  • 国有土地转让要评估吗?
    政府部门不需要对转让的土地进行评估,转让方还是需要对土地进行评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如下:(一)、单位用地转让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
    2023-04-11
    23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租赁评估是?
    一、土地使用权租赁评估是?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或依法对其使用权进行出让、出租、转让、抵押、投资的权利。土地资产可以作为单独的对象进行评估,也可以与地上建筑物一起作为评估对象进行评估,还可以作为整体企业资产的构成要素随整体企业一并进行评估。二、租凭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1、估价依据:租赁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除应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外,还应执行地方关于土地租赁的管理规定。2、价值标准:租赁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实质是土地使用权在租赁期限内年租金的贴现之和,但要考虑地方对租赁期限内土地使用权的限制。3、估价方法:(1)市场比较法。若租赁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相同,则可以正常情况下的出让或市场交易实例为比较案例,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但要进行年期修正。(2)收益还原法。以年租金为土地纯收益,按照租赁年限还原出地价。应注意使用期限内
    2024-01-15
    30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有什么
    (一)行政干预性强。由于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国家的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其转让须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后才可有效,审查的内容包括转让双方的情况及转让协议是否合法、转让后用途及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否符合规划和国家供地政策、土地权属是否清楚等,其目的是保证国有土地收益不流失和防止划拨土地使用权流入市场对国有土地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冲击。在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行政管理机关虽然不是一方当事人,但十分重要,它不仅仅限于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还要进行之前的审查,只有存在它许可以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才可发生。(二)不对称性。由于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土地使用权,这种权利在市场中的转让也必须受不定期的条件限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在流转过程中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流通的情况极少,只有两个同时符合使用划拨条件的主体之间才存在着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在多数情况下是受让方不
    2023-08-05
    15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什么不同了
    二者区别如下:1、土地使用权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出让主体只能是国家。2、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出售、交换、赠与。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挂牌。3、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的步骤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出让金,领取土地使用证。一、房屋使用权出让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是土地交易一级市场,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和协议四种方式出让土地。二、划拨土地的房子可以交易吗可以。但是必须要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且符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条件。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
    2023-02-06
    356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法以及使用权转让原则是什么?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法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法包括:1.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是以金钱支付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都是指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2.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是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金钱支付的条件以及期限不一样而已。在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时,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金钱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3.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换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换方式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金钱,而是与金钱等价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某一财产权益。集体土地使用人将集体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同一集体的其他受让人,以此取得同一集体其他受让人提供的特定的财产权益或其他财产;按照我国的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继承是不
    2023-04-21
    323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法有哪些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得出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转让;但是,只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且依法取得建设集体土地用地的企业,因破产或兼并等情形致使集体土地使用权依照法律规定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要过户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才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1、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2、房屋所有权以及该房屋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申请,已经得到房屋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批准。3、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给非同一集体以外的受让人时,应该在依法办理集体土地的征用手续后,才可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手续。也就是说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仅只能转让给原来集体的其他成员,并且不可以转让给非农业建设。集体
    2024-04-22
    419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有哪些
    一、宅基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有哪些1、成本逼近法由于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转,对较为偏远的区域,一般情况下不适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建议采用成本法,调查当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成本、土地开发成本、有关税费、资金成本等测算。参考计算公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土地取得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水利建设基金+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土地开发费(集体农地开发为宅基地开发程度需要的开发费)+利息(集体农地开发为宅基地投资产生的利息,计算基数为土地取得费与开发费)+利润(集体农地开发为宅基地投资产生的利润)+增值收益(集体农地开发为宅基地之后产生的增值)2、收益法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上建设的住房可以出租,目前和地城郊宅基地出租案例较多,可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在使用收益还原法时,应注意农村居住房地产的税费项目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不同,还原利率的取值也应与国有土地上的房产有区别。此外,各地时有因
    2023-05-14
    159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的评估方法
    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按合同履行地的一般规则来确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合同对于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股权转让合同的格式怎么写?股权转让合同的格式是,写明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写明股权转让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写明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06
    24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评估流程怎么走
    1、明确土地使用权评估的有关事项(包括委托方、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基准日、评估时间要求等)。2、根据土地使用权评估范围,填写土地使用权清单表。3、检查土地产权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土地产权性质是出让还是划拨,宗地划分是否合理,四至是否明确,是否存在他项权利等。4、调查待估宗地所在市县的自然条件(包括人口、面积、气候、水文、土壤)、行政区划、经济发展(包括经济结构、主要产品、工农业总产值、居民收入、社会投资状况等)、城市规划与城市性质、产业政策(与估价对象相关类型的产业分布、产品销售及有关优惠政策)和税收政策等。5、现场查戡待估宗地及周围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待估宗地用途是否相符,主要建筑物名称、建构筑物结构、用途等,周围交通条件、环境条件、集聚状况等。6、调配待估宗地的基础设施条件、开发费用水平。7、调查待估宗地所在市县的地价水平、房屋建筑物成本、售价、租金水平、新建用地的征地水平、有关税费、
    2023-04-17
    50人看过
  • 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签订
    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并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地价评估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权人进行地价评估或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并经抵押权人认可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3、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明确实现抵押权的方式,需要转为国有的,同时核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数额。然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4、以承包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并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后,由
    2023-03-07
    18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使用权评估有哪些方法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14
      受让人应在达成交易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使用证、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公开交易情况等,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划拨决定书,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证书,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可以看出,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的时候,需要遵循我国的相关秩序,由当事人进行申请
    • 土地转让协议的法律效力评估
      香港在线咨询 2025-01-14
      房屋转让协议是关于房产转让的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成立的条件,该协议就是有效的。在签署房屋转让协议时,双方当事人应确保其意思表示真实,并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此外,在房屋转让协议中,个人签字或按指印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合同当事人的签字和按指印行为是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并表示受合同约束的意思。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转让协议书生效后,房屋产权的
    • 如何对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进行刑罚评估
      重庆在线咨询 2025-01-07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刑罚,若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处三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若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
    • 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
      划拨土地由于没有使用年限,且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一般较大,部分土地由于城市开发和建设,规划用途和实际用途都发生了变化,加上划拨土地进行抵押时存在着诸多限制条件,使该类型用地的评估比较复杂,测算难度也较大。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一、遵守土地估价的一般原则土地使用权抵押属于二级市场行为,但划拨土地没有经过一级土地市场,因而,当它直接进入二级市场后,评估时就要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但必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注意什么,转让土地使用权价格过低有什么后果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5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注意事项1、必要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2、有关评估事宜咨询。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控制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