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避税案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6:51:31 337 人看过

一、企业基本情况

某商标厂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方股东为香港A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港币200万元,实际投资额为港币250万元,于1988年2月开业。公司主要生产各类针织、绣花、胶贴印刷商标。

二、基本案情

该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自投产以来获利微簿。公司开业头两年,由中外双方派人组成公司管理层,经营该企业。1988年自报销售收入1520747元,利润额112515元。1989年度自报销售收入3029927元,利润额278403元。1988、1989年为企业的免税年度。

从1990年起,该厂由香港A公司承包,承包协议规定,每年定额上缴给中方股东200000元人民币,盈亏由港方负责。承包当年自报销售收入396760元,利润264086元。

税务专管员在查帐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由股东单位--香港A公司进行承包管理,公司的产品以出口为主,客户只有香港A公司。

2.公司产品的出口价格比前两年下降了。

3.会计核算混乱不清。主要体现在港方承包后很多销售收入不入帐;原材料购进只记流水帐,帐实不符。

针对该厂的情况,税务机关认为如果采用通常的征税方法,即按帐面计征,或者要求港方提供出口产品再销售价格资料,无法准确计征所得税。因此,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该厂1990年的所得税,采用核定利润的办法征收。

三、利润的核定

通过推算产品产量,核定价格和销售收入,审定各项成本费用,从而计算该厂全年利润。

1.以工时产量法推算产品产量。

核定其产量是正确核定所得额的关键。该厂共有各种商标制作机器128台,采用三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每天24小时不停地生产,在计算产量时,考虑到工人休息、停电、不对称产品定单停工等因素,核定设备开工率为80%,全年机器的实际工时为7000小时/台(365×24×80%)。核定产量的第二个重要环节是核定机器的台时产量,专管员深入车间,对四种不同机器的台时产量进行详细记录,核定织造机台时产量为16打,车花机为18打,胶贴机为12打,印刷机为30打。

全年产量计算为:

织造机全年产量=台数×开工工时×台时产量

=100×7000×16

=11200000(打)

车花机全年产量=8×7000×18

=1008000(打)

胶贴机全年产量=4×7000×12

=336000(打)

印刷机全年产量=16×7000×30

=3360000(打)

由于该厂1990年初和年末均没有库存产品数量的记录,当年产量全部作销售处理。

产品销售按出口和内销划分。出口数量按海关报关单计算,内销数量按总销售量减出口数量计算。在品种分类上,因价格繁杂,按价格档次分为两大类核定:

品种出口数量(万打)内销数量(万打)

织带商标108832

绣花、胶贴、印刷商标44030.4

合计152862.4

2.核定销售价格和销售收入

该厂过去计算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是按原与中方公司协定的价格。即每打港币0.4元计算。在核定其出口销售价格时,因本市没有同类企业的厂价作比较,因此,选择香港B商标厂售给本市某服装公司的商标价格作参照,再扣除15%的厂批差率计算;内销价格则以内销发票上的价格进行抽样平均计算。分类商标价格如下:

织带商标:出口价为0.60港币/打,内销价为1.10元/打

绣花、胶贴、印刷商标:出口价为0.35港币/打,内销价为0.60元/打

根据以上价格及销售量,计算销售收入如下:

出口销售收入=1088×0.60+440×0.35

=806.8(万港元)

按1990年12月31日港币汇率1∶0.6865,折合人民币553.87万元。

内销收入=32×1.10+30.4×0.6=53.44(万元人民币)

全年产品销售收入为6073100元

3.按核定的销售收入和企业重新整理申报的各项成本费用(税务机关审定的基础上)计算全年利润。

经审定的各项成本费用为:销售成本4423116.85元,销售税金25725.66元,销售费用32331元,管理费用112891.67元。

全年利润=6073100-4423116.85-25725.66-32331-112891.67

=1479034.82(元)

应纳所得税额=1479034.82×7.5%(减半期)

=110927.61(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3日 0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外资企业相关文章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筹划——利用纳税年度有关规定的避
    企业的生产、经营是续存的,一般都是一个延续进行的长过程。但企业的核算是划分阶段进行的,以考核每一期间的经营成果。每一阶段为一个会计期间。会计期间的长短和起止日期,在理论上不应有绝对的限度,习惯上通常为一年,称为一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的纳税年度,原则上应与企业的会计年度相一致。大陆习惯作法是以公历年度作为纳税年度。税法实施细则规定为: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期间。但下列情况可作例外处理。??1.企业依照税法规定的纳税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有困难的,可以提出申请,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后,以本企业满12个月的会计年度为纳税年度。??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是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3.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年度的规定给避税者提供了下列避税策略:??1.当某一大
    2023-06-07
    204人看过
  • 现代企业投资业务的所得税避税筹划
    投资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它既是企业诞生的惟一方式,也是企业得以存续和发展的最重要手段。对投资主体来说,投资的主要目的就是盈利。由于现代税收制度的发展,对盈利的关注应充分考虑各种税收因素。在投资决策中,税收筹划日益成为重要的内容。投资在方式上可分为两大类,即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投资主体将金融资产转化为实物资产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从经营活动中取得盈利;间接投资是指投资主体用货币资产购买各种有价证券,以期从持有和转让中获取投资收益和转让增值。直接投资形成各种形式的企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既要征收流转税,如增值税,其纯收益还要征收企业所得税。而间接投资的交易须征收证券交易税(目前仍征收印花税),其收益则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直接投资的综合评估主要考虑投资回收期、投资的现金流出和现金流入的净现值、项目的内部报酬率等财务指标。我们需要考虑的税收因素主要是指影响这些指标的税收政策。投资者首先要判
    2023-06-07
    349人看过
  • 外资企业拆迁的税务
    外商投资企业因各种原因需要搬迁而取得的搬迁补偿费收入应按如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冲减企业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价。2、外商投资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不再重置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及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一、企业所到征地补偿款要交税吗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企业如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应并入应纳
    2023-06-24
    446人看过
  • 如何合理避税企业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合理避税
    企业所得税合理避税是指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策划,应当综合考虑企业的以下几个因素:纳税人类型,是法人、合伙还是个人独资企业,不同类型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及税款征收方式都不同,应采用不同的策划方案;其次,企业规模是否属于小微企业,能否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此外,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大致范围;最后,企业所属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是一项极其复杂的专业工作,涉及很大的税收风险和法律风险。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慎重选择规划方案和策划人,避免规划不当,给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造成损失。企业所得税常见避税、偷税手段1、利用税收优惠区避税(1)在税收优惠区虚设中转销售机构(专开发票的招牌公司),将其它高税地区关联企业利润设法转移到招牌公司的账面上申报纳税,达到避税的目的。(2)利用从优惠区关联企业高价进货、向优惠区关联企业低价卖出避税。(3)到税收优惠区新办企业,作为所得收益的代收处。因为在这些地区的新
    2023-08-09
    117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筹划——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
    一、对生产性企业的优惠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规定。为了鼓励和引导外商向能源、交通等重要项目投资建设,给予更优惠的减免税待遇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在海南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机场、港口、码头、铁路、公路、电站、煤矿、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农业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海南省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的从事机场
    2023-06-07
    189人看过
  • 域外合伙企业所得税制的反避税措施
    一般情况下,由于避税行为除了导致税款征收障碍外,还违反了税收公平原则,因而在没有合理的法律依据时,纳税人的避税行为会遭到限制和否定。而应对和限制避税行为的法律技术或措施有很多种,包括税法解释、反避税规则、税务处罚以及对税法进行实体修订以使其不易被滥用等等。而其中尤以司法机关创制的或者由法定的立法机关制定的反避税规则和措施最为常见和重要。在此以下就对美国和德国的合伙企业所得税制的反避税规则和措施进行介绍。合伙企业所得税制的反避税规则,首先应当受制于各国税法领域普遍适用的一般反避税规则。而这些普遍适用的一般反避税规则,在美国主要是由美国的司法机关在判例中所形成和确认的。美国的法官们在解释税法方面一直属于激进主义分子,创制了许多反映国会制定所得税法时的预设意图的反避税原则。这些原则是在法院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并适用于所有的税法领域。而在德国,一般反避税规则则主要作为基本法律原则规定在税收
    2023-06-06
    204人看过
  • 外资企业所得税筹划――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也能节税
    众所周知,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获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而非生产性领域一直是国家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因此,给予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不多。那么,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能开展筹划节税吗?当然可以。首先来看税收优惠政策。目前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能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有以下几种:1.税收减免。主要是直接的减税或免税:例如:《外面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凡是在经济特区开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特区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至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外资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
    2023-06-07
    372人看过
  • 外资企业外国企业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吗
    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增值税,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执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自1994年1月1日起适用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2023-06-07
    417人看过
  • 企业投资的企业股东分红如何合理避税?
    一、企业投资的企业股东分红如何避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2008年以前,居民企业之间的税后利润分配,如果存在非定期减免税造成的税率差,则要按税率差补税。但在2008年以后,即使企业分配的税后利润是属于2008年以前的,也可以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免税,不需要按税率差补税。一般来说,对于企业来讲要想把钱发到个人股东身上主要有三种常见方式:1、分红是回报股东的主要方式,但对自然人股东来说,一旦
    2023-04-16
    309人看过
  • 企业资产重组中的避税问题
    所谓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的差别,或者是一国内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间税负的差别,采取非法律所禁止或者法律禁止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减轻其纳税义务的行为.避税包括合法避税和违法避税。合法的避税可以说是税务筹划的主要内容。税务筹划在西方国家几乎是家喻户晓的,而在我国直到近几年才逐渐被人们认识,了解并加以实践。长期以来,人们认为税务筹划会助长纳税人逃避税收行为,影响税收征管的质量,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但是为合法避税而进行的纳税筹划是在遵守国家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是纳税人享有的从轻税负权的具体表现,纳税人无须超过法律的规定来承担国家赋税。应当缴纳的税收不缴纳是违法行为,但也不能苛求纳税人偏离税法规定超额缴纳税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企业的一项合法权益企业的合法避税,一方面可以说是企业的权利,但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的税收法律存在漏洞,由于各部门法之间的规定不完全一致
    2023-06-09
    413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的主要税收
    1、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之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免征关税和增值税。2、在经济特区内设立外商投资和外国金融企业,来源于特区内的营业收入,从注册之日起,可以免征营业税五年。3、下列地区行业的企业可以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设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2)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3)设在国务院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4)设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务院批准的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从事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外商投资在三千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过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5)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6)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
    2023-06-07
    149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出资比例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2条:中外合作者举办合作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7条:合作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第18条: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中国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
    2023-06-06
    469人看过
  • 外资企业转增资需要缴税吗
    企业增资,要按照万分之五的比例缴纳印花税。增资流程:要有董事会决议,各股东要同比例增资,增资款打到验资户,会计事务所出验资。报告,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一、增资的程序公司增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增加的注册资本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同时变更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增资扩股有何不同非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只要股东同意且有人愿意出资就可以了,增资价格、数量什么的几乎没有外部审批程序。拿着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等资料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就可以了二、股权转让与增资扩股的区别1、资金受让方式股权转让的资金由被转让公司的股东受领,资金的性质是股权转让的对价。增资扩股中获得资金的是公司,而非某一特定股东,资金的性质是公司的资本金。2、注册资本变化股权转让,公司的注册资本并不发生改变。增资扩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必然
    2023-06-24
    335人看过
  • 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外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第三条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㈠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实现产品升级换代,可以替代进口的;㈡年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全部产品产值50%以上,实现外汇收支平衡或者有余的。第四条下列行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㈠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㈡国内商业、对外贸易、保险;㈢邮电通信;㈣中国政府规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的其他行业。第五条下列行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㈠公用事业;㈡交通运输;㈢房地产;㈣信托投资;㈤租赁。申请在前款规定的行业中设立外资企业,除中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须
    2023-04-13
    16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 更多>

    #外资企业
    相关咨询
    • 中国企业国外投资如何避税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国际避税地大致有三种类型可以选择: 一是“纯国际避税地”,即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以及一般财产税的国家或地区。譬如:巴哈马、开曼群岛、百慕大、瑙鲁、新咯里多尼亚、瓦努阿图、特克斯与凯科斯群岛、安道尔等国家或地区。境外投资者只需向当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交纳一定的注册费用,而不必交纳其它税金。 二是“半纯国际避税地”,即完全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而只实行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国家或地区。在这类国家或地区,
    • 如何合理避税企业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合理避税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9
      企业所得税合理避税是指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策划,应当综合考虑企业的以下几个因素:纳税人类型,是法人、合伙还是个人独资企业,不同类型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及税款征收方式都不同,应采用不同的策划方案;其次,企业规模是否属于小微企业,能否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此外,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大致范围;最后,企业所属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是一项极其复杂的专业工作,涉及很大的税收风险和法律风险。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
    •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新政策对外商投资企业,出资备案的企业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5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需要以下申报材料:(一)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二)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承诺书》;(三)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四)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未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无需提供);(五)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不涉及投资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是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0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以及外国企业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该税种在原中外合资经营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基础上,经修改合并,依照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于1991年7月1日起施行。外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这些企业统称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
    • 中国服装企业境外投资避税方法一般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9
      国际避税地大致有三种类型可以选择: 一是“纯国际避税地”,即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以及一般财产税的国家或地区。譬如:巴哈马、开曼群岛、百慕大、瑙鲁、新咯里多尼亚、瓦努阿图、特克斯与凯科斯群岛、安道尔等国家或地区。境外投资者只需向当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交纳一定的注册费用,而不必交纳其它税金。 二是“半纯国际避税地”,即完全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而只实行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国家或地区。在这类国家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