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有关精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5]55号),决定从2005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到2007年底前全面完成调查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做好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准确掌握全市土地资源状况,是严格实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土地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做好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可以有效监测各类土地利用动态变化,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准确数据,为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基础资料,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土地利用更新调查任务。
二、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完成全市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主要包括: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制作的1:10000正射影像图,按照内外业一体化全野外调绘的作业方法,查清我市各乡、村土地权属性质、地类、面积、利用状况等基本情况;制作反映调查时点现状的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初步实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管理手段现代化,分析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利用土地的方向。
(二)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时间安排
全市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从2005年8月份开始,按照“全面铺开、滚动推进、联系作业”的方式开展工作。为保证全市更新调查工作进度和成果质量,各县(市、区)在启动更新调查工作后,应在一年内全面完成本辖区的更新调查外业和内业工作。对逾期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成果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省国土资源厅将核减土地利用更新调查补助经费。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1.2005年完成收集相关资料、制定并报批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培训技术人员等前期工作,并做好各县(市、区)试点乡镇外业调查工作。
2.2006年全面完成各县(市、区)外业调查、内业汇总建库等各项工作。
3.2007年上半年完成全市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成果印刷、归档等工作。
三、做好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确保本辖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市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三明市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日常业务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有关技术培训指导督查、县级方案的初审、各地成果的检查验收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郑书深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相关事宜,调配业务骨干组建调查技术队伍,确定技术负责人,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制定实施方案。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尽快制定下发《三明市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加强工作指导和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
(三)抓好培训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组织技术骨干参加省国土资源厅的培训,并负责培训各县(市、区)土地调查技术骨干。各县(市、区)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资源局培训基础上,要抓好全体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保障工作经费。据初步预算,全市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共需经费约1400万元,主要用于卫片购买、正射影像图制作、外业调查和内业处理、软件配备、设备添置和更新、人员培训、接边、检查验收、市国土资源局汇总等。其中国家和省两级将补助专项经费约70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各地要按照现行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从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经费中列支,确保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必需费用。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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