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08:44:11 357 人看过

一、玉林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初审需要什么材料

1、公证机构变更核准表1份

2、原公证机构注销的批复文件1份

3、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意见1份

4、设立公证机构的组建报告1份

5、拟采用的公证机构名称1份

6、拟任公证员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获得公证员资格的证明材料2份

7、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情况说明1份

8、开办资金证明1份

9、办公场所证明2份

10、所有的公证员执业证原件1份

11、所有公证员二寸蓝底大头照彩照1份

12、人员编制证明或聘用合同1份

13、原公证机构执业证(正、副本)、公章1份

二、玉林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初审设定依据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应当报司法部备案。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的,经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三、玉林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初审办理地点

玉林市秀水北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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