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的,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
如果不是开发商,可以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
一、医院费用总清单丢了还能报销吗
1、医院开具的行政收据(发票)如丢失,清单在医院有存根联,跑趟医院,拿着身份证还有住院的一些手续去重新办理一下就可以了,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2、结算清单遗失,则可到医院(打印清单柜台或病案室)补打清单。
3、住院处开具证明就可以补办。
二、发票专用章盖错了,可以重新盖正确的吗
发票专用章盖错了,一般不可以重新盖新的。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应当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号码顺序填开;
(二)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三)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四)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五)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当发票专用章盖错了,必须作废,重开发票,然后再加盖正确的印章。若不符合作废条件的,通常可以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处理。
另外若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三、销售货物客户丢失营业发票如何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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