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故意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14:02:12 187 人看过

间接故意负刑事责任。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过失犯罪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过失犯罪应当承担的责任有:

1、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二、间接故意犯罪既遂与未遂

间接故意犯罪有既遂与未遂。既遂与未遂是刑法中犯罪状态的类型,间接故意犯罪也是故意犯罪。《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都会被判刑吗

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一般都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过失犯罪要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才会被定为犯罪,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9: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哪些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之处:1、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2、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3、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个是犯罪;另一个是刑罚。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中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一些情况下,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也需要承担。职务侵占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职务侵占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侵占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2023-08-18
    488人看过
  • 工资不要了直接离职还承担责任吗
    对于自请辞职者,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求其填写《离职申请单》,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办理离职手续。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员工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需要赔偿的,应在员工离职时一并结清赔付事项。离职后是否还能主张双倍工资离职后是否还能主张双倍工资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仲裁索要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2023-07-31
    139人看过
  • 醉驾直接放出来以后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吗
    一、醉驾直接放出来以后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吗1、行为人醉驾直接放出来的仍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醉驾除了刑拘外,还要并处罚金的附加刑。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二、醉驾被判刑出来还可以开车吗可以,法律对于醉驾驾驶的处罚一般是,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特别要注意的是,在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2023-05-17
    375人看过
  • 交通肇事者承担了刑事责任还需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何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将在非机动车道正常骑自行车的张某撞死。公安机关经调查,认定何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对何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张某的亲属要求何某对张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何某以自己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不需要再赔偿张某的损失为由拒绝赔偿。请问,何某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读者**刘楠同志: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对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之间的关系有这样的错误认识,认为“打了不罚,罚了不打”,即当事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就可以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是减轻民事责任;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就可以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依据此规定,在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诉讼过程中,
    2023-06-04
    324人看过
  • 工伤事故班组需要承担责任吗
    工伤事故是意外事故,所以工伤事故班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工伤事故责任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工伤
    2023-06-23
    347人看过
  • 承担刑事责任后还需要还钱吗
    因欠款承担刑事责任的的,仍然需要偿还债务。偿还债务属于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两者互不影响。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有偿还能力的,还需要偿还所欠债务。一、欠款人坐牢了欠款由谁还欠款人坐牢了欠款由谁还,具体如下:1、欠款人自己偿还。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出狱后,有能力偿还的,还需要偿还所欠债务;2、向其配偶索要。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其配偶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欠款不还的后果如下:1、产生逾期费用,包括罚息和违约金;2、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如果贷款企业没有金融牌照的,欠款不还不会上征信,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但是如果被起诉到法院,依然拒绝归还的,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情节严重者会构成犯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恶意逃避债务的话,那么就会上升到犯罪的层次,对于情节恶劣的行为是要追
    2023-03-13
    133人看过
  • 反担保人直接向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吗
    一、反担保人直接向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吗反担保人直接向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还可以对反担保人的权利再次设置反担保,反担保人向本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既可以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也可以向次反担保人进行追偿。,反担保的目的在于保障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所以,反担保的责任是反担保人在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向被保证人追偿时,依法承担反担保合同或条款中确定的弥补保证人损失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二、反担保人可以是债权人亲属吗反担保人可以是债权人亲属!毕竟有亲属这层关系,各方都会比较重视,一般出现违约的风险将会降低。反担保人向本担保人承担反担保债务以后,反担保
    2023-05-03
    367人看过
  • 高空坠物刑事责任需要承担吗
    高空坠物如果造成他人死亡或者终身残疾的,侵权责任人将会承担刑事责任的。高空抛物坠物的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说不能够确定具体的侵权人的情况之下,那么将会有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的使用人给予相关的补偿的。一、高空抛物坠物的责任主体是谁?高空抛物坠物的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
    2023-04-01
    196人看过
  • 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归属?
    交通事故责任相同不需要判刑。但驾照可能会降级,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死亡三人以上,对事故负同等责任;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别人财产直接损失,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赔偿金额不能超过30万元的。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何认定1、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2、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
    2023-07-04
    165人看过
  • 非接触性事故承担什么责任
    非接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规定:1、法律上没有非接触性交通事故的概念,是否接触与交通事故的本身没有关系,是否接触与是否赔偿和赔偿数额的大小也没有关系。2、交警对于责任的划分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规,根据交通事故状况进行划分。无接触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无接触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当从因果关系出发,同接触的交通事故一样认定责任。通过交通事故的定义来看,接触与否并不是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由上可知,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是道路、主观上是过错或者意外、结果是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虽然接触行为没有发生,但是因为对方引起了交通事故的产生,也应当承担责任。另外,即使不同意上一观点,也可以从法理的另一个角度:紧急避险进行分析。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21
    184人看过
  • 直接责任由肇事者承担的哪些情况?
    在超出保险赔偿部分情况下,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有哪几种事故肇事者要负全责有这几种事故肇事者要负全责: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2023-07-06
    191人看过
  • 疫情的由来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吗?
    缓报疫情承担法律责任,编造缓报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散布恐怖信息罪怎么检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网上散布不实言论的处罚依据是什么网上散布不实言论的处罚依据需要结合具体案例。一般情况下,法律依据如下:1、因为这些有的可能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参照关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的处罚。2、造谣严重侵犯人权时,可以参照侵犯人身权利的条款。在网络上散布关于疫情的不实言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中
    2023-02-21
    171人看过
  • 承担刑事责任要坐牢吗
    负刑事责任意味着应受刑罚处罚,因为刑罚的处罚有主刑和附加刑,其中单独适用附加刑不需要坐牢,因此,量刑标准要根据具体情节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法律规定: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第一节刑罚的种类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一、刑事责任刑罚刑罚是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在《刑法
    2023-02-10
    104人看过
  • 好意同乘发生事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同乘一个车子发生的事故,这个责任划分还是比较复杂的,要考虑是否有其他人进行干扰,如果说只有驾驶员自己操作不当而引起的其他人又没进行干扰,那么应当由驾驶员承担责任。好意搭乘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无偿同意搭车人搭乘其机动车的行为,搭车人所搭乘的机动车是非营运车辆,乘客目的地与机动车行驶目的地仅仅是巧合或者顺路。搭车人未经机动车驾驶人同意而搭车的,不构成好意搭乘。驾驶人与搭乘人之间不能简单认定为“无偿服务的运输合同关系”。因为合同是双方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所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一方违反其当初的约定,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的法律责任,但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不存在这种约束。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一开始接受了好意同乘者的搭乘要求,后来在运输过程中,又因为某种原因造成其不能将同乘者运送到目的地,而要求其中途下车,则不能要求机动车一方承担违约的责任。因此,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应是一种要约与承诺的关
    2023-02-23
    36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如果出现重大伤亡事故直接责任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如何处理事故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5
      如果出现重大伤亡事故,直接责任人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所谓重大伤亡事故,根据司法解释,是指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 间接故意承担哪些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5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
    • 交通事故中哪些事故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30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其他项目损失费,而至于要赔多少,需要看事故责任的承担大小、受伤的严重程度、户口类型及年龄,需要了解案件的很多细节才能准确的计算,交通事故的赔偿是非常复杂的,每个项目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事故的财产损失赔偿方式有“折价赔偿、原物赔偿、全额赔偿、修复赔偿”等,而财产损失有车辆的损
    • 担保人直接不承担责任可以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08
      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 4、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5、保证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 6、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 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8、主合同的
    • 发包人直接与劳务分包需要对总发包人直接承担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3
      专业分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就专业工程对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直接与劳务分包仅就劳务作业对劳务发包人负责,对总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