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复议管辖是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卫生行政案件的受理权限和分工权限。根据《行政复议法》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卫生行政复议案件的管辖有以下几种:
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卫生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卫生行政行为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3.对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卫生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该卫生行政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卫生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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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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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管辖的范围?山西在线咨询 2021-07-07行政复议管辖,是指不同层级、不同职能的行政机关之间受理复议案件的分工。管辖的实质意义在于解决具体对某一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行使复议权。《行政复议法》第12条至15条对行政复议管辖作了集中规定。根据该规定,行政复议管辖按以下规则确立: 1、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3、对特殊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1)对派出机关、机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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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的管辖范围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5有以下5种情况: 由人民政府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1.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对省、自治区政府派出机关(即地方行政公署)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3.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既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终局裁决(即行政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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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复议管辖范围是哪些管辖范围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3行政复议的一般管辖包括以下三种: (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但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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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管辖范围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第十五条第二款“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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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管辖范围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01、根据行政争议的性质划分,可以把行政复议分为一般管辖和特殊管辖。 2、根据行政复议机关与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的关系,可以分为隶属管辖与同级管辖。 3、从行政机关与复议申请人的不同角度可分为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4、从管辖的灵活性原则来看,可分为指定管辖与移送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