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破产后的执行程序
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5、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8、破产清算的结束。
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输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破产清算债权的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三、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2、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但是,在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如能以借贷等信用方式还债,并不必然会丧失对到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因此,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并不相同,新破产法将其并列作为破产原因的构成要件。形象地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现金流标准,资不抵债为资产负债表标准。这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
破产程序后进入执行的案件
198人看过
-
浅议进入破产程序后执行案件的处理
94人看过
-
破产后进行的破产程序
294人看过
-
进入破产程序的终结执行裁定书
118人看过
-
已经进入执行程序还能宣告破产吗
349人看过
-
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可以申请破产么
469人看过
-
因进入破产程序终结执行裁定书范本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0申请人:______公司清算组 负责人:____________组长 本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依法裁定____________公司破产还债,现该破产企业的清算工作已经结束,债权人会议讨论通告了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清算组提请本院裁定终结本案破产程序。根据______法(条例)第___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本案破产程序。 二、诉讼费______元,从破产财
-
破产程序进入重整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3首先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债务人及债权人并作出公告,之后指定管理人,由破企业将自己的资料转交给管理人,由其管理破产清算期间的所有事物,破企业可以监督管理人,但是不能代替管理人做决定,如果对管理人的做法有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更换管理人,具体清算事务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清算完毕后由管理向法院提出终结破产程序,法院在15日内作出裁定,并公告。
-
怎么进行破产程序进行破产程序步骤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30公司破产必须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定确认。未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本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1、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必须有破产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本人,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本人,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债权人申请时,主要认为债务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资不抵债。虽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在我国,绝大多数公司都是自己申请破产,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或者债权
-
不动产开始进入破产程序后,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7企业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不能申请强制执行。而且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
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还存在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9破产管理人在各国的称谓不尽相同,英美法一般称之为“破产信托人”,大陆法一般称之为“破产管理人”,日本法则称之为“破产管财人”。债务人被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后,其行为能力将受到极大的限制,其财产及有关经营活动将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和诉讼活动。可以说,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处于核心地位,破产管理人制度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能否公正、高效地进行,关系到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