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可不可以并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21:41:20 242 人看过

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能够并存,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独立于履行行为的一种定额赔偿损失计算方式,是根据合同一方在违反约定的情况下双方所达成的解决协议。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此种计算方法独立于合同的其他条款且一般情况下法院不得改变约定的计算方法。既然违约金是一种特殊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那么其亦具有独立的效力。

一、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违约责任是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或者是恢复原状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的责任形式,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及损失的计算方法。具体表现在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可以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甚至确定具体数额,同时也可以通过设定免责条款限制和免除当事人可能在未来发生的责任。

但是,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并不是说当事人未约定违约责任的,不发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法律赋予合同的效力,即使当事人未在合同规定违约责任,违约方也须依法律的直接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因此,既然约定了违约金,就应该在赔偿损失的基础上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违约金约定的过高的话,可以请求适当的减少。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怎么赔偿

1、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中,无约定违约责任的,可要求对方赔偿因对方的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实际损失通过以下方法来计算:

实际损失的计算,根据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对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前提来计算。

这里有三种确定实际损失的方法: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对方因为合同无约定,不赔偿损失的,你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到实际主张损失赔偿的时候,也不乏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对方咬着合同无约定违约金条款,拒不赔偿损失。当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

证据材料譬如所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些与合同内容有关的单据凭证和民事起诉状。

而申请起诉应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申请起诉。

最后,由法院依据实际案情,审理判决违约方应该支付给你的实际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可不可以同时主张
    一、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可不可以同时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是不可不可以同时主张的,因为二者适用阶段和适用条件都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违约责任是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实际履行等;法律其他规定等。《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买卖合同违约金和损失可不可以同时主张买卖合同中违约金和损失二者可不可以同时主张,但要符合条件才可不可以。(一)两者能同时适用的情况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可要求违约
    2024-01-20
    429人看过
  • 合同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责任怎么认定?
    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为违反合同约定后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返还原物等。那么在合同解除以后,是否可以继续让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呢为很多的合同解除都是因为违约所导致的。这个问题进一步讲就是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是否可以同时并存。在一般人看来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是违约且合同存在,而解除是解除了一个合法成立的合同,解除后合同不再存在了,所以违约责任和解除不能同时并存。但笔者通过实践观察到,虽然继续履行是违约责任的一种,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但是很少有人提出,且很多情况下也没有意义,根本没有办法强制执行,如典型的人身性债务,不能强制履行,所以很多合同在一方违约后,非违约方往往追究违约方其他违约责任,主要是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等,那么这时的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以后所承担的责任就完全一样了。一、不继续履行合同怎么办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
    2023-03-11
    263人看过
  • 合同违约责任和解除方式详解
    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终止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一方违约要赔多少钱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
    2023-07-05
    20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并追究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非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则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非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导致合同违约,则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 同 解 除 与 损 失 赔 偿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1. 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
    2023-10-08
    75人看过
  • 申请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可以一起吗?
    如果申请解除合同的话就不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了,也就是说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是不可以一起的。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合同撤销后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过错造成的,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合同无效技术合同保密期限约定是否有效合同无效技术合同保密期限的约定也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
    2023-06-23
    102人看过
  • 解除合同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吗,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
    一、解除合同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吗民法典规定,若因为违约解除合同,则可主张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2、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3、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
    2024-01-19
    446人看过
  • 民法典违约和损害赔偿责任可否并存
    一、民法典违约和损害赔偿责任可否并存违约和损害赔偿责任不可以同时并存。法律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两种责任发生竞合时,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情形适用,而不能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七条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二、违约责任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益遭受侵害而产生的精神痛苦、肉体
    2024-01-31
    63人看过
  • 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是否可以并用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不可并存。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生效后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承担的责任。两者不同时存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一、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
    2023-02-28
    333人看过
  • 债权人可以违约并主张解除合同吗
    一、债权人可以违约并主张解除合同吗债权人违约,债权人作为违约方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没有违约的债务人可以在符合约定或者法定解除条件下,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吗一方违约,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4-01-16
    209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能够并存吗
    律师解答:不能。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是不能并存的。缔约上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的责任,发生在缔结合同期间,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因一方的过错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的责任;违约责任则能够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是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需要承担的责任。《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4-23
    449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是否可以用于解除合同并减少违约责任的后果?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之规定,当一方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应当结合具体的合同来确定。不安抗辩权能不能解除合同?先履行合同的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时,是有权解除合同的,但前提条件是后履行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第五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
    2023-07-02
    164人看过
  • 借贷合同的违约责任可不可以约定
    一、借贷合同的违约责任可不可以约定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一规定是对违约及违约责任的最为基本的概括性规定,我们可以理解为以下几点:(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3)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4)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
    2023-12-31
    343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可不可以?
    一、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可不可以?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可以。1、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劳动者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
    2023-06-16
    54人看过
  • 违约金与解除合同是否能并存
    违约金与解除合同是可以并存的。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4-21
    229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2022年解除合同和违约金可否并存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14
      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理论上认为,违约金有补偿性、惩罚性两种,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在这里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惩戒,不以损失是否存在为依据,也只有在惩罚性违约金中,才存在惩罚违约行为与解除合同并存。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
    • 合同违约后解除合同,能不能违约责任就不可以再解除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29
      1、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 2、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3、因此,合同解除
    • 违约金与解除合同可以并存,怎么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22
      违约金与解除合同是可以并存的。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 违约责任可否主张合同解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1
      1、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不论解除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2、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一方违约,合同他方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守约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
    • 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并存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5
      1、对于迟延履行违约金,包括没开始履行和中断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从当事人的意思看,是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失补偿,没有免除实际履行的意思。 2、对于就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当事人的意思就是就整个不履行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预定的赔偿金,守约一方只能在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要求继续履行之间作出选择:要么要求支付违约金,免除对方继续履行的责任;要么,要求继续履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得强制实际履行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