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来看,人民法院在进行刑罚裁量时须考虑的酌定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
(1)犯罪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对于说明行为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具有关键意义,因此,具体犯罪的实际危害结果怎样,对于人民法院的刑罚裁量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2)犯罪的时间、地点。尽管对于绝大多数犯罪的成立来说,时间、地点并无决定意义,但是,犯罪的时间、地点却有助于我们认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以及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因而对刑罚裁量具有重要意义。?
(3)犯罪手段。犯罪手段一般不是犯罪构成要件,但它却可以揭示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因而犯罪手段常常成为刑罚裁量的重要酌定情节。如以普通方式杀人和以残忍手段杀人就分别显示了行为人不同的主观恶性和不同的社会危害性。?
(4)犯罪对象。犯罪对象情况如何,也往往反映出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如盗窃一般财物和盗窃国家救险、救灾物资,就具有不同的社会危害性。?
(5)犯罪动机。犯罪动机如何,往往直接显示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例如,基于家庭经济拮据而贪污公共财物和为了吃喝玩乐而贪污公共财物,前者表明行为人尚有可宽宥之处,而后者则说明行为人内心的卑鄙污浊。?
(6)行为人犯罪前的一贯表现。一个人的品德操行是通过平日的一言一行表现出来的。例如一个人平时总是表现良好,因临时起意偷窃了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另一个人一贯好逸恶劳,偷窃了他人同样数额的财物,这也说明后者较前者具有更大的人身危险性。?
(7)行为人犯罪后的表现。行为人犯罪后的态度如何,对于了解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改造难易程度具有重大意义,因而对刑罚裁量具有积极参考价值。如甲犯罪后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乙犯罪后矢口抵赖,拒不供认,只是在迫不得己情况下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甲、乙两人犯罪后的前述不同表现,就显示了他们轻重不同的主观恶性。?
(8)特殊情况。刑法典第63条第2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况”,是一种不确定的情况,主要是指某些可能影响我国政治、外交、民族、宗教、国际事务,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意义的案件情况。这是立法机关考虑到为了有利于我国的政治、外交、民族、宗教、国际事务等活动,而特许的酌情灵活裁量刑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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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如何在裁量时考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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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情节(法定量刑情节、酌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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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裁量中的酌定情节,酌定量刑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7酌定量刑情节,又称裁判情节,是指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刑罚裁量过程中灵活掌握、酌情适用的情节。是量刑情节的一种。酌定情节虽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但却是根据刑事立法精神和有关刑事政策,从刑事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因而对于刑罚裁量也具有重要意义。酌定情节在刑罚裁量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 (1)法定情节的适用,特别是在多功能情节的适用、量刑情节竞合时的适用、应当型情节与可以型情节并存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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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法院量刑中会考虑哪些情节,量刑时会考虑退赃的多数量刑?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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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时应该考虑哪些常见量刑情节, 量刑时应当考虑哪些常见量刑情节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6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对以下常见量刑情节,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具体调节比例。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五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